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飞 徐世昌摘 要:抗日战争爆发后,新四军先后建立了地跨苏、浙、皖、豫、鄂五省的华中抗日根据地。根据地内分苏北、苏中、苏南、淮南、淮北、皖江、鄂豫、浙东等8个战略区。为了保障抗战供给,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经过积极筹备,相继成立了江淮银行、淮南银行、淮海地区银行、盐阜银行、淮北地方银号、豫鄂边区建设银行、惠农银行、江南银行、大江银行和浙东银行,先后发行了地方货币。 抗日战争爆发后,新四军先后建立了地跨苏、浙、皖、豫、鄂五省的华中抗日根据地。根据地内分苏北、苏中、苏南、准南、淮北、皖江、鄂豫、浙东等8个战略区。为了保障抗战供给,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经过积极筹备,相继成立了江淮银行、准南银行、淮海地方银行、盐阜银行、淮北地方银号、豫鄂边区建设银行、惠农银行、江南银行、大江银行和浙东银行,先后发行了地方货币。 从1944年起苏中、苏北、淮南、淮北等战略区逐渐连成一片;苏南、皖中、浙东、鄂豫皖等地区也打破了被分割的局面。整个华中解放区需要统一的货币,这已成为新形势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945年初,华中财委开始进行统一华中货币的筹备工作。8月新四军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在盱眙县张公铺召开大会,会上宣布了《华中银行成立通告》和《华中银行发行华中币通告》。两通告均以行长陈穆、副行长徐寒雪的名义发布。《华中银行发行华中币通告》全文为:“本行为供应新克服城市流通货币之需要,特发行拾圆券一种,正面红色花纹,风景为耕纺锯木图,反面为虎黄波浪底纹、黑色花纹及花边。此券在我新四军所到之华中解放区内一律通用。” 为使华中币成为华中解放区统一的本位币,华中银行根据华中财委的指示精神,制订和实施了币制工作措施。发行华中币,确立以华中币为计价单位;停用和收回流通券;限期收兑地方币,统一使用华中币。 华中币发行初期,华中地区新四军各部正在对日寇进行大反攻,在运河沿线、沿江地区及新解放城镇首先流通使用华中币,以后逐渐流向城镇周围的农村;在老解放区的中心地区贯彻执行华中币与地方币等价流通政策,使华中币流通区域迅速扩大。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大批新解放的城镇市场上,还有大量伪币。陇海铁路以南是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伪中储券,以北是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伪联银券。为巩固政权,稳定经济秩序,维护新解放城镇居民的利益,华中银行决定:千元以下的伪币,暂准按其汇兑市价流通,五千元以上的伪币不准流通。国民政府发行的中、中、交、农四大行法币,在新解放城市中暂准流通,但不准流入老解放区。 ......(暂无全文信息,请到维普官网检索) 特别说明:本文献摘要信息,由维普资讯网提供,本站只提供索引,不对该文献的全文内容负责,不提供免费的全文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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