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因一句话名垂千古,被后人津津乐道的官员不乏其人,唐初大臣李袭誉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曾这样对他的子孙说道:
我在京城有赏赐的田地十顷,耕种它可以够吃;河内有赏赐的桑树一千棵,用它养蚕足可以穿衣;在江东抄写的书籍,读了它可以求得官职。我死了以后,你们要能勤奋做好这三件事,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羡慕别人的了。⑴
在扬州做都督的时候,应该说,李袭誉表现得确实很能干,有两件事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一是敢于坚持原则,对不称职的官员,多所罢免,对优秀的官员,亦能保举提升;二是关注百姓生活,曾引水筑塘,灌田八百余顷,使百姓获利。唐太宗曾经说过这样一
句话:“我住在深宫之中,所能看到和所能听到的不可能达到很远的地方,所依靠的就是各地的都督、刺史这些地方官,这些人实在是关系到国家治乱的关键人物,所以特别要选择得当。”⑵以唐太宗的这句话衡量李袭誉在扬州的表现,李袭誉绝对算得上是唐太宗所说的“选择得当”的官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李袭誉在扬州时,还比较注重廉洁,不爱钱财,所得到的俸禄,按照人口多少散给宗族亲友,余下的就雇人抄书,在扬州卸任时,经史书籍装满了好几车。
不过,做官毕竟不同于运动场上的百米赛,而是人在仕途的马拉松。你前面跑的再好、再精彩,临近终点摔了跟头,其结果也难免叫人惋惜。纵观李袭誉在官场上的表现,他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前面跑的精彩,最后摔了跟头,而且还摔的很惨。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前紧后松,编筐编篓,没收好口。
从扬州卸任后,李袭誉调任凉州都督,任凉州都督。凉州所辖番禾县县丞刘武,与李袭誉有私怨,李袭誉怀恨在心,于是乱用刑罚,用杖打死了他。结果李袭誉被判死刑,后改为流放,不久后在流放地死去。李袭誉如此的人生结局,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悟,对我来说,有三点感触颇深:
其一,法律是无私的,不因功抵罪。李袭誉曾为李唐王朝的建立立过功,也曾为地方建设出过力,但功就是功,过就是过,他最后触犯了法律,照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这一点上,即便是在皇权至高无上的封建王朝,睿智的君主,也绝不会因为你攥着功劳薄、拿着免死牌就纵容你践踏法律,尽管这种“不会纵容”是相对的,不能也不可能超出皇权的范畴。
其二,历史是客观的,不隐美藏善。李袭誉究竟是一名“几几开”的官员,评判的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自然有别。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在两《唐书》所载李袭誉的传记中,五百余言的文字,有三分之二以上都记述的是他的为官政绩和他的嘉言懿行,看来,不管是谁,只要他为老百姓干了一件好事,历史就不会把他忘记,也不会因为他的错误而把他的一生全部否定。
其三,人心是公正的,不以人废言。李袭誉做官虽然失败了,但是,他说给子孙的那句话,其眷眷情、浓浓意,凝聚着他宦海沉浮的人生体验,可谓情深意长,不仅对他的子孙,即便对千百年而后的我们仍具有振聋发聩的警示意义,并因此而感动了无数的读者,很多人也因此知道了他、记住了他。这,就是真话的力量吧?
注:
⑴《旧唐书·李袭志传》:(李袭誉)尝谓子孙曰:“吾近京城有赐田十顷,耕之可以充食;河内有赐桑千树,蚕之可以充衣;江东所写之书,读之可以求官。吾没之后,尔曹但能勤此三事,亦何羡于人!”
⑵《贞观政要·择官第七》:“朕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辈实治乱所系,尤须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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