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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太太平 2019-09-16

今天,特地写了这篇关于《婚姻法》的文章,送给曾经和正在看我写的文章的你。

希望还没结婚和已经结了婚的女性,一定要重视《婚姻法》;

婚前一定要了解《婚姻法》里的关键内容,即便某一天,婚姻亮起了红灯,也知道该如何依靠法律保护自己。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前两天,写了两篇关于婚内出轨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当李云龙出轨自己闺蜜,《亮剑》中田雨的四步走,顺利挽救了婚姻

离婚后 孩子归谁?从贾静雯到杨幂,这届女人越来越聪明了

其中,有一个非常一致的声音,就是:只要出轨,就立马离婚!

在评论里,给我的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很多离婚的女性,似乎对《婚姻法》并不熟悉,不然也不会离婚后,遭到渣男的如此大伤害!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以下是正文:

《婚姻法》是专门针对婚姻而制定的一些相关法律规定,是对合法婚姻的保护。《婚姻法》涉及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结婚、孩子抚养,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由于社会的不断变化,婚姻中出现的问题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婚姻法》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规定不断做出修改,以尽可能地解决较为突出的婚姻问题。

《婚姻法》从1950年颁布,到今天,共经历了5次大的修改!

下面,我们逐一说起:

  • 1950年的《婚姻法》:正式实行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

这是新中国建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可见《婚姻法》对于家庭、社会和国家有多么重要!

背景:

传统的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存在很多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如童养媳等。

为了批判旧有的封建婚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首先颁布了《婚姻法》,以传递全新的婚姻观念。

法律规定

· 主张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

· 实行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

· 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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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0年的《婚姻法》:感情破裂可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

背景:

之前一段时间,出生在城里、知识分子家庭的知青,纷纷到农村去插队,而不少知青在插队时与农民或者工人结了婚。

改革开放后,知青们带着妻子开始返城,由于出身和文化水平的巨大差异,很多夫妻之间出现了感情破裂,婚姻不幸福。

法律规定: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就可以判决离婚;

· 确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 2001年的《婚姻法》:禁止家庭暴力,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

背景:

改革开放带来了首次经济飞涨,当时整个社会尤其浮躁,出现了很多婚内出轨的现象,如包二奶、养小三等;

另外,不少女性在男权社会里常常遭受家庭暴力。

法律规定

·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禁止家庭暴力;

· 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 2011年的《婚姻法》:房屋归属权问题

背景:

过去没有私人买房的情况,所有的房屋都是计划分配的。所以,之前的《婚姻法》规定,只要夫妻关系持续十年以上,离婚的时候夫妻就各有一半的房产。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出现了购房潮,出现了很多人为了买房而离婚的现象。

法律规定:

夫妻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产权归属买房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2017年的《婚姻法》:彩礼可申请返还

背景:

彩礼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作为一种婚俗,逐渐变成了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

不少女孩在接受了巨额彩礼之后,就不答应结婚了,也不返还已接收的彩礼。

法律规定: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彩礼归还,法院应当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了彩礼,但是导致给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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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的新《婚姻法》: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归属

背景:

很多夫妻因为财产归属问题而离婚,而且,在离婚时,出现了很多不明确的财产分割问题。

法律规定:

第一、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归属

· 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个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时,如果有书面遗嘱,按照书面遗嘱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书面遗嘱,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男方父母表示房产是留给儿子的,这个房子就属于男方的财产,女方依旧没有权利分割。

第三、突发意外的补偿

男性因工作而得到的相关医药费或赔偿金,全部归男方所有,并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分割不到。

看到这里,你是什么感受?

《婚姻法》越来越侵害女人的利益,对男人更有利?

真的是这样的吗?

你只要仔细一想,就会明白:

其一,不论是房产,还是工资,遗产、赔偿金,其实,法律最终保护的都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权益

也就是说,你即使结婚了,有个儿媳、母亲/丈夫、父亲的身份,仍然不要忘了,你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即便借了婚,依然受到保护。

比如说,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

如果说,房子是由男方购买的。且不说一个男人,花了前半生买的房子,离婚时被分走一半,有多不公平;

还有一个问题,在很多家庭里,买房几乎花光了父母一辈子的积蓄,离婚后被分走一半,对男方的父母来说是一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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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现在不是男权社会了,是男女平等的社会。

在过去的男权社会里,女主内男主外。结婚后,女人”理所应当“地当起了家庭主妇。

一旦离婚了,女性就丧失了经济和生活来源,所以,在离婚时,在刻意在财产分割、住房分割上偏向女性,因为女性是弱势群体。

但是,现在不同了。

当今已经不是男权社会了,是”提倡“男女平等的社会。

为什么说是提倡,相信不少人都心知肚明,在社会分工、职业发展上,女性相比男性还是有很多局限的,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女性确实不容易,明明在今天这个社会,男女平等还没有存在,却要被逼着承认这个”事实“!

面对社会变化,尽管女性很不容易。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中国女性,社会和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了,事业上的机会也明显增多了。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总之,作为这个时代的女性,

如果你还想在男权社会里待着,做一个井底之蛙的家庭主妇,就必然不会受到现在这个社会的认可和保护,很可能得到的是崩塌式的否定和损害!

如果你还认为婚姻是你安身立命的根本,而工作不是,那么,有一天,被婚姻无情抛弃,你将一无所有!

社会变了,女性也该变了,否则将一无所有!

对于婚姻,我们首先需要变化的是---择偶观

(1)选择:尊重妇女人格的男人

【大男子主义,不能要;说要养你一辈子的男子,不能信!】

(2)选择:愿意共同承担家务的男人

【一直坚持男主外 女主内的男人,不能嫁】

(3)选择:明白女性在家庭中的巨大付出,愿意承担更多经济责任的男人

【认为女人理性在家带孩子的男人,不能嫁】

看完新《婚姻法》:女人,这三种男人不能再嫁了,否则一无所有

二二看侃:

女人,不能再把自己寄托在男人身上了,不能再把未来寄托在一场婚姻里了。

说说吧,看完《婚姻法》的这6次修订,你有着怎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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