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纲: 玉器在埋藏的过程中除了沁色和质地会发生变化外,形状也会发生变化。出土古玉,其沁色、质地、形状的三种变化往往是共存的。 关于出土古玉的形变,台湾学者李更夫在《玉器鉴定全集》中曾有论述,此文仅做几点补充。 首先,形变的概念亦并非玉器所独有。考古中常见被挤压变形的墓砖、条石,金属器皿在埋藏过程中受挤压变形则更为普遍。 其次,形变必须满足3个条件: 1、埋藏环境浸水。 2、埋藏环境的压力。 3、玉石质地本身的韧性。 第三,形变的细部痕迹特征可以简单的划分成4类: 1、片状挤压痕迹 2、线状挤压痕迹 3、平铺多线条痕迹 4、多种挤压痕迹共存 结语:形变的意义及考古证据的匮乏。 所谓出土古玉,即是相对于传世古玉而言,两者的相同点都是玉,不同点在于前者曾有入土之经历,而后者没有。故而,出土古玉的鉴定中,“土”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古人论玉,必先分“出土古”和“传世古”,道理即在此。 “土”,可以理解成古玉经历的各种埋藏环境。出土古玉其形、其质、其色,在很大程度上皆受到埋藏环境的影响。故而,研究出土古玉,不能孤立的脱离其埋藏环境进行研究。《老子》曰:“鱼,不可脱于渊。”就是讲求从根本上来看待问题。 近几十年来,科学的田野考古高度发展,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们了解各时段、各地区的玉器提供了准确的一手资料。大量实物资料的出土,为研究古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笔者不才,试就“出土古玉的形变”略作探讨,疏漏乖舛之处,还望方家斧正。 所谓出土古玉的形变,是指玉器在千百年埋藏的过程中,因承受外部压力而逐渐导致形状的改变! 最先提出玉器形变概念的,是一批台湾学者。1996年1月,台湾大学举办了一次“‘古玉之矿物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李更夫、谭立平、徐炳盛、李□元等学者合作完成了一篇《论“古玉之形变”》的论文并在大会宣读。 此后李更夫先生将该论文的主要内容载入《玉器鉴定全集》一书。并以崧泽文化晚期的玉璜(图01)、良渚文化早期的玉瑗(图02)和倒梯形玉器(图03)为例,从实物证据的多角度给大家展示了出土古玉的形变。 李更夫先生等人的论文,突破考古学的框架,否定了“由于原始工具之不良,而造成(玉器)器表之凹凸不平”的解释,并提出玉器的形变“可能在潮湿与恒温的环境中,由压力造成的弯曲”的猜想。 关于出土古玉的形变,笔者仅从考古学的角度结合田野考古实践,略做几点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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