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这个标题是不是噱头十足? 很可惜这是北京高院基于司法统计数据得出的结论。 为什么立一份有效的遗嘱这么难? 遗嘱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是法律认可的五种遗嘱形式,但是不同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求,比如被继承人立了一份遗嘱,内容都是电脑打印,但是尾部签名时间都是本人签写,这样一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这样的遗嘱法律上称为打印遗嘱,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认定为无效,因为自书遗嘱要求全部内容都是自己亲笔书写,打印遗嘱中的打印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遗嘱的主要内容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样的遗嘱您是法官会认可其效力吗? 除了公证遗嘱,其他遗嘱都要求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大家是不是觉得是个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其实不是这样,如果见证人具有以下身份就不视为有效见证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是共同经营的合伙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如果一份遗嘱立遗嘱人或者见证人没有签名只是捺指印,这样的遗嘱往往也是无效的。 如果解决了遗嘱的形式问题,是不是就算过关了呢? 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往往在身强体健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遗嘱,真正签署一份遗嘱的时候要么是病重要么是年高,这种状态下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就会成为大问题,因为法律上认定一份遗嘱是否有效,不仅仅考虑形式要件,更要考察遗嘱订立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如果法院根据证据无法确认当事人在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清醒,能够充分辨别自己的行为的,遗嘱的效力也往往被否定。 还有一种遗嘱无效的情况就是遗嘱处分的财产超出了立遗嘱人个人财产的范围。 比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公司股权,在没有分割前不存在明确的一方份额,如果遗嘱处分这样的财产就很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甚至有些遗嘱处分了第三人的财产,这样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是必然的。比如,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已经被赠与第三人的财产,或者是受委托代第三人持有的财产,都会造成遗嘱无效。 经过小编一番解释,大家应该明白立遗嘱当真是一个技术活,请专业律师参与指导才能后顾无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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