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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5日!又是这个原因!

 龙在飞op4opwes 2019-09-18

生活中,这些场景可能大家都见过

在楼道、疏散逃生通道甚至家中

停放电动车,并给电动车充电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

有人因为不按规定给电动车充电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

2019年8月31日上午8时左右,小营街道茅廊巷富春大厦一出租房突发火情,鼓楼消防中队出警,及时扑灭火情,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现场一片狼藉

起火原因是租户刘某担心电动车电瓶被偷,将电瓶带入家中长时间充电,导致电瓶充电过载引起。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千万不要把电动车放在楼道、家中等地方,

因为万一电动车“发脾气”,

后果真的很严重!

同样惨痛的事情还发生过很多次

1

2019年5月7日晚8点,上城区小营街道某住户后院起火。代某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院内并私拉接线板进行长时间充电(时长达11小时)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2

2019年9月3日6时44分,深圳一租客王某为贪图方便,在租房内给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因电动车电池故障着火引燃周边的可燃物。王某因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被烧焦的电动车电池

铁窗被浓烟熏黑

3

2019年5月5日6时许,广西桂林雁山区西龙村一民居1楼的楼梯间电动车起火,致5人死亡,36人受伤

很多人说,把电动车搬回家充电是因为没有充电的地方、怕被盗等等。但这些理由和生命安全比起来全都不是理由!所以,家中有“小电驴”的,一定要记住下面这些:

 日常使用电动车的注意事项

1、请勿超长时间为电瓶车充电,最好白天充,睡前将电源拔掉。

2、认准质量,请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

3、电动车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到正规维修店进行修理。千万不要私自对电瓶车加装电池和改装。

4、请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瓶车充电。

5、请勿在电瓶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雨天不要让电动车进水哦。

 电动车充电起火后的“三大危害”

1

剧毒气体

电动车燃烧时

会产生剧毒的一氧化碳等气体

充斥在房间内

2

高温烟气

吸入高温烟气

气管会被灼伤

进而导致窒息

3

视线受阻

电动车燃烧产生的黑烟多

容易导致楼房内光线不足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事后“救”不如事前“防”

大家千万要引起重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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