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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查询被继承人账户余额及历史记录

 法律经验库 2019-09-17

继承人查询被继承人存款账户情况的操作,一般人认为需要先去银行所在地的公证处开具查询函。继承人持查询函到相应银行办理存款账户余额查询手续。这个操作其实已经过时。

其实上述操作是2019年之前的规定,《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文已经取消了继承人查询被继承人存款账户情况需要开具查询函的规定。根据该文规定,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存款查询业务。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查询余额。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银行会向申请查询人提供统一格式的查询情况告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操作仅限于对被继承人余额的查询。对于被继承人账户资金的变动情况,通过上述手续并不能完成查询。关于对被继承人账户资金变动的查询操作,需要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程序,以财产继承纠纷或者起诉开户银行继承账户财产的形式完成该操作。在上述诉讼程序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被继承人的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当事人在操作起诉开户银行继承账户内财产时应当同时提出对被继承人账户内财产变动情况查询的诉请。否则仍然无法查询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尤其对于继承人仅有一人的案件而言,继承人起诉开户银行以查询账户内资金余额及余额历史记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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