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距离2001年首次修订,这部1984年制 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迎来了18年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 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官网 此次修订以“四个最严”为原则,从药品的研发、注册、生产到上市后管理等不同环节都做了调整。可以说,这是一部与我们健康用药息息相关的法律。 通过对比发现,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从买药到后期出现问题的赔付,对于大众而言无疑都是很大的利好。 买药:国外买药:“我不是药神”窘境将破从现象级电影“我不是药神”到今年的“聊城假药案”,国外获批上市,但未在国内上市的境外新药,是否要被认定为假药呢? 此次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回应了社会上的关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予处罚。 “没有再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列为假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在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从假药里面拿出来单独规定,但是不等于就降低了处罚力度,而是从严设定了法律责任”。 网上购药:常规处方药可网上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能否在网络上销售处方药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新版药品管理法明确,对于一些常规处方药,公众可以凭处方在网络平台上购买,而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几类药品,则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百姓之后购买处方药将不再受到时间、地点等因素的限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赵鹏告诉健康时报记者,网售处方药有条件放开,会使处方药的价格更加透明,百姓在购买处方药时可以“货比三家”,避免药品价格虚高。但对于网售处方药的监管,如处方审定的监管等,将是保证网售处方药发展的前提。 售后药品投诉:首负责任制不再赔付无门药品出现问题,索要赔付对于消费者来说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药店、企业、医院找一圈也找不到究竟该由谁负责。新药品管理法规定,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损失。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 这也就是说,一旦因药品质量而受到损害,可以向药品相关的任意一方要求赔偿,而首先接到赔偿的主体应先行赔付,随后再依法认定具体责任方。让消费者的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袁杰主任在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药这种东西,咱们就是要严格监管、严厉处罚,来保护老百姓的利益”。 药品追溯:防“假、劣”药品进入合法渠道“卖假药”的现象近年来也是层出不穷,据央广网重庆5月8日报道,重庆巴南警方查获了一批有关哮喘、胃病、筋骨劳损等病症的假冒伪劣药品,此类伪劣药品制造成本仅2元不到,却被吹嘘成“特效药”进行贩售。而这并不是个例,通过售制假药牟利的事例比比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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