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先生说 《玉林晚报》最近报道了一起很有意思的家校官司。 2017年5月10日晚上11点多,容县某镇中学初三学生A在学校值日老师查寝后,从下铺起床,到同宿舍学生B的上铺外侧半躺着用手机玩游戏,并吸引同学C起床观看。 当晚值日的李老师比较负责,再次巡查宿舍时发现A生在玩手机游戏,并引发同学围观,于是上前去拿手机,A生不放手,拉扯过程中A生坠床受伤。 事后,A生父母将学校及李老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期治疗费等共计14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学校承担三成赔偿责任。二审认定值日老师教育方法不当,改判学校承担七成责任。 这事,大家伙都干得漂亮,只有老师没做到位! 2 文先生说 老师的做法,非君子所为。 睡眠乃养生之要务,子时不睡,胆气大伤。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一个老师,不好好睡觉,不爱惜身体,三更半夜跑去查寝,非君子所为! 学生特地等老师巡查完毕后才玩手机,不让老师为难,拳拳之心,天地可鉴。一个教书匠,祖上又不是罗成,杀什么回马枪?不相信学生,不释放学生的天性,这不诚心让学生难做吗?不与人方便,于人于己都不利,非君子所为! 学生不交手机,老师理当恭立床前,温言劝导,岂有强拿硬抢之道理?学生珍惜父母血汗钱买来的手机,不肯随便给人,何错之有?君子动口不动手,三岁小儿也懂的道理,老师岂能不懂?到头来斯文扫地,自取其辱,非君子所为! 就算学生不听劝导,也不能操之过急,教育是静待花开的过程。今天不给,明天再来要就是。一个聪明的服务员,是绝对不会跟“上帝”硬来的。一切以学校规章制度为中心,置学生主体地位于不顾,不知变通,非君子所为! 倘若学生第二天交给老师一个模型机,说明该生胆大心细,于不可能之间找可能,有经商的头脑;倘若学生第二天交给老师一个破旧的手机,说明该生善于移花接木,及时止损,有经商的天赋;倘若学生第二天说手机不是自己的,已经还给别人了。说明该生长袖善舞,玩弄规则于股掌,有范蠡张謇之才,何苦因为区区一个手机去为难他?识人不明,处事不精,非君子所为! 3 文先生说 法院这样判,也是用心良苦。老师们要多加学习,深刻领悟。 第一、老师没有执法权。手机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手机使用权重于学习发展权。 第二,老师有管教的责任,但没有管教的权利。只要动手,有理都先输三分。 第三、老师有保障学生安全的义务。两相比较,学生安全,重于泰山。学校规章,轻于鸿毛。一切,当以学生安全为第一要务。 上辈子杀猪的,这辈子来教书。老师要不忘初心,依法执教。以学生安全为中心,既要完善服务,尽劝导之义务,又要保护自己,不做破财消灾之蠢事。如此这般,才能一团和气,两不得罪,三方和谐,四时安好。 师者动口不动手!师者动口不动手!师者动口不动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老师们要引以为戒,加强学习,互相提醒。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以安全为尺度,保护好自己。 是非只为动了手,烦恼皆因强出头。我们还有家人,还有未来,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保护别人。切记切记。 这世上,能接受教育的地方,又不止学校一个!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