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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迟到要罚款,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属于什么行为?违反劳动法吗?

 乙甲壬 2019-09-14

企业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培训。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不违法,但是也不合情理。企业应当注意尊重员工的休息时间,尽量将工作、开会、培训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内。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1.下午要下班了,办公室下通知,全体人员请于下班后到公司大会议室,开会,王总安排部署近期生产工作。

2.周五,办公室下通知,经公司党委研究,定于本周六,在公司某某会议室,举行员工技能培训,请各车间班组安排人员参加,无故不得请假。

3.周五,公司办公室的通知来了,经研究,为了丰富职工生活,定于本周末举行户外拓展,请各办公室报名参加。

........

这样的情况有很多。公司为了不影响生产经营,总是喜欢利用下班时间、周末节假日休息时间,举行了一些会议、活动、培训等事情,挤占员工本来就很稀缺的休息时间。

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法律并未明文禁止。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法律要求企业必须举行职业培训,但是又给予了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允许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实际情况,包括很多方面,其中,培训时间的设定,也是一个方面。也就是说,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安排员工培训,包括利用业余时间。

同时,《劳动法》对员工劳动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

如果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安排劳动者调休补休,或者是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因此,企业在业余时间安排员工开会或者培训,法律并且有明确的规定禁止。企业的行为,并不违法。

企业利用业余时间开会、培训,非常不合理,不近人情。

尽管法律对企业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上班,规定了一些权利救济措施。但是,实际上,很少能够执行到位。

下班时间开会,这是经常的。企业为了不影响生产经营,又能将工作任务安排下去,理所当然的占用了员工下班后的两个小时。

休息时间培训、组织职工活动,企业更认为是对员工的福利。不管是培训还是职工活动,都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丰富员工的工作生活。企业理直气壮的认为,这是给员工的福利,总不能占用劳动时间吧。

这就是企业的思维,习惯性的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这是不合情的。员工的休息时间本来就很少,总是被这些事情、活动挤占,那还有自己的休闲空间?

当然,企业在员工培训、开会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大多是规定如何开会、开会纪律、如何培训、培训课时等内容,甚至是不参加会议、不参加培训的处罚措施,很少有规定企业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培训,应该补救员工的休息时间。

就像员工迟到要罚款,但是没有规定员工提前到办公室应该如何奖励!

企业的规章制度,大多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制定和执行的。主要是为了约束员工的行为,方便企业管理员工。

因此,作为员工,只能默默地接受企业的这种工作安排。也希望企业能够更加珍惜员工,尊重员工,尽量少在休息时间安排工作,让员工能在休息时间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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