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下发兰州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甘教国资 [2015]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安排对各单位已无法使用和维修的家具、设备办理报废申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单位对使用年限长、现已无法使用和维修的家具、设备,可提出报废申请。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应满足最低使用年限方可申请报废(具体见下表所示)。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2018年6月19日之前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捐赠)申请单》交于国资处资产科(科技教育中心0916房)。 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
二、《兰州交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捐赠)申请单》填写要求: 1、同类、同价值、同批次购买的固定资产合并填写; 2、单位价值10万元或批量价值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按一式六份填写; 3、单位价值10万元或批量价值2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按一式一份填写。 三、各单位如需《兰州交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捐赠)申请单》,可到资产科0916房领取,电话:4938456。 国资处资产科 2018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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