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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心理学 · 神志论

 逸心茶舍 2019-09-20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心理因素在疾病发生演变过程的作用日益凸显。从疾病发展史来看,人类已经从“传染病时代”“躯体疾病时代”步入“精神疾病时代”。

中医学理论体系中国古代先哲们运用意象思维方法,对自然哲学“精气阴阳五行”抽象的认知,通过数千年医学实践以及阐释生命的起源;逐渐形成以《黄帝内经》为标志关于人体生命与疾病防治等系统科学完善的中医理论体系。其核心内容是以五脏为中心,天人合一,形神统一,从整体、动态、功能角度把握生命规律和开展疾病防治

关于中医精神心理方面的经典理论构架源自《黄帝经》,在以五脏为中心的藏象体系中,藏精、化气、生神构成生命活动的核心。五行五脏对神志活动所作分类,即心为火藏神,肝为木藏魂,肺为金藏魄,脾为土藏意,肾为水藏志。在对其各自的含义及其划分依据进行分析,五神(神、魂魄、意、志概括感知觉和意识思维内容以情志喜、怒、忧、思、悲、恐惊)代表情绪情感的主要活动,二者合称“神志”。因此,称中医“神志理论”。

中医神志理论是一个相对独立而又与整个藏象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中医经典理论和实践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是一个古老而全新的科题如今我们要把她从中医的理论中抽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对她从新认识,从新定位同时付予她科学的价值使之成为一门生命科学中具有独立风格和应用价值的“中华本土心理学”。 

一、神魂魄意志含义

1、神:

《内经》中神的含义十分广泛,然就五脏并列主神而言,其中心藏神,大多医家认为此神当指精神心理活动之统称或总括,正如张介宾《类经·藏象类》所云:“神之为义有二:分言之,则阳神曰魂,阴神曰魄,以及意志思虑之类皆神也;合言之,则神藏于心,而凡情志之属,惟心所统,是为吾身之全神也。”这是基于“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即中国古代哲学心的观念而得出的认识。但是若把五脏并列而主神志,神、魂、魄、意、志并列而言,再以此神统括魂、魄、意、志,似不甚妥当。考《灵枢·本神》云:“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即把感知过程、记忆过程及意念产生的思维过程归属于心。

感知觉,一方面需各感官参与而分归各个脏腑拟,另一方面则需在感觉基础上根据以往的经验与记忆加工揄而为知觉,而此正归属于心,正如《墨子·经上》所云:“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不由心察之,以至于非常细小纤微之事物。故敦煌医书残卷《明堂五脏论》曰:“心者殲也,所谓殲物微,无事不贯。”查《说文》等书,无“殲”而有“殲”,故王洪图先生认为,此字疑为“殲”字之误。《说文》云:“殲,微尽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殲之言纖也,纖细而尽之也。”这些均言心的知物、察物即所谓“任物”之功,故后世哲学家王守仁先生径称:“凡知觉处便是心”、“此知觉便是心也”。

“忆”,包括记与忆。记,是识别记住事物;忆,是把记住的事物重现。一方面,中医学称“心之所忆”,即把记与忆归属于心,同时又认为“心有所忆谓之意”、“脾藏意”,将其又归于脾,可见记忆需众多脏腑参与,正如《灵枢·大惑论》在谈及记忆病证时所言:“上气不足,下气有余,肠胃实而心肺虚……故善忘也。”“心有所忆谓之意”,说明心有主意之功。而此意则有注意与意念产生之义项,前者是进行思维活动的开端,后者是在感知觉、记忆与注意基础上进行简单思维活动的结果。心主任物、记忆、注意而有产生意念之功,而这些又是人体思维、意志、情感等活动的基础与前提,故心的功能已渗透于其他“四神”之中,作为其基础与前提,故五脏并列而言,心仅言神而不言其具体,应该说这是言“心主神”的原因之一。

另外,按五行归属,心属火;而火,《白虎通义·五行》云:“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五行大义》将火行的主要意义理解为变化、活动。而神的一大特性就是事物神奇、变化而莫测,正如《易·系辞上》所云:“阴阳不测之谓神”,故后世称“神乃火气之精”而将神这一名称归于火、旭于心。应该说这也是将心所藏命名为“神”的原因之一。

2、魂、魄:

有人云其具有感知觉之功用。另外,综合中国传统文化所论,以形气阴阳动静分魂魄,则魂阳而魄阴,魂支而魄静,魂气而魄形。故《灵枢·本神》云:“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即说明魄是与身俱来且以形体为基础的;而魂则是建立在神气活动基础上的,是逐步发展完善的,是活跃的。

对魂魄进行分析认为,与身俱来的、本能性的、较低级的、偏于掏的、被动的为魄,如新生儿啼哭、嘴触及乳头吮吸等非条件反射性动作和四肢运动、耳听、目视、冷热痛痒等感知觉及记忆等;后天发展而成的、较高级的、偏于兴奋的、主动的为魂,类似于今人所说的思维、想象、评价、决断和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

即魂以魄的活动为基础,但是是比魄更高级的精神心理活动。此说具有一定道理,但是就魂“随神入来”,受“志意”支配之特性及临床、日常生活之“魂不守舍现象而言,魄当被理解为具有“注意”之性质;从古人常以魂魄对举,魄指一般感觉而言,当被理解为感觉基础上的知觉,当然此知觉的建立则需记忆、思维、想象、意志、情感等心理活动上的参与。

至于魂魄与五行五脏的关系,《内经》认为“肝脏魂”、“肺脏魄”,正如陈撄宁《黄庭经讲义》云:“《朱子全书》曰:‘魂属木,魄属金’。所以说三魂七魄,是金木之数也”。木行为春,主动、主生机、兴奋;金行为秋,主静、主禁制、肃杀,可以说二者分别代表了魂魄的某些特性,故将之分属木与金、肝与肺。

另外,中医学还将魂与人之睡眠联系起来,认为魂安藏则寐,魂不藏则失眠出现多梦、梦游等现象。梦象、梦游是一种特殊的现象,但属于人所感知的,故若从病理而言当属感知觉异常,是魂不受意志所支配而产生的现象,由此也说明当有人体感知觉之含义。

3、意:

一指注意,表现为对一定事物的指向和集中,是进行思维活动的开端,如张介宾《类经·藏象类》所云:“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二指记忆与意念的产生,如《灵枢·本神》云:“心有所忆谓之意。”三指测度,如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意之训为测度。”另外,《内经》既言“脾藏意”,又言“脾在志为思”,故有人认为意的另一层意思通“思”,即思考、思虑。也正因为脾主思虑,智虑出焉,所以《难以·四十二难》称“脾藏意与智”、《素问遗篇·刺法论》称“脾为谏议之官”。

土主孕育、培植,以稼穑为性,脾位中央,为孤脏以灌四傍,故脾属土。注意虽然不是独立的心理活动过程,但却是一切心理活动的开端,且伴随人的各种精神心理活动始终,因为有了注意才能清晰地反映周围世界中的某一特定事物,同时摆脱在当时不具重要性的其余事物的干扰,所以任何心理活动过程总是由于注意指向它所反映的事物才能产生,正如土养万物一般。记忆,是人思维、想象、意志过程的基础,犹如土为万物之母一般。而思考、思虑、测度,则是人思维过程、想象与意志过程的关键之处。

思维过程就是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想象则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于思考对象,属抽象思维活动的继续,使人可以认识无法直接感知到的事物的形象;而意志则由采取决定与执行决定两阶段心理活动组成,其中“意之所存”属前者,而“存变”、“远虑”、“因虑处物”则属后者。可见思维、想象、意志过程均以思考、思虑、测度为其重要环节,这一点又正如土居五方之中央、四时之中间、五行次序与方位之中央,如脾为调节人体五脏气机之枢纽一般,故属土气,归属于脾。

4、志:

志有广义、狭义之不同。广义之“志”当与“神”相似,如古之“五志”、“六志”之说。、,是情志活动等的总括。狭义之“志”,即指有着明确目标的意向性心理过程,亦即现代心理学所说的动机与意志。神、魂、魄、意、志并列而言,其“志”当指狭义之“志”。

据隋·萧吉《五行大义》,水行的主要意义为藏伏、终结,而志则为人的思维过程终结进而形成坚定不移的目标,这一目标靠自觉地确立,含有藏伏之性,故具备藏伏、终结之水行特征。肾主冬主藏为春季升发之基础,志意的确定也是人们具体完成一种事情活动的前提,故曰肾藏志。

另外,《内经》云:“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即把伎巧之智也归属于肾,而这种认识则与肾主骨生髓、髓藏于脑有关。

二、神魂魄意志归属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应该说神、魂、魄、意、志是《内经》对人类认知、思维、意志过程心理活动的五行描述,故其中主要包括感知觉、注意、记忆、思维、想象、意志等,但较少涉及及情感过程。

虽然《灵枢·本神》对人认知,思维、意志心理过程的一部分内容划分为:“所以任物者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但又用神、魂、魄、意、志概括之并使之分属五脏,除点名者外,思、虑可纳入意之列,智可纳入志之列。可见,用神、魂、魄、意、志这一描述方法主要是从五行及认知、思维、意志过程的某些心理活动的特性出发,给予类比而结合五脏的。一则并非完全按照认知、思维、意志过程的心理活动的各个阶段划分,也未按其内容给予五行归类;二则仅考虑了五行的某些特性,而较少考虑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关系。

因此,神、魂、魄、意、志之间的关系既给以用五行生克制化关系来解释,也导致了神、魂、魄、意、志各自含义不十分清晰,各自的内涵较小而外延较大,相互间包容之处甚多。

其结果,各自所包含的神志活动难以与心肝脾肺肾五行五脏-------对号入座,使之临床运用产生了很大折困难。

现今中医临床对神志疾病的脏腑辩证则主要从躯体症状入手考虑,但是又常有一些神志异常患者,单以某些精神症状为主,而躯体症状不很明显,若仅从舌脉着手又很勉强,以至于常有“列症可辩”之窘,即至今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精神症状”脏腑辩证模式,其原因正在于此。

我们认为,临床上某一精神症状的产生非常复杂,往往是多种神志活动异常的共同表现,难以用神、魂、魄、意、志进行分类归属,而把五脏看盛开一个与神志活动(主要指认知、思维、意志过程)密不可分的整体,理解为五脏整体协调配合而完成对人认知过程的主宰作用,则较为妥当。这里神、魂、魄、意、志划分为五行,仅是从认知、思维、意志过程中的某些心理活动具有不同的特性出发,给予类比而成,是用五行特性对这一过程的描述,其描述可以看作是为了说明这一过程也具有五行的某些特性,并且是以所有脏腑的参与作为基础的,其实也正是强调了五脏整体协调对它的主宰作用。

由此也见,以五行划分认知、思维、意志过程来五神,亦存在不足,仅重视了其整体性一面,而忽略了五神之间的相与关系;仅注重其表面的某些特性,而忽视了五神各自内涵的规定。

三、五脏与五神的关系:

神魂魄意志是人的精神思维意识活动,属于脑的生理活动的一部分。中医学将其分属于五脏,成为五脏各自生理功能的一部分,但总统于心。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所以称五脏为“五神脏”。  

1、心藏神:

心藏神是指心统领和主宰精神、意识、思维、情志等活动。魂、魄、意、志四神以及喜、怒、思、忧、恐五志,均属心神所主。故曰:·“意志思虑之类皆神也”,“神气为德,如光明爽朗,聪慧灵通之类皆是也。”“是以心正则万神俱正,心邪则万神俱邪”(《类经·脏象类》)。

  2、肺藏魄:

魄是不受内在意识支配而产生的一种能动作用表现,属于人体本能的感觉和动作,即无意识活动。如耳的听觉、目的视觉、皮肤的冷热痛痒感觉,以及躯干肢体的动作、新生儿的吸乳和啼哭等,都属于魄的范畴。故曰:“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类经·脏象类》)。魄与生俱来,“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为先天所获得,而藏于肺。“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素问·六节脏象论》)。

“肺藏气,气舍魄”(《灵枢·本神》)。故气旺盛则体健魄全,魄全则感觉灵敏,耳聪目明,动作正确协调。反之,肺病则魄弱,甚至导致神志病变,故曰:“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灵枢·本神》)。

  3、肝藏魂:

魂,一是指能伴随心神活动而作出较快反应的思维意识活动,“随神往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一是指梦幻活动。“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也”(《类经·脏象类》)。肝主疏泄及藏血,肝气调畅,藏血充足,魂随神往,魂的功能便可正常发挥,所谓“肝藏血,血舍魂”(《灵枢·本神》)。如果肝失疏泄或肝血不足,魂不能随神活动,就会出现狂乱、多梦、夜寐不安等症。

  魂和魄均属于人体精神意识的范畴。但魂是后天形成的有意识的精神活动,魄是先天获得的本能的感觉和动作。“魄对魂而言,则魂为阳而魄为阴”(《类经·脏象类》)。

4、脾藏意:

意,忆的意思,又称为意念。意就是将从外界获得的知识经过思维取舍,保留下来形成回忆的印象。“心有所忆谓之意”(《灵枢·本神》)。“谓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类经·脏象类》)。

脾藏意,指脾与意念有关。“脾藏营,营含意”(《灵枢·本神》)。脾气健运,化源充足,气血充盈,髓海得养,即表现出思路清晰,意念丰富,记忆力强;反之,脾的功能失常,“脾阳不足则思虑短少,脾阴不足则记忆多忘”(《中西汇通医经精义·上卷》)。

5、肾藏志:

志为志向、意志。“意之所存谓之志”(《灵枢·本神》):即意已定而确然不变,并决定将来之行动欲付诸实践者,谓之志。故曰:“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类经·脏象类》):意与志。均为意会所向,故意与志合称为意志。但志比意更有明确的目标,所谓“志者,专意而不移也”(《中西汇通医经精义·上卷》)。即志有专志不移的意思。

“肾藏精,精舍志”(《灵枢·本神》),肾精生髓,上充于脑,髓海满盈,则精神充沛,志的思维意识活动亦正常。若髓海不足,志无所藏,则精神疲惫,头晕健忘,志向难以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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