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河北藁城台西遗址是一处承前启后的重要商文化遗址,该遗址的居址与墓葬所出陶容器和铜容器可重新分为7组,年代相当于二里冈上层时期至殷墟文化第二期。在台西遗址重新分期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阶段遗存的空间分布,可复原台西遗址的聚落发展过程。在台西遗址的主体堆积阶段,居址与墓葬均集中发现于发掘区之内,呈现出“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台西遗址并非孤例,殷墟遗址的洹北花园庄东地和王裕口南地也存在同样的分布形态,实际上是一种普遍存在于殷墟遗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在周原遗址西周时期的殷遗居民点也可见到相同的分布形态,应是商文化的重要特质因素之一。 河北藁城台西遗址 的主体堆积处于二里冈文化向殷墟文化过渡的关键时期,是一处承前启后的重要商代遗址。笔者拟对台西遗址出土的陶容器和铜容器进行重新分期,复原聚落的发展过程,并对商文化“居葬合一”的特质因素展开探讨。 一 台西遗址的分期年代序列 发掘者将台西遗址的居址和墓葬各分为两期,先后顺序为:“早期居住遗存—第一期墓葬—第二期墓葬—晚期居住遗存”。杨锡璋先生对居址和墓葬的年代关系进行了调整:“台西商文化遗址只能分为两期:台西早期居住址为第一期,台西一、二期墓葬和晚期居住址为第二期。二期墓葬和居住址是同时的,一期墓葬时间稍早,但在分期上应与二期属同一阶段。”如今看来,台西遗址的文化面貌要比以往的认识更为复杂,居址与墓葬所出遗物的各自分期也割裂了两者之间的有机联系。因此,有必要将台西遗址出土遗物重新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期。 (一)典型单位及层位关系 报告发表的遗物按照来源可分为“居址”(包括房址、灰坑、水井)、“墓葬”、“探方”和“采集”四类。用于分期的典型单位优先选取“居址”和“墓葬”,由于“探方”所出遗物并未发表地层信息,故其所出遗物仅供填补分式的缺环。选取的典型单位有F2、F6、F7、F14、H39、H42、H132、M14、M22、M26、M70、M79、M85、M86、M112, 上述典型单位之间缺乏直接的叠压打破关系。 (二)器物形制分析 由于分期的目的是为了复原台西遗址的聚落发展过程,因此重点对居址和墓葬中的常见器类及其常见器型进行形制分析。 1.鬲 根据口缘特征分为二型。 A 型 卷缘。根据唇部特征分为二亚型。 Aa 型 圆唇。标本H39:8(图一:1)。 Ab 型 唇部起榫。标本H42:2(图一:2)。 B 型 翻缘。根据颈部纹饰特征分为二亚型。 Ba 型 绳纹饰至肩部,颈部留白。根据器体、裆部和锥足特征分为三式。 I 式 长方体,裆稍低,较矮胖锥足。标本F6:49(图一:3)。 II 式 接近方体,低裆,矮胖锥足。标本M26:1(图一:4)。 III 式 扁体,低裆,矮小锥足。标本“F7 陶鬲”(图一:5)。 Bb 型 绳纹饰至颈部的旋纹。根据唇部、颈部、裆部和锥足特征分为四式。 I 式 宽方唇上翻下勾,绳纹饰至颈部的旋纹,高裆,高瘦锥足外撇。标本H39:06(图一:6)。 II 式 方唇上翻,颈部两道旋纹之间环饰一周同心圆纹,绳纹饰至颈部的旋纹。标本T10:078(图一:7)。 III 式 方唇略上翻下勾,绳纹略越过颈部的旋纹,裆稍低,稍粗矮锥足外撇。标本M14:7(图一:8)。 IV 式 方唇上翻下勾已不明显,绳纹略越过颈部的旋纹,裆稍低,较矮胖锥足竖直。标本M86:1(图一:9)。 2.鼎 根据腹部、底部和实足根特征分为二式。 I 式 深腹,圜底,实足根外撇。标本H132:15(图一:10)。 II 式 浅腹,平底,实足根竖直。标本F7:23(图一:11)。 3.簋 根据腹部和圈足特征分为三式。 I 式 深直腹,矮圈足。标本H42:02(图一:12)。 II 式 浅直腹,高圈足。标本M14:16(图一:13)。 III 式 浅鼓腹,高圈足。标本M22:11(图一:14)。 4.真腹豆 根据器体特征分为二式。 I 式 长方体。标本F2:23(图二:1)。 II 式 扁体。标本M70:1(图二:2)。 5.假腹豆 根据器体特征分为二式。 I 式 长方体。标本F6:11(图二:3)。 II 式 扁体。标本M79:10(图二:4)。 6.深腹盆 根据肩部和腹部特征分为二式。 I 式 无肩,下腹绳纹饰至上腹旋纹。标本H39:6(图二:8)。 II 式 折肩,下腹绳纹饰至折肩处。标本F14:34(图二:9)。 7.浅腹盆 根据腹深和腹壁特征分为三式。 I 式 腹稍浅,斜直腹。标本H39:01(图二:10)。 II 式 腹稍深,微鼓腹。标本H132:010(图二:11)。 III 式 腹稍深,鼓腹。标本F6:51(图二:12)。 8.大口尊 根据口部和肩部特征分为二式。 I 式 口部微侈,鼓肩。标本H39:9(图二:13)。 II 式 口部外侈,无肩。标本F6:55(图二:14)。 9.铜鼎 根据腹深特征分为三式。 I 式 深腹。标本M112:2(图三:1)。 II 式 介于深腹与浅腹之间。标本M22:4(图三:2)。 II 式 浅腹。标本M79:1(图三:3)。 10.铜斝 根据底部特征分为二式。 I 式 平底。标本M14:1(图三:4)。 II 式 底部下鼓。标本M85:2(图三:5)。 11.铜觚 根据器体、足缘、足径的特征分为三式。 I 式 器体粗矮,足缘不下翻。标本M14:6(图三:6)。 II 式 器体瘦高,足缘下翻。标本M85:3(图三:7)。 III 式 器体更瘦,足缘下翻。标本M79:2(图三:8)。 12.铜爵 根据底部、腹深、流和尾的特征分为三式。 I 式 平底,浅腹,流和尾较短。标本M14:2(图三:9)。 II 式 圜底,腹稍深,流和尾较短。标本M85:4(图三:10)。 III 式 圜底,深腹,流和尾较长。标本M79:4(图三:11)。 (三)分组及相关问题 根据上述器物形制分析,可将典型器物中式别特征相同、文化面貌近似的典型单位归为7 组。第Ⅰ组:H39 ;第Ⅱ组:H42 ;第Ⅲ组:H132、M14、M112 ;第Ⅳ组:F2、F6、F14、M22、M85、M86 ;第Ⅴ组:M26、M70、M79 ;第Ⅵ组:F7。 根据报告提供的T1 北壁剖面可知M9 → M10,由于M10 出有Bb 型Ⅲ式鬲,M9 出有Bb 型Ⅳ式鬲,可证第Ⅲ组早于第Ⅳ组,各典型器物的式别顺序应为由第Ⅰ组依次发展至第Ⅵ组,无颠倒现象。各典型器类及其型、式在典型单位中的分布情况见统计表(表一)。 (四)年代判断 参照邹衡先生的商文化分期,可对上述分组的年代进行判断。 第Ⅰ组:陶鬲H39:06(图四:1)宽方唇上翻下勾、厚胎、粗绳纹的特征与郑州二里冈C1H2 乙:228(图四:3)相似,深腹盆H39:6(图四:2)宽折沿、颈部饰弦纹、颈部以下饰绳纹的特征与郑州二里冈C1H2 乙:207(图四:4)相似,属早商期第二段第Ⅳ组。 第Ⅱ组:陶鬲H42:2(图四:5)口缘起榫、厚胎、粗绳纹的特征与郑州二里冈C1H1:24(图四:7)相似,陶鬲T10:078(图四:6)方唇、颈部饰同心圆纹的特征与郑州二里冈C1H1:20(图四:8)相似,属早商期第三段第Ⅴ组。 第Ⅲ组:陶鬲M14:7(图四:9)为邹衡先生划分的早商期第四段第Ⅶ组的典型标本,绳纹略越过颈部的旋纹、裆稍低、稍粗矮锥足的特征与洹北花园庄G4:2(图四:10)相 似。 第Ⅳ组:陶鬲M86:1(图四:11)裆稍低、较矮胖锥足的特征与安阳小屯YH226:349E(图四:12)相似,属早商期第四段第Ⅷ组。 第Ⅴ组:陶鬲M26:1(图四:13)低裆、矮胖锥足的特征与“司一〇”(图四:14)相似,属晚商期第五段第Ⅸ组。 第Ⅵ组:陶鬲“F7 陶鬲”(图四:15)低裆、矮小锥足的特征与“Y 横十二乙南支”(图四:16)相似,属晚商期第五段第Ⅹ组。 二 台西遗址的聚落演变 根据上文对台西遗址所出遗物的重新分组,利用报告提供的线图可进一步确定部分单位的年代归属。第Ⅰ组:深腹平底盆M47:1、浅腹平底盆M106:2 ;第Ⅲ组:簋M16:1,浅腹平底盆F3:3、M43:1,铜斝M36:4 ;第Ⅳ组:假腹豆M18:1、M20:3、M56:1,簋M17:12、M75:1、M89:1、M94:4, 深腹平底盆F4:14、H41:1、J1:10、M44:1、M62:5、M109:1, 浅腹平底盆M34:1、M108:1,铜斝M35:2,铜爵M35:3 ;第Ⅴ组:真腹豆H11:2、M105:4,假腹豆M99:1。此外,深腹罐H65:1 折沿、鼓腹、腹部饰纵向绳纹、大平底的特征与东先贤二期H48:48 相似,相当于本文的第Ⅳ组;甗H87:2 甑部微鼓、鬲部微鼓近直、袋足呈锥状、小尖足、甑部与鬲部饰相连纵向粗绳纹的特征与郑州二里冈C1H1:39 相似,相当于本文的第Ⅱ组。 结合报告提供的墓葬登记表,可将未发表器物线图的墓葬归入上述分组。第Ⅰ组:M91 ;第Ⅲ组:M4、M10、M11、M12、M13、M42、M57、M65、M68、M76、M84、M90、M96、M100 ;第Ⅳ组:M2、M3、M8、M9、M15、M23、M24、M31、M33、M38、M39、M45、M51、M60、M64、M67、M69、M74、M80、M88、M92、M95、M98、M102 ;第Ⅴ组:M5、M19、M107。 据此可将台西遗址能够判断年代的遗迹单位归入本文划分的Ⅰ- Ⅵ组。第Ⅰ组:H39、M47、M91、M106 ;第Ⅱ 组:H42、H87 ;第Ⅲ 组:F3、H132、M4、M10、M11、M12、M13、M14、M16、M34、M36、M42、M43、M57、M65、M68、M76、M84、M90、M96、M100、M112 ;第Ⅳ 组:F2、F4、F6、F14、H41、H65、J1、M2、M3、M8、M9、M15、M17、M18、M20、M22、M23、M24、M31、M33、M35、M38、M39、M44、M45、M51、M56、M60、M62、M64、M67、M69、M74、M75、M80、M85、M86、M88、M89、M92、M94、M95、M98、M102、M108、M109 ;第Ⅴ 组:H11、M5、M19、M26、M70、M79、M99、M105、M107 ;第Ⅵ组:F7。 将各组遗迹单位按照不同颜色标示于台西遗址遗迹分布图(图五),可重建台西遗址的聚落发展过程。 第Ⅰ、Ⅱ组 第Ⅰ组和第Ⅱ组相当于二里冈上层时期,由于时代相近且遗迹数量较少,故合并考察。第Ⅰ组的遗迹有灰坑和墓葬,分布于发掘区东北部的T7,西南部的T1、T5 和东南部的T15 内。第Ⅱ组的遗迹仅有灰坑,分布于发掘区东北部的T7 和西北部的T3。第Ⅰ、Ⅱ组时的发掘区内人类活动较少。 第Ⅲ组 房址分布于发掘区中北部的T18 内。灰坑分布于发掘区东部的T9 内。墓葬分布于发掘区西北部的T10,西部的T3,西南部的T1,中部的T13 和东南部的T9、T6、T15、T8、T11 内,初步呈现多个小规模的墓群围绕在房址F3 周围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 第Ⅳ组 房址分布于发掘区偏西北部的T18、T19、T4、T3、T2、T16、T17、T1 和T5 内。灰坑分布于发掘区东北部的T7 和东南部的T15 内,水井分布于发掘区西北部的T4 内,与毗邻的房址群有机地构成了关系密切的遗迹组合。发掘者曾指出:“在‘西台’已发掘的诸探方内,除T2、4、16、17、18、19 因保存房址没有清理至生土底以外,其他凡清理完的探方都有墓葬。”除这些探方外,其余探方内均发现了属于第Ⅳ组的墓葬,这些墓葬组成了多处小规模的墓群,围绕在居址周围。 发掘区西南部T1、T5 内的墓群最值得关注。第Ⅰ组时便已埋入M47 和M106,第Ⅲ组时有更多的墓葬埋入近旁,墓葬在第Ⅳ组和第Ⅴ组仍不断埋入(图六)。这处墓群自第Ⅲ组延续至第Ⅴ组,必然有一段时间曾与属于第Ⅳ组的房址F6 共存。 根据遗迹平面图的打破关系,发掘区西南部诸探方也存在早于和晚于第Ⅳ组的居址遗存。如,属于第Ⅰ组的M47 打破1 座灰坑,可知存在不晚于第Ⅰ组的居址遗存;灰坑H3 打破属于第Ⅲ组的M4,故H3 的年代不早于第Ⅲ组;灰坑H7 打破属于第Ⅳ组的M109,故H7 的年代不早于第Ⅳ组;房址F5 叠压在属于第Ⅴ组的M105 之上,故F5 的年代不早于第Ⅴ组。 第Ⅴ组 墓葬分布于发掘区西北部的T10、西南部的T1、东北部的T7 以及东南部的T11 和T12 内。这些墓葬均埋入了此前已形成的墓群。 第Ⅵ组 仅有房址F7 分布于发掘区中部的T14。 根据上述对台西遗址聚落发展过程的重建,居址(包括房址、灰坑、水井等)分属第Ⅰ组- 第Ⅵ组,墓葬分属第Ⅰ组、第Ⅲ组- 第Ⅴ组。与报告中“早期居住遗存—第一期墓葬—第二期墓葬—晚期居住遗存”的认识不同,台西遗址在第Ⅲ组—第Ⅴ组间既有居址又有墓葬,均集中发现于发掘区之内,呈现出“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 三 商文化“居葬合一”的特质因素 台西遗址“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并非个例,安阳殷墟也是如此。兹举洹北花园庄东地和王裕口南地发现的居址和墓葬为例进行论述。 1998-1999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洹北花园庄东地布方发掘了一批洹北花园庄早、晚期的居址和墓葬,并清理了探方附近的6 座墓葬(图七)。根据发掘者的分期,房址F1“不晚于洹北花园庄早期晚段”,F2“不早于洹北花园庄早期”,属于洹北花园庄早期的灰坑有H10、H11、H12、H13、H17、H19、H24、H25,水井有J2、J3、J4,墓葬有M1、M3、M7、M8、M9、M10、M11、M18、M23、M24、M25、M27、M28、M29、M30、M31、M32、M33、M34,属于洹北花园庄晚期的灰坑有H3、H4、H5、H6、H7、H9、H15、H16、H18、H20、H23、H26,墓葬有M4、M6、M14。可见,发掘区及近旁在洹北花园庄期呈现“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 1997 年,殷墟王裕口南地布方发掘了殷代房基2 座(F1、F2)、灰坑3 座(H1、H2、H3),在探方内及附近区域清理了殷代墓葬21 座(M40-M45、M73-M81、M83、M84、M01-M04)。简报执笔者认为“这一带先是殷人的居住区,后来成为殷人的埋葬区”,但简报发表的材料并不支持这一认识。 F2 房基北部夯土内的瓮棺葬葬具陶瓮F2W3:1(图八:1)和F2W2:1(图八:2)侈口、矮领、束颈、鼓肩、下腹内收、颈部以下饰交叉绳纹、下腹近底处不饰绳纹的特征与苗圃北地PNM208:581(图八:3)相似,后者的年代为殷墟文化第二期;灰坑H3 所出陶鬲H3 ④ :1(图八:4)扁体、低裆、小尖锥足的特征与T250 ⑤ :44(图八:5)相似,后者的年代为殷墟文化第三期;灰坑H2 所出红陶绳纹罐肩部残片H2:5(图八:6)肩部饰数道瓦楞纹、其下饰一道粗旋纹的特征与小屯H144:23(图八:7)相似,后者的年代为殷墟文化第四期。据此可知,发掘区内的居址遗存自殷墟文化第二期延续至殷墟文化第四期。 M84 所出陶豆M84:01(图八:8)敞口、厚唇、鼓腹、矮圈足的特征与殷墟西区M81:1[17](图八:9)相似,后者的年代为殷墟文化第二期;M02 所出陶豆M02:1(图八:10)敛口、尖唇、圆腹、高圈足的特征与殷墟西区M437:3[18](图八:11)相似,后者的年代为殷墟文化第三期;由于殷墟文化第四期墓葬中陶觚、爵的变化速率快,为高度发达的标准化产品,故可将M03 所出陶觚、爵与殷墟西区所出者进行尺寸比较,陶觚M03:2(图八:12)与殷墟西区Ⅵ式陶觚标本M496:1(图八:14)的尺寸相当,陶爵M03:3(图八:13)与殷墟西区Ⅶ式陶爵标本M461:2(图八:15)的尺寸相当,后者的年代均为殷墟文化第四期。据此可知,发掘区内的墓葬也自殷墟文化第二期延续至殷墟文化第四期。 根据简报提供的遗迹分布图,并将其他时期的遗存移除后可见,殷代遗存仅集中分布于发掘区的东北部(图九)。探方T1 和T2 内发现了房址F1、F2,灰坑H1、H2、H3 以及多座墓葬,探方T1、T2 周围也分布有多座墓葬,呈现出围绕在探方T1 和T2 内居址周围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简报执笔者指出:“从4 个探方发掘的情况看,第5 层由北向南渐厚,在T2 南壁剖面上厚达3.1 米,因此,推测汉代文化层应为当时的一个大坑。殷代的文化层和遗迹全部或局部被破坏。”尽管T2 受到严重破坏,仍然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商代居址和墓葬,但T3、T4 却没有发现任何商代遗迹。这一现象可能并非商代遗迹被破坏殆尽,而应是T3、T4 所在区域原本就没有商代居址和墓葬。 郑若葵先生针对殷墟遗址的聚落结构曾指出:“殷墟这一大邑聚落是通过星罗棋布式的小族邑簇拥着王族城邑而构成的。……殷墟大邑商内的各个族邑,是相对独立的聚落单元,每一族邑都有一定的势力范围”。已有的考古材料表明,殷墟黑河路发掘的“族邑”之内具有“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族邑”与“族邑”之间在两百余年的时间内长期保持空白地带。据此推测,王裕口南地T1、T2 有可能是一处“族邑”之所在,“族邑”内的居址和墓葬呈现“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T3、T4 所在地已是这处“族邑”以外的空白地带。实际上,“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普遍存在于殷墟遗址(小屯东北地和西北冈 除外),属于商文化的特质因素之一。近年来的系统调查结果显示,周原遗址西周时期的殷遗居民点具有“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周人居民点具有“居葬分离”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这表明“居葬合一”的遗迹空间分布形态至西周时期仍然是殷遗所传承的特质因素。 (作者:李宏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9年第7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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