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杰教授详解两版“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区别(二) 妊娠期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 更改了治疗过程中甲状腺功能的监测频率。 变化 第1版 第2版 删除了参考范围的定义 2-1 妊娠期临床甲减的诊断标准是:血清TSH>妊娠期参考值上限(97.5th),血清FT4<妊娠期参考值下限(2.5th)(A) 2-1 妊娠期临床甲减的诊断标准是:血清TSH >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上限,血清FT4 <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下限(A) 重点 删除TSH大于10的特别交代; 增加了参考值的选择方法 2-2 如果血清TSH> 10mIU/L,无论FT4是否降低,按照临床甲减处理(B) 2-2 如果不能得到TSH 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妊娠早期TSH 上限的切点值可以通过以下2 个方法得到:普通人群TSH参考范围上限下降22% 得到的数值或者4.0 mU/L(B) 无 2-3 妊娠期临床甲减损害后代的神经智力发育,增加早产、流产、低体重儿、死胎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风险,必须给予治疗(A) 2-3妊娠期临床甲减损害子代的神经智力发育,增加早产、流产、低出生体重儿、死胎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必须给予治疗(A) 重点 更改了控制目标 2-4 血清TSH 治疗目标是:妊娠早期0.1~2.5mIU/L,妊娠中期0.2~3.0mIU/L,妊娠晚期0.3~3.0mIU/L。一旦确定临床甲减,立即开始治疗,尽早达到上述治疗目标(A) 2-4 妊娠期临床甲减的治疗目标是将TSH 控制在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的下1/2。如无法获得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则可控制血清TSH 在2.5 mU/L 以下。一旦确诊妊娠期临床甲减,应立即开始治疗,尽早达到上述治疗目标(A) 无 2-5 妊娠期临床甲减选择左旋甲状腺素(L-T4)治疗。不给予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或者干甲状腺片治疗(A) 2-5 妊娠期临床甲减选择LT4 治疗。不用LT3或者干甲状腺片治疗(A) (2-6调至2-9) LT4增加剂量改为20-30% 2-7 临床甲减妇女妊娠后L-T4替代剂量需要增加25%~30%,根据血清TSH 妊娠早期0.1~2.5mIU/L,妊娠中期0.2~3.0mIU/L,妊娠晚期0.3~3.0mIU/L的治疗目标及时调整剂量(B) 2-6 临床甲减妇女疑似或确诊妊娠后,LT4 替代剂量需要增加20%~30%。根据血清TSH 治疗目标及时调整LT4 剂量(A) 重点 (2-7调至2-6) 更改了监测频率 2-8 临床甲减妇女妊娠1~20周甲状腺功能的监测频度是每4周1次,妊娠26~32周至少应检测1次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B) 2-7 临床甲减妇女妊娠前半期每2~4 周检测1 次甲状腺功能。血清TSH 稳定后可以每4~6 周检测1 次(B) 无 (2-8调至2-7) 2-9 临床甲减孕妇产后L-T4剂量应降至孕前水平,并需要在产后6周复查血清TSH 水平,调整L-T4剂量(B) 2-8 患有临床甲减的妊娠妇女产后LT4 剂量应调整至妊娠前水平,并需要在产后6 周复查甲状腺功能,指导调整LT4 剂量(A) 无 (2-9调至2-8) 2-6 已患临床甲减妇女计划妊娠,需要将血清TSH 控制到< 2.5mIU/L水平后妊娠(B) 2-9 已患临床甲减的妇女需先调整LT4 剂量,将血清TSH 控制在正常参考范围下限~2.5 mU/L 后再计划妊娠(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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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休斯敦馆 > 《妊娠合并甲状腺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