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收到购买单位开出并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商业汇票,贷方登记票据到期收到回的款项,期末借方如有余额,表示尚未到期的票据应收款项的结余额。 “应收票据”帐户不设置明细帐户,但为了解每一位应收票据的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应收票据的详细资料。 其核算内容如下: 1、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应收账款 2、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对于带息应收票据,期末按应收票据面值和确定的票面利率计提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4、到期收回款项的核算 若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账面余额) 贷:财务费用(尚未计提利息部分) 5、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的核算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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