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用之原理 提要: 意义 ─ 太极拳原尚体育,至于用乃不得已矣。 特点 ─ 甲、不尚勇力。 乙、全尚意识,用意不用力。 原则 ─ 甲、举动,周身俱要轻灵。 乙、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 丙、舍己从人,得机得势,牵动四两拨千斤。不与敌抗,亦不之受,乃从其势,顺其力而送之,未有不颠而跌出矣。 着手 ─ 甲、欲使脚心贴于地面,而气有根也。 乙、下功夫于地,而入于地。 丙、长功夫,亦即由地而脚上长。 丁、落地生根,务使全身松净,使全身之力归于脚,则全身已无力,而后劲由脚生,是谓有根是为本也。 戊、一本一根,虚实分清。 己、推手。 子、「黏」有黏起之意。 丑、「连」有不任其落下。 寅、「贴」包括进退左右而言之意。「不丢」不得任其放弃而走。「不顶」不得抵抗其进攻之劲。 卯、「随」有综合相互连系之意。磨荡相推,周而复始,若行与影之不离,声与音之相答。 懂劲:「初步」彼微动,已先动,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渐进」试劲、真伪、大小、长短、刚柔、内外。「极致」人以冷拳于背后袭击而其筋膜不待意识之警戒,而能自卫、制人或反击走化者。 劲与力之分:劲有根,劲柔如藤,劲活,(有意识)劲由于筋,以劲击人者,百骸松灵,万筋舒展,犹藤击人者,因秘传劲由于筋,且与运气有直接之助。力则无根。力刚若木,力死。(无意识)力由于骨,以力击人,必百骇一贯,万筋紧张,犹拳捧击人者。 太极拳之于用,全在意识,所谓要「得机得势」及「牵动四两拨千斤」等,皆在用意而不用力。「盖拳之用,原尚勇力,而加以有术」。若无勇无力,虽有术不能用也,但太极拳适与此意相反,惟勇与力,而要彻底废弃之,所谓「一举动周身俱要轻灵」,甚之谓「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尤于不用力而松净外,又诫之曰:「舍己从人」。舍己从人居然移作御侮应用之法,可谓奇矣。譬如人以猛力击我时,焉得舍己而反从人?此诚难以取信,然其以猛力击我者,非独不还击,且不与抗,亦不之受,乃从其势,顺其力而送之,未有不颠扑而跌出矣,是谓「得机」,祇以四两之力牵之动,虽重若千斤,拨之必自倒,即由舍己从人之法而得之,非真以四两而能拨倒千斤也。吾故曰:「太极拳原尚体育,至于致用不得已也。犹圣人之于兵,不得已而用之,其意正同」。 然全身不用力便松开,则灵活矣。交手时使对方不得摸到,或触着其重心之所在,是以不易被人拉倒或推翻,此仅言其表,未及其本,拳论所谓「其根在脚,发于腿,主宰于腰,行于手指」。由此可以穷其本矣。其根在脚者,气行乎脚心涌泉穴,故欲使脚心贴于地而气有根也。发于脚者,用弹力发劲,即所谓「发劲如发箭」也。「主宰于腰者,腰犹弓弦也,王阳明所谓「柔腰百折若无骨」若无骨者,能决定其方向之远近高低左右也。发箭必使中的者,方向为要,弓弦可得而主宰之。行乎手指者,行,达也。手指,犹箭簇也,即谓达乎手指而已,此即言其「用」之根本在乎脚也。武术家所谓「下功夫」,功夫即下于脚而入于地,犹下种子也,又所谓「长功夫」,功夫亦即由地而脚上长,亦犹树木然,由此「可知全身松净,其根在脚」,是为「本」也。果能全身放松,其根在脚,即是「内功拳」。所谓风吹荷叶与玩具所谓不倒翁也。 然用之之时,其根属于一脚,即犹木之一本一根,倘两脚踏实,便为双重,双重则滞,是所大忌,然木之有根能入地,人焉能脚落地而生根,其事决无,其根则有,地心之有吸引力,人所共知,吾始将全身力付之于地,久之觉吾之气力已能入地数分,或及寸及尺,与地心吸力似发生有磁铁之作用,是之谓落地生根,良有以也。脚如能生根,则全身之力已归于脚明矣。全身之力归于脚,则全身已无力,而后劲由脚生,是谓有根,力则无根,劲柔犹藤,力刚若木,劲活而力死,故秘传所谓劲由于筋,力由于骨,故以力击人者,必百骸一贯,万筋紧张,犹举棒击人也。若以劲击人者不同,百骸灵,万筋舒展,犹以藤击人者也。「劲由于筋,与运气有直接之助」,愈于力远矣,惟初学者对于劲与力之辨别殊不易,故必从推手始,推手之法,参看图解,兹举其言之。两人交手,以黏连贴随四字之用意行之。「黏者有黏起之意,连者不任其落下」,此二字包括上下而言。贴随者乃包括进退左右而言,意与上同,故诫之曰「不丢不顶」,「不丢者,不得任其放弃而走,不顶者,不得抵抗其进攻之劲」,摩荡相推,周而复始,若形与影之不离,声与音之相答,久之则能听其劲之行动往来,走化提放,俱能了然,可以谓之入门矣。则亦渐悟入懂劲,能懂劲则可以登堂矣。 懂劲最难言,姑述其概,拳论所谓「彼微动,已先动」,此即兵家后之以发,先之以至之意。后之以发者,即懂劲之将袭我,而我虽后之发,却先到矣,此即懂劲之初基,然劲之不同约有六:有真伪、有虚实、有大小、有长短有刚柔,有内外之别,非细辨之不能得,此亦懂劲之渐进也,然不出乎由触觉而得,若不待触觉,于不知不觉时,人以冷拳背后袭击,而其筋膜肌肉不待意识之警戒,且能自卫,自有以制人,或反击,或走化者,此为懂劲之极致,然非数言可了,待参玩拙著十三篇,自能了然太极拳致用之道,如此而已。然皆由力学而得,非有关于先天之本能,有力打无力,手快制慢者,不得与吾拳同日而语也。
….接续下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