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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格——现代逻辑之父 

 余文唐 2019-09-02
最近在学习分析哲学,但是只看了弗雷格的著作片段,不敢妄称对分析哲学的整体理解。只能对我看的这本书谈理解。
但是在这之前我还是想写一写我对所谓的“语言学转向”的理解,因为兴趣。语言学转向似乎是哲学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从哲学史的角度看,在本体论阶段,我们将所看到的当做事物本身;在认识论阶段,我们不再妄称事物如我们看到的所示,而是开始批判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活动;而在语言学转向中,我们就更加谦虚了,我们再退而求其次,只探讨我们语言中的思想。而看似谦虚和怯懦中,我们看到了哲学的本质——认识人自己。从哲学的话题内容本身,为什么一定要有一个语言学转向呢?就这本书中,我总结有两个缘由:其一:科学精神在哲学方面的渗透,使得哲学家也开始关注“规律”,但是规律不是事物,而是思想。而思想是存在在个人的头脑中的。要想使规律这种思想具有普遍性,就需要一个工具将个人的思想转化为一种可感事物呈现在大家面前(这样就有普遍性了),只有语言能当此用。其二:科学探讨的是规律的内容,而哲学应该有自己独特的研究领域,它可以探讨规律本身,而探讨规律本身就要探讨“真”的问题。思想本身并没有真的性质,只有对思想的判断才会有真假可言,而只有判断被表达出来成为断定才能成其为判断,所以语言是形成真值的显影液。以上是我对语言学转向的粗浅理解,以后会逐步深入。

下面说弗雷格和他的这个选集,给下面这段文字起个名字吧:弗雷格——现代逻辑之父
弗雷格的思想和哲学危机有着深刻的联系。是哲学危机使得弗雷格着意捍卫和重新划清哲学的研究领域。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科学高歌猛进,试验方法和新的研究与观察工具的出现使得科学成就一日千里。新的学科和分支不断涌现,它们从哲学的母体中分离出来,同时也带走了很多哲学的研究对象及其领域,比如心理学。与此同时物理学开始挑战哲学的基础学科地位,要使科学方法和物理关系成为解释世界的基础。哲学危机由此产生。这时的哲学家有两个重要任务:一、重新划分哲学与其它学科的界限,捍卫仅剩的哲学领土。二、促进哲学科学化(这不是必须的,但是是当时的潮流)。第一个任务要求哲学的新领域是其他科学学科无法触及的,既无法用科学方法来研究的。第二个任务要求哲学跳出之前形而上学中那些无聊、无用而又混乱的不知所云的争论。至少要先理清之前争论的问题有没有科学性。
这个任务由弗雷格完成有其哲学必然性,因为他是一名数学教授。而数学作为最抽象的科学学科,与科学和哲学都有着天然的联系。
对于第一个任务,弗雷格是这样解决的:其他科学学科研究的是“什么”是真的问题。但恰恰不研究什么是“真”本身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此重要,以至于它是其他学科所有问题的基础。而且这个问题是不能用科学方法来回答和解决的。因为科学一旦研究或者述说某一问题,就会将这个问题对象化(即将其放在语法主语的位置),而真恰恰是一个谓述性质的东西。他不能被当作对象研究,而只能在它出现的案例中研究它。而它就出现在命理和推理中,而且与内容无关,只与形式有关,而这就是逻辑。而对逻辑的研究由于语言研究密不可分(如上所述),所以逻辑和语言成为科学无法越俎代庖的哲学专属领域。关于第二个任务,弗雷格是这样解决的:之前形而上学陷入那些无意义的争论是因为语言上的混乱,也就是哲学家们用模糊的、多义的日常语言去探讨精确地、普遍的哲学问题,这就造成培根所说的市场假象。所以要使哲学摆脱无意义的争论的纠缠并实现科学化首先必须着手创造一个与日常语言划清界限的新的精确语言,弗雷格称之为概念文字。概念文字特征如下:一义性和符号化。越符号化就越少依赖日常语言。从这两个特征就可看出弗雷格哲学与数学的关系,他认为数学是概念文字的楷模。
从这儿,我们就可以了解到弗雷格的野心:用数学家的方式将哲学带入一个有史以来最科学(或最接近科学)的时代。用语言上的澄清活动去代替并去解决认识上的争论。它的澄清活动有如下几个重点:
一、涵义和意谓的区别。一个词语的涵义指的是这个词语的意思本身,而它的意谓则是它所指的对象事物。一个句子的涵义指的是他要表达的思想内容,而其意谓则是它的真值即真或假。这样一个区分就使得语言摆脱了和事物的纠缠,使语言的研究成为一个纯形式上的研究。
二、思想和判断的区别。思想本身和客观事物与个人感觉都不同,它属于第三领域。不像客观事物,思想与人的意识活动有关,不像个人感觉,思想是客观的,不管某个人想到或没想到,思想总是在的。我们不会生产思想而只能接近思想。思想无所谓真假,只有对思想产生判断时才会有真假。思想和判断的区别其实是句子涵义和意谓的区别。
三、概念文字和日常语言的区别。如上所述。
四、逻辑学与心理学的区别:这两个学科都探讨“真的何以为真?”的问题。但后者从心理的角度,探讨我们作为认识者如何将事物认为真的过程。但前者却抛弃了认识者的主观因素去探讨那个不依赖任何承载者的形式上的真。这个区别与思想的定义又密不可分。
五、概念和对象的区别。弗雷格对概念的认识是借助于函数的认识的。概念像函数一样,是一个有待补充的谓述性质的表达式。因为其不具有独立性所以不能做主语,而对象可以。在表达习惯上,前缀不定冠次的就是概念;前缀定冠词的就是对象了。并且概念没有意谓,补充完整的概念才有意谓(或是对象/或是真值)。除了区别概念和对象,弗雷格还区别了概念和定义:定义是符号和涵义之间的表征关系,既然是表征关系,定义就只有约定性。而概念表述的是对象的性质。

其实我们不得不说的还有一个东西,就是在他的思想中,弗雷格一直秉承着一个重要原则:对“是”(或对“=”)的严格理解。他认为“是”作为连接两个东西的词语。我们之前对它的使用时错误的。他还总结了“是”的几个用法:①从属于(即个别从属于概念)比如“卡托是要死的”,它连接对象和概念的关系。②下属于(即概念下属于概念),比如“人是要死的”,它连接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③等于(即意谓相同)。尤其是第三个用法。这才是真正的“是”的本意。要实现这个用法,必须在“是”两边放置相同层次的东西。不能一边是涵义,一边是意谓;或者一边是思想,另一边是对象。对“是”的用法的混淆是很多诡辩或思想混乱的根源(“白马非马”)。也真是因为这个,弗雷格才区分句子和词语的涵义、意谓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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