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保险行业的发展至今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就是代理人的功劳,但在另一方面,也是这种粗放式发展的业务模式导致了现在保险行业的坏名声。 代理人制度肯定是长期存在下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这是关系到几百万上千万的劳动就业和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问题,几年十几年内都不会有太大的根本性改变。 但是,从近几年的中介公司的火热和保险监管的完善,我觉得,代理人制度会发生一些变化: 1、会从专属代理人制度变为独立代理人制度,包括个人及企业团体。也就是说,以前代理人都是专门为一家保险公司服务,是不能在多家保险公司兼职的,以后可能会放开这些,代理人可以销售很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可以不必被一家公司的保险产品捆绑着。这样代理人保持身份的独立性,不必为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而绞尽脑汁,多样化的产品库,可以更加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选择。从而,会减少一些代理人的忽悠成份,为客户提供更加综合而真诚的保险服务。这也是符合我国现在银保监强调的保险更加注重保障的方向和未来的保险发展模式。 2、很大的可能,互联网平台会成为保险公司业务增长的第一来源。俗话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保险也不例外,像现在的一些保险平台就是最好的证明,比如中民保险网啊,比如支付宝和微信里面的保险啊,还比如互联网保险巨头众安在线和泰康在线啊都是比较好的证明,各色各样的实业和虚拟领域都适合保险场景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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