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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看到TVB的古装法医剧了,还记得欧阳震华演的那个角色吗?

 东磊001 2019-09-09

古代刑侦|

TVB的《洗冤录》讲述了法医史上的惊世巨著《洗冤录》的作者宋慈的故事。他本是一个饱受歧视的棺材遗腹子,一直靠打更为生,不料一宗命案改变了他的人生……

故事最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根据真实案件改编」

撰文 | 陈保琳

编辑 | 梁 易

图片 | 网    络

网传TVB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紧凑、新颖的港式古装推理剧(尤其是专业性极强的法医剧),似乎也淡出了大众视野。

令80、90后印象深刻的演员——欧阳震华,很久都没有出现在荧幕前了。他曾为大家塑造了一个个深入人心的古装角色,这里不得不提为他赢得2000年度TVB「我最喜爱的男主角」的法医宋慈

该剧是根据宋代法医学名师宋慈专著《洗冤录》改编而成的。

想必大家也甚是想念属于宋慈、欧阳震华和TVB的黄金时代。

这一次,「浙有料」为大家准备的故事,正是以历史上宋慈经历的真实案件为开端的刑侦实录。没准你在回味年代记忆之余,还能激发灵感,写出属于这个时代的古装推理剧剧本。

上次有读者留言说,「《洗冤录》就是一部血泪史啊」。

上吊,和宋慈验炭有什么关系?

宋慈是南宋年间我国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他所著的《洗冤录》,又称为《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其中对于用绳子自缢或被杀的勘察和救援等情况有着比较详细的记载。

后来许多法官和法医对该书进行了注释和详解,使这部被法医界奉为圭臬的著作,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充实完善。

宋慈在现场勘验中发现,如果确实是上吊自杀的,把死者脚底下坑穴挖三尺来深,就会发现木炭。有这样东西的,才是真正自杀无疑。于是,他在《洗冤集录》中写道:「若真自缢,开掘所缢脚下穴三尺以来,究得火炭方是。」也就是「宋慈验炭」的出处。

可是,历来人们对此有疑义,认为不科学,没有依据

然而据一些民俗学家考证,宋慈验炭的来由是与他的家乡风俗有关。土葬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埋葬方式。在农业经济时代,百姓的脑海中深藏着「有土则生,无土则死」的思想。

自古流传至今的闽北土葬民俗中,有在墓坑或墓窑中燃烧芝麻秆、篾光等以「暖坑」「焙窑」的习俗,意在营造一方热土,来世可以尽快投生,并希望芝麻开花节节高,一世比一世活得更好。真正自缢者往往选择在山地林间,自缢后不想被人发现,希望日后自然坠入所缢脚下那块土地以「入土为安」。

另外,真正的自缢者不求今世但求来生,也希望自己所缢脚下的那块土地是一片热土,以便尽早投胎转世。于是真正的自缢者在生前先掘一坑,烧些火炭并用泥土掩埋以「暖坑」,随后自缢身亡。

生命珍贵,电视剧里再好看的白绫也不可能给人美丽的结局。「凄美」一词,有凄无美。

脖子上有两道绳痕

在古代,有些时候是人死后才被挂上绳子的,有的为了装成自缢身亡,有的是为了移尸嫁祸他人

清代浙江海宁人许梿,是道光年间的学者型能吏。他刊刻了一部《洗冤录详义》,这可不是简单的对宋慈原著的增注、解释,而是融入了许梿自己的多年实践经验,他还根据尸骨实物重新绘制了比较确切的全身骨骼解剖图。

《洗冤录详义》载:许梿在山东平度县做官时,曾有人报案说一不知名男子自己上吊死亡。验尸时,发现尸体的颈上有两道绳痕,一道紫红色,有瘀血;一道红色,无瘀血。问原报案人,尸体从什么地方移来的,他茫然答不上来。问他村里一共有几户人家,回答说「十一户」。「都在家里吗?」回答说「某某父子两人赶集去了」。于是传来该父子。

许梿说:「村中只你两父子出去赶集,移尸的人,定是你们父子!」

父子两人害怕了,忙说:「这天黎明,开门看见一个人吊在门口,我们就把他移挂在某地的一棵树上。」许梿问:「你们放下尸体时还有气吗?」回答说:「没有气了,只两手还有热气。」

许梿分析,尸体移动后的绳痕只是白色的,而该尸却是红色,这一定是上吊不久,移动时血液还没有完全凝结的缘故。

检验缢死者,如发现颈上有两条绳痕,必须慎重,以防把他杀误定为自杀,或自杀误定为他杀。凡自缢死者,颈上的血脉突然被阻,形成癊血,绳痕呈紫红色或褐红色,而将缢死之人解下另行吊挂,此时死者全身血液循环业已停止,颈上绳痕不可能再出现癊血,只能呈白色。

本案中的死者颈上有两条绳痕,「一紫赤,有血癊;一红色,无血癊。」紫赤的绳痕,是初缢无疑,但另一绳痕却是红色的,与《洗冤集录》所载的白色不符,因此,对此案就得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不能贸然下断语。

审案者经过调查得知,死者被解下另行吊挂,「两手甚热」,这就说明,缢者虽已断气,但尸体尚未僵硬,血液也未完全凝滞,所以第二条绳痕呈红色。再从移尸的父子的供词中可以得知,尸体悬挂在他家门首,他们怕惹祸或害怕不吉利才移挂某地树上,他们并不是凶手。审案者这样的检验和分析都是正确的,案子也就断得正确了。

破坏现场、作假口供会妨碍相关人员查案,切不可如此。

致命伤是哪里?

另据《重刑补注洗冤录集证》记载杨帼妹一案,经调查发现,其夫唐大拔铺屋共两间,左边一间为客堂,右边为店房,两屋间有一木梯,端正地靠着楼枋,尸体已被解下,颈上缚有一条丝带,打成死结。

据唐大拔说,尸体原吊在木梯最上面,脚上没有垫踏的东西。解下丝带,按原来悬挂的地方丈量推演,发现上面有横木,脚悬空,够不到东西,并不是自己吊死的情状。

经勘察认定,本案死者杨帼妹非自缢身死,而是生前受伤身亡。

证据有三:

一、尸体吊在「木梯高处」,「手不能攀」,带是死结,死者不可能上吊后自打死结

二、咽喉上的痕迹浅淡是死后丝带勒的痕迹;

三、死者身上有伤痕多处,耳根有掌伤,右胯有抓伤。

耳根处的掌伤可能是致死原因。一般来说,虽然掌伤不会致死,但有时打在要害处也会产生严重后果。耳根是致命的地方,被手掌击打后,可引起严重的脑震荡,硬脑膜下积液或脑挫伤,而导致死亡。排除了自己上吊的可能,验明了致命伤痕,系死后被伪装上吊就确凿无疑。

生命永远可贵,真相终将大白。

制作|舒靓芫

监制|先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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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侦 | 第二期:节奏比《长安十二时辰》快好几倍的破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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