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古代如何处理垃圾(文|赖晨)

 zhb学习阅览室 2019-09-25

  近日,垃圾分类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在这背后,正是全球垃圾问题日益严峻的体现。如何处理垃圾、如何对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数千年来,人们围绕着垃圾处理,发生了诸多故事。回首几千年的历史,或许在了解这些故事的同时,也能为当今人们正确处理垃圾,甚至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提供借鉴。

  隋代:因长安城垃圾多而新建都城

  《韩非子·内储说上》曾记载,“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其意思是说殷商时代,在公共道路上乱倒垃圾是要受刑的。也有说法是“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察·律令》按:“此法太重,恐失其实。”但不管怎么样,在当时,乱扔垃圾,可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

  战国时期,商鞅实行变法,也采用了“殷之法”。《史记·李斯列传》记载:“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

  即便是到了唐代,仍然对垃圾管理非常严厉。《唐律疏议》中规定:“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也就是说到街道上扔垃圾的人,会被处罚六十大板。如果执法者纵容市民乱扔垃圾的行为,也会被一起处罚。

  根据历史资料,对垃圾严格管理的确有必要,在汉代以及隋唐时期长安城的记载中,可以发现随意排放垃圾对城市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

  汉代,随着城市建设的技术发展,皇宫内和一些大型建筑群内采用地下排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排水渠从宫内排到城内,由城内排到城外,由城壕汇流到渭河。不过,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还没有如此好的设施。在长安城内,不少道路上经常弥漫着各种垃圾和尘土。所谓“长风一飘荡,尘沙涨天飞”。

  隋代时,长安城逐渐呈现出国际性大都市的气象,在隋文帝开皇之治时,长安城里住着数十万人。如此众多的人口生活在城里,每天必然会产生很多生活垃圾和人畜代谢物。

  史料记载,不少老百姓把生活垃圾全部倾倒在门口,日积月累,部分街道比两边房屋高一丈多;有的老百姓挖掘大土坑掩埋垃圾,任由它们壅滞地下,腐烂分解,结果产生大量硝酸盐之类的毒素,溶于水并下渗,导致地下水中的硝态氮含量上升,地下水由此变得咸苦,不可食用。据《隋书·庾季才传》记载:长安城“汉营此城,经今将八百岁,水皆咸卤,不甚宜人”。

  为了摆脱已污染的水源区,开皇二年(582年),隋文帝杨坚在汉长安城东南部龙首原的南坡(在今西安城及城东、城南、城西一带),花了9个月时间,新建了大兴城(隋文帝在北周时被封为大兴公)。同时,挖掘龙首渠、永安渠、清明渠,并引浐水、皂水、潏水入城,以解决城区用水问题。

  唐代:巧妙处理垃圾而致富

  尽管城市里大多数人受困于垃圾之苦,但还是有极少数人,在成堆的垃圾中发现了无限商机,其中唐代的罗会、裴明礼等人就是通过垃圾而致富的代表。

  据唐代张鷟《朝野佥载》记载,生活于唐初的罗会,通过收集长安城里人畜的粪便,向郊外农民出售而发家致富。街坊邻居轻蔑地称他为“除粪夫”,称其家为“鸡肆”。

  当时,一位叫陆景阳的文人到其家做客,发现罗家房屋豪华富丽,家眷服饰打扮十分得体,屏风、毡褥等奢侈品一应俱全。陆景阳十分诧异,问:“先生生活如此富裕安乐,为何还用从事这种肮脏污秽的工作?”罗会回答说:“怎奈虽家财万贯,也不能坐吃山空。一旦歇业,家道将衰。”

  另外一位靠垃圾致富的就是《太平广记》里记载的裴明礼。裴明礼,河东(今山西)人,活动于唐太宗年间,其做生意的诀窍是“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换言之,他就是通过低价收来垃圾后,进行分类整理,卖给百姓,几年之后,便拥有万贯家财。有了一定本钱之后,裴明礼在长安城金光门外,以十分便宜的价格买下一块满是瓦砾的荒地。

  为了清除荒地上的瓦砾,裴明礼想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在荒地附近竖起一根高高的木杆,木杆上悬挂一个大竹筐,他让人们捡地上的瓦砾投掷竹筐,投中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于是,人们纷纷来捡拾瓦砾投掷。没过多久,地里的瓦砾就被捡干净了。瓦砾没了,青草也就顺势而起,长得郁郁葱葱。裴明礼又招募牧羊者,让他们都来这片草地放牧。有这样一片好草,牧羊人谁不愿意来呢?于是草地很快挤满羊群。羊群多了,羊粪尿自然也就多了。慢慢地,土地有了肥力。就这样,一块无人问津的荒芜土地,在他手中成为沃土。

  最后,裴明礼雇人用牛马犁耕该土地,种上各种果树,并套种葵花、蔬菜和花卉,与此同时,他还在其中放养蜂蜜。这些给他带来了不菲的收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