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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多宅”五种情况属于合法,村干部无权干涉,不要被骗了

 神州国土 2019-08-28

近些年,农村土地问题一直是国家比较重视的问题,随着外出农民工增多,土地荒废问题愈加严重,另外我国农村群众一直对于农村“宅子”定义存在错误理解,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并非个人可继承的财产,村集体有权划分和收回,根据目前我国在农村实施的“一户一宅”原则,一个户口只允许一处宅基地,而原有多出的宅基地将有村集体收回,为确保农村土地合理利用,保证其他村民的权益,针对霸占宅基地导致荒废的情况进行清理工作,例如:五保户无儿无女,但因为祖辈传下的宅基地比较多,属于“一户多宅”,而自己却不能利用好这些宅基地,对此我国实施“一户一宅”基本原则。除此之外“一户多宅”有五种情况属于合法,村干部也无权干涩,所以大家要早点了解。

1、通过合法买卖来的房屋

在“一户一宅”出台之前,农村宅基地监管是比较宽松的,所以买卖宅基地和房屋情况也比较多,但是大多数买卖都是属于合法的,都在村集体内进行合法转让,那么这种情况是就是合法的,而并非本村户口,比如城市居民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合法买卖来的房屋按照当年基本标准,得到公示和公证,村委无任何一件,那么这种房屋和宅基地都虽然是“一户多宅”但是也是合法的。

2、已经分户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标准

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比较多,不少村民为了子孙后代着想,会占有多处宅基地,但目前“一户一宅”已经实施,那么多出宅基地就要想办法处理,比如可以让自己的子女来继续使用,通过分户之后直接接受父辈的宅基地继续使用,条件是必须要年龄达到20岁以上,并且已经分户完毕,自己结婚需要建设新的住宅,这样的宅基地也是合法的。

3、宅基地总面积不超出

基本农民理解宅基地都是按照“住宅”计算,也就是一个院子就算是一处宅基地三个就是三处宅基地,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农村宅基地规划是指土地面积,和住宅并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宅基地面积比较大,村民自己为了分家单独将一整块只按季度划分成两个或者三个院子,其实这是合法的,并不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只是一户多出住宅,总面积没有超出。

4、通过合法继承的房屋

根据土地相关规定,宅基地归属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但是房屋与宅基地是分开的,而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等亲属可以继承长辈的房屋,但是对于宅基地并没有使用权,房屋可以居住,但是不能翻修和新建,直到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虽然相关法律比较明确,但是既然有了房屋居住权,使用也就间接了享受了宅基地使用权,只不过不能新建。

5、户口迁回

目前户籍改革已经进行,现在非农业户口迁回比较困难,因为涉及到村集体福利问题,但是如果落户地愿意接受迁入,那么就有权申请宅基地,而因为目前户口政策出现冲突,那么申请的宅基地可能和原来就有宅基地属于多处宅基地,那么目前来说这样的也是合法的,比如你的户口虽然是非农业户口但是你可能村里原来有自己的宅基地,一直也居住在村里,但是现在又想把户口迁回,那么等于有了权力能再申请宅基地。其实这一点当然也是违规,只不过目前来说出现的户籍政策冲突。另外农村“一户多宅”不允许,有不少朋友表示城市多宅为什么是合法的,其土地性质不同,农村宅基地是免费提供给村民使用,土地是国家的,而城市楼房并未在宅基地建设,属于商品住宅,所以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清楚。现在“一户一宅”实施之后,农村今后出现的多宅是不能进行确权的,也不能领取确权证书,而以上这五种“一户多宅”是合法,大家一定要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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