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继续为大家带来CIC问卷第6-10个问题的详细解读: 问题6 在紧急情况下,应急电源是否按要求供电至必要设备以确保安全? 本问题与第7个问题结合开展检查,检查的要点主要涉及应急照明和应急供电两个方面。PSCO会抽查船上应急照明灯工作情况,以及通过应急配电板查看各设备是否按要求供电。 应急照明公约要求(货船): 1984年9月1日之前建造5000总吨以下: ● 降落地点及救生艇筏存放处所。 1984年9月1日之前5000总吨及以上: ● 每个救生艇位置的甲板和舷边; ● 所有走廊、梯道及出口; ● 机器处所及主发电站; ● 驾驶室及海图室。 1984年9月1日及之后建造: ● 每一登乘地点和舷外; ● 所有服务和居住舱室的走廊、梯道和出口、载人电梯及其围井; ● 机器处所和主发电站,包括其控制位置; ● 所有控制站、机器控制室和每一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处; ● 所有存放消防员装备的处所; ● 操舵装置处; ● 消防泵、喷水泵和应急舱底泵及其电动机起动位置。 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 ● 每个集合地点(额外要求)。 2002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液货船: ● 所有货泵舱内(额外要求)。 应急供电公约要求(货船): 1984年9月1日之前建造5000总吨及以上: ● 通用报警; ● 仅用电力的航行灯与白昼信号灯(如由主电源供电)。 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建造: ● 航行灯和其他信号灯; ● 所有船内通信设备; ● 第V章第19条要求的船载航行设备; ● 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 白昼信号灯、船舶号笛、手动报警按钮和所有船内信号; ● 如果依赖于应急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则应供给第II-2章第4.3.1和4.3.3所要求的消防泵中的一台; ● 操舵装置(舵杆直径超过230mm)。 1995年2月1日及以后建造(额外要求): ● VHF无线电设备; ● MF/HF无线电设备,C站。 常见缺陷种类: ● 应急灯未配备、不亮、破损、脏污。 ● 设备无法转换至应急电源工作。 ● 未按要求供电。 问题7包含两个部分,分别针对船上用应急发电机和应急蓄电池作为应急电源的两种不同情况。船上几乎所有重要设备,都以电为其动力源,正常情况下都由船上的主电源供电,一旦主电源失灵,就必须由应急电源向船上重要场所的照明和各种应急设备供电,以便在紧急情况时,能保证船岸通信的畅通、船舶的应急控制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撤离。因此,应急电源是船上非常重要的安全系统,也是本次CIC的重中之重。 问题7a 当船上的应急电源为应急发电机时,应急发电机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检查要点: ● 各起动方式测试,电池、弹簧、液压和压缩空气等。 ● (模拟失电)45s内自动启动,除非配备了至少供电30min的临时应急电源。 PSC会在与船长合理沟通提出模拟失电测试的要求,船长在确认设备和装卸货不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同意测试。这一测试通过应急配电板上的功能,断开ESB和MSB之间的联络开关,发出模拟失电信号。 ● 能连续起动3次,已经连续三次起动失败后的保护。 PSC会要求关闭油路的情况下连续三次起动,三次失败后应能触发报警和断电保护。 ● 运行状态,包括滑油压力、冷却水温、转速、频率、电压、绝缘、异响等因素。 ● 燃油量是否满足公约要求的供电时间相应的消耗。 其它的相关检查: 与操舵系统一样,应急发电机一般处于独立处所。由于应急发电机间具有控制站的属性,相关检查主要集中在消防方面: ● 手动报警按钮需要在处所内或入口附近,远离是不可接受的。 ● 500L以上燃油柜速闭阀。 ● 高压燃油泄漏报警。在1998年7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发电机功率在375千瓦以下,且燃油喷射泵供给一个以上的喷油嘴的可用围蔽代替。船员经常在主发电机上测试这一报警,但在应急发电机上则有可能不熟悉。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殊柴油机如康明斯不存在高压燃油管路,不需要配备。 ● 隔热材料。 ● 外部关闭通风装置(仅固定式CO2系统覆盖时)。 ● 入口处手提式灭火器。 ●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器。(2002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 ● 通讯设施。 常见缺陷种类: ● 无法自动/手动启动。 ● 工况不佳。 ● 起动装置(常见气动)挪作他用。 ● 燃油不足。 ● 报警故障。 ● 绝缘低。 ● 速闭阀卡死。 问题7b 当应急电源由蓄电池供电,蓄电池及其配电板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检查要点: ● 应急蓄电池和充电开关正确安装。 ● 蓄电池的充放电以及安装在应急配电板上的指示器状况良好,无报警。 ● 蓄电池间在最高层连续甲板上,防撞舱壁后,但不得与应急配电板处于同一处所。 ● 有效通风。 ● 定期维护保养。即使是免维护蓄电池,仍需定期检查其功能和面板。 ● 无漏液。 ● 在应急蓄电池充电面板测试报警。 ● 怀疑有问题时可能失电测试。 常见缺陷种类: ● 工况不佳、漏液。 ● 面板显示报警。 ● 未有效维护。 问题8 应急消防泵是否处于完全可用状态? 应急消防泵在货船上的设置是为了防止一舱失火的情况下导致所有消防泵失去效用。应急消防泵需要与主消防泵安装在不同舱室。 配备要求: 1980年5月25日及以后至2002年6月30日以前建造的: 总吨大于等于2000强制性配备一台应急消防泵。 2002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 所有总吨强制性配备一台应急消防泵。 检查要点: ● 泵的起动,30分钟内至少启动6次,并在第一个10分钟内至少启动2次。如PSC凭经验要求5分钟内起动的,可与其商议,这超出了公约要求。 ● 泵工况、出口压力,特别是最小吃水时。在轻载船况下,如果安装了启动装置(马达、v形带、离合器、控制杠等)则应运转直至应急消防泵处于启动状态。 ● 产生两道压力足够的水柱。在消火栓处压力的要求是(货船):6000总吨及以上的,2.8公斤,10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6000总吨的,2.6公斤。 ● 动力源(柴油机、发电机)不在机器处所内。 ● 处所的有效通风,易于到达。 ● 驾驶台和其他处所的遥控装置可用。 其它的相关检查: ● 应急消防泵所在处所与机舱相临的,隔热材料完整。 ● 机器处所至应急消防泵之间的通道,如果是直接通道,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应有气锁或遥控水密门。2002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只接受气锁,气锁两道门都能自闭,机舱一面A-60防火门,另一侧钢制门。 ● 应急消防泵的海水入口、吸水以及送水管在机舱内部的,吸口阀必须可从应急消防泵处所遥控。在机舱内部的管路有坚固钢制外套或A-60隔热。 常见缺陷种类: ● 损坏、未有效维护、工况不佳、出口压力难以建立。 ● 消防栓出水量过小。 ● 处所或管系不符合要求。 问题9 如观察消防演习及/或弃船演习,结果是否令人满意? 一般来说,本项内容的检查主要涵盖两个方面,演习记录和演习实操。 演习记录检查要点: ● 弃船和消防演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其中至少3月一次每个艇入水操纵,自由降落式救生艇6个月一次模拟释放。 ● 25%未参与上月演习的,开航后24h内做。注意这个25%是动态累积的比例,而非单次换员比例,有很多船舶在连续更换少量船员时忽视这一点。 ● 演习记录要包含SOLAS 第III章第19条的所有要素,演习因故无法按计划开展的,写明原因。 ● PSC可能将演习记录与航海记录、休息时间记录核对比较,识别休息时间或演习记录造假。 演习实操检查要点: 如果PSC检查官要求开展演习,船长应结合实际情况评估风险,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开展演习。 好的演习都有一些共性,满足“设备可用”、“知识掌握”、“内容熟悉”等基本条件,“命令有力”、“控制得当”、“沟通有序”等临场表现。公司和船长在管理中应注重演习和训练的成效,做到公约的规定动作,学习好的经验做法,避免走过场、重台账甚至做假的现象。 常见缺陷种类: ● 演习记录造假、未按要求开展。 ● 演习混乱、步骤缺失、缺乏训练。 问题10 根据前面对应急设备的检查,相关船员是否熟悉操作? 做好这次CIC的迎检,就不得不回到它的主题,“系统与程序”。在上面这些问题的检查中,船员对于应急系统的操作将得到充分展示。系统可以正常运行而船员不熟悉操作,同样被认为船上应急能力存在严重缺陷,很可能导致滞留。 常见缺陷种类: ● 不熟悉应急操作。 本次CIC的问卷解读到此就全部结束了,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切实的帮助! 来源:China P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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