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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可没那么简单,进去不易出来也难!

 timtxu 2019-09-18

前言:从事人事工作六年多来,各种版本和形式的劳动合同也见得多了,不过大多数的合同其实并非透彻明白的,里面有些事项,公司会默认你懂得,而实际上你可能压根就没跟公司达成默契。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里面,关于入职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一般是不会提到的,而关于离职需要注意的事项,却可能会给你列出一大串。很多人在离职的时候,都会感叹,现在真的是进公司不容易,想离开公司也不是件轻松的事儿。

以我们公司为例,仅仅是离职的申请书就容易把人绕晕了:有高管专用的离职申请表,有一般行管人员用的辞职申请书,有车间工人用的辞工审批表,行管人员的申请书要分财务人员和非财务人员的,车间工人的审批表也要分有职业危害岗位和无职业危害岗位的。

离职可没那么简单,进去不易出来也难!

之前有位同事就跟我抱怨过,入职的时候办了一堆的手续,离职的时候还有更多的手续,从我们公司离职绝对是个需要耐心的过程!

我们今天要聊得,只限于职工主动辞职的情况。

员工离职的原因,或许是钱没给到位,或许是干的不开心,或许只是想出去看看,而结果只有一种,那就是把公司给踹了,但是离职的过程却可以是五花八门的:有潇潇洒洒和平分手的,有真刀真枪大打出手的,也有哭爹骂娘垢面污手的。

离职可没那么简单,进去不易出来也难!

个人觉得吧,不管是因为在公司没挣到钱还是因为觉得待下去会影响心情,毕竟是一段职场经历,无论是好是坏,都可能无法再次拥有了,没必要搞得惊天动地的,好聚好散方为良策。

其实怎么说呢,离职过程的麻烦、手续的细致,对员工和公司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儿,因为越是繁杂的手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就越全面,在离职时把这些都切割干净了,也就可以避免今后再跟公司扯上什么瓜葛。正因为如此,在离职的时候,有些事项也是值得我们小心谨慎的。

一、离职申请提交的时间

如果自己打算离职了,什么时候跟公司提交申请为宜呢?只要在职场待过的人都知道,如果是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的人事部门就可以了,如果是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就行了。这个说法没有什么大问题,也是有法可依的,《劳动合同法》中有这样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误解,那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并不是完全等同的两个概念。离职要比解除合同要复杂,离职是个过程,而解除合同只是离职的其中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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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公司对于员工离职,会设置专门的流程,纳入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及附件。在这些流程里面,关于离职申请的提交时间也有特别的约定。

比如,对于管理人员或者核心员工,因为涉入公司的业务比较深也比较广,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大的工程或者项目时,很多时候是难以在一个月内办完离职手续的,对于这样的人员,一般公司会要求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公司或者不规定具体时间,而以工作交接完毕为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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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有人提出疑问,这样的约定会不会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冲突呢?事实上是不会的,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也是要尊重客观实际的,况且在《劳动合同法》中,也有补充的条款:

第五十条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所以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通过了全体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表决通过后,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离职的时候,切勿仅仅以“提前一个月”为标准,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岗位特征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来操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没有这些特殊的规定,那么按照正常的规则办理就OK了。

二、离职交接

离职过程中,对公司来说,最重要的环节莫过于离职交接了,这也是员工在这个过程中最繁琐的事项了。根据交接的内容不同,一般会有三种形式的交接。

1、工作交接

一般在你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会立马招聘新员工或者通过员工内调的方式来安排人员接手你的工作。工作交接涉及到日常的方方面面,有些是比较常规的,也有些特殊情况,所以为了避免过程中出现错乱,在交接过程中最好是自己列一张工作事项清单,然后让直接领导以及同事审核一下,看看是否有差缺项。同时,这张清单上要有写明交接人、接收人、监督交接的人以及交接时间段,在工作交接完毕后,三方签字确认。

离职可没那么简单,进去不易出来也难!

如果接替人员到岗比较晚的话,工作交接的时间就比较有限,有些工作可能还没到经办的窗口期,没办法按期把全部工作交接完毕,这个时候责任并不在你,公司强留你是不合理的。

但是你也没必要一走了之,如果不着急找下一份工作的话,可以跟公司协商延长一下交接期,但是这段时间的待遇要说清楚,也可以到期走人,但是在需要提供协助的时候,给予接替人员必要的帮助,好聚好散嘛,曾经的一起工作也是种难得的缘分。

2、物件交接

物件交接其实比较简单,也不太容易出问题,毕竟大多数是可见的,离职交接单上一般也是以物件交接为主。但是谨慎起见,还是建议列个交接清单,写明与交接有关的人员,并请行政部门的同事帮忙核对一下,防止有些自己用惯的东西被放到包里带走或者留在家里忘了拿回来

3、关系交接

这项交接,经常是在无意中做了但是很少被人正式提起。不过,在中国关系型社会的大背景下,离职时,重要关系的交接现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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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那些对公司的业务开展有重要影响的关系,公司肯定不愿意被离职的员工带到其他公司去。不过这项交接有很大的难度,毕竟对很多职工来说,一些掌握的关系正是自己的职场优势,能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这些关系可就是最重要的筹码所以他们是不会轻易移交给公司的而且这样的资产是无形的,公司也不好判断员工到底有哪些关系是值得重视的,另外这些关系的建立是否与公司以及现在的岗位有关,谁都没法判断。

因此,对这项离职交接,建议员工就不要太实诚了,你脑袋里的资源,公司又不知道,通用的关系可以移交给接任者,而那些更有价值的私人关系,不论是否是利用公司的资源建立起的,能留就留着吧!

三、离职结算

在古代,官员在离任时最重要的一项事务就是钱粮的结算,现在,员工离职时,薪酬的结算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离职结算一般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公司差你的钱,一个是你欠公司的钱。

公司差你的钱,不要听HR或者财务在那儿瞎掰掰,三下五除二给你算个数出来,一定要仔细周全的合计,除了月薪外,是否还有奖金(绩效)、提成工资、津补贴、加班费用、未休年休假补贴、报销款项等。

离职可没那么简单,进去不易出来也难!

特别是提成工资和奖金(绩效),一般都存在延迟发放或者考核后兑现的问题,那么就要跟公司明确一下准确的金额以及具体的发放时间,最好是能够提前结算或者至少有一份结算协议,可别让公司把你应得的劳动报酬给黑了。而至于你欠公司的钱,不论是因公借款,还是安全质量罚款,也要即时结算清楚,毕竟这不是你的钱了,省得后面产生误会。

四、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很多人认为是可有可无的,无关紧要,当需要时再找原公司要应该也可以。

其实不然,本身在职工离职时开具离职证明就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你找新工作、办理档案转移或者是社保转移的有效凭证。新公司的HR们会用离职证明来验证你的简历非虚,你的新雇主肯定也不希望被卷入到你与老雇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中。

离职可没那么简单,进去不易出来也难!

但是,要注意一点,现在有些公司太过恶心,在开离职证明的时候,都会耍些小手段,比如在离职原因或者工作评价上面发泄私愤,乱写一通,或者离职证明写得比较含糊,既没有工作岗位信息,也没有交代清楚是否已经办完交接手续了。这样的离职证明,很容易受到质疑,所以在公司开具离职证明时,一定要查验一下是否包含了几个重点内容:离职原因、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当然,离职毕竟是个复杂的流程,可能还会涉及到离职体检、保密规定、竞业限制等等,在此就不做详述了。

入职需谨慎,离职也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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