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巽的卒年,《青林林氏重修族谱》所称“元祐六年辛未(1091)卒,寿八十七”,这个说法有待斟酌。周修东先生所撰《林巽暨兄冀、侄从周三先生事迹系年》对此认为:林巽“寿促,仅仅二十七,卒年乃误加一甲子尔”,即:林巽终于天圣九年辛未(1031)。周修东先生的推断也值得商榷。
宝元二年(1039)林冀于京城任所病逝,康定二年(1041)长子林从先(野夫)扶林冀行榇归葬途中,释契嵩写《送林野夫秀才归潮阳叙》,文章中说到,宝元元年(1038)在杭州卢侗拜会林冀、释契嵩时,卢侗向释契嵩介绍林巽才学及著述:
及会范阳卢元伯,语野夫仲父曰
巽先生者:
生而知,学六经探百氏,悉能极深研几,圣人之道,卓然自得。以谓:“易”者备三极之道、圣人之蕴也。独病扬雄氏,虽欲明之,而“玄”也未至。因著《草範》(应为《易範》),将以大明“易”道之终始也。又谓:兴王者,礼乐为大。复著《礼乐书》,以示帝王治政之始本。为儒不汲汲于富贵,而高节远迈,追古圣贤之风教。
文章中,释契嵩还感慨:“如南安田曹之仁其弟之智识明德不二十未既大施而卒皆早世”。对这段话的断句,现有版本普遍断为:
如南安田曹之仁、其弟之智识明德,不二十未既大施而卒,皆早世。
但事实上林巽不是不到二十岁去世,因此,这段话应该这么断句:
如南安田曹之仁、其弟之智,识明德不二十,未既大施而卒,皆早世。
由以上可以推断,一是“野夫仲父曰
巽先生者”未称“野夫先仲父”且尊称“巽先生”,宝元元年(1038)林巽应该还在世;二是林巽去世时间跟长兄林冀差不多,最慢也是释契嵩写《叙》当年康定二年(1041)。因此,林巽去世的时间大约在这四年:戊寅宝元元年(1038)、己卯宝元二年(1039)、庚辰宝元三年/康定元年(1040)、辛巳康定二年(1041)。《青林林氏重修族谱》所述林巽终于“辛未”是否“辛巳”(康定二年,1041)之误?
推断观点:林巽生于宋太宗端拱二年己丑牛年(989年)或宋太宗淳化四年癸巳蛇年(993),己丑牛年(989年)可信度更大一些;终于宋仁宗康定二年辛巳(1041),寿五十三或四十九。
林冀终年五十四、林巽终年五十三或四十九,二三年之间兄弟相继去世,因此,此时释契嵩才会发出深深感慨林氏伯仲
“未既大施而卒,皆早世”。
《青林林氏重修族谱》载:元符元年戊寅冬,曾孙师孟为改葬于现址。如果林巽生于989年或993年,到了1098年(元符元年),有曾孙一辈能为其移葬,比较符合推断。
二、林巽登科功名
关于林巽的功名,有两种说法:
(一)、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进士第二甲:
“进士第二甲”的观点来源于康熙《潮州府志》:
正奏:黄程,天圣五年第三甲,仕太子中舍;林巽,第二甲。
康熙《潮州府志》:人物:
林巽,字巽之,海阳人,天圣中应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对策忤权贵,不录。庆历中,投匦论事,仁宗异之,授徐州仪曹,不就。南归。读易,著《卦元》、《卦经》、《卦纬》、《丛词》、《起律》、《吹管》、《範馀》、《叙和》八篇,总名之曰《易範》。曰:“世不吾知,后五百年当有演绎吾书者。”惜书不传。
(二)、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特奏名
特奏名观点来源于道光二年《广东通志》和光绪二十六年《海阳县志》。《海阳县志·卷十三·选举》特奏名栏目:
林巽,天圣五年(1027)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祀乡贤,有传。张志作进士二甲,与传不合,今从阮通志。
《海阳县志·卷三十五·列传四》:
林巽,字巽之,天圣中应材识兼茂明於体用科,对策鲠切,有忤权贵,有司不敢取。庆历中,投匦论事,仁宗鉴而异之,官以徐州仪曹。巽不屑就,毅然南归,读易,著《卦元》、《卦经》、《卦纬》、《丛词》、《起律》、《吹管》、《範馀》、《叙和》八篇,总名之曰《易範》。曾曰:“世不吾知,后五百年当有演绎吾书者。”人称为草範先生。外有文集若干卷。(据舆地纪胜、阮志、张志参修)
以上两种说法,都值得商榷。
《宋史·选举》记述: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人为盛。
制举无常科,所以待天下之才杰,天子每亲策之。然宋之得才,多由进士,而以是科应诏者少。惟召试馆职及后来博学宏词,而得忠鲠文学之士。或起之山林,或取之朝著,召之州县,多至大用焉。太祖始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凡三科,不限前资,见任职官,黄衣草泽,悉许应诏,对策三千言,词理俱优则中选。
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凡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凡《九经》,帖书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六十条。凡《五经》,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条。凡《三礼》,对墨义九十条。凡《三传》,一百一十条,凡《开元礼》,凡《三史》,各对三百条。凡学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明法,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校,而判官监之。试纸,长官印署面给之。试中格者,第其甲乙,具所试经义,朱书通、否,监官、试官署名其下。进士文卷,诸科义卷、帖由,并随解牒上之礼部。
(真宗)咸平四年(1001),诏学士、两省御史台五品、尚书省诸司四品以上,于内外京朝幕府州县官、草泽中,各举贤良方正一人,不得以见任转运使及馆阁职事人应诏。是年,策秘书丞查道等七人,皆入第四等。景德二年(1005),增置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等科,诏中书门下试察其才,具名闻奏,将临轩亲策之。自是应令者浸广,而得中高等亦少。
太宗以来,凡特旨召试者,于中书学士舍人院,或特遣官专试,所试诗、赋、论、颂、策、制诰,或三篇,或一篇,中格则授以馆职。景德后,惟将命为知制诰者,乃试制诰三道。东封及祀汾阴时,献文者多试业得官,盖特恩也。时言者以为:“两汉举贤良,多因兵荒灾变,所以询访阙政。今国家受瑞登封,无阙政也,安取此?”乃罢其科,惟吏部设宏词、拔萃、平判等科如旧制。
仁宗初,诏曰:“朕开数路以详延天下之士,而制举独久不设,意者吾豪杰或以故见遗也,其复置此科。”于是增其名,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明于教化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详明吏理可使从政科,识洞韬略运筹帷幄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科,凡六,以待京、朝之被举及起应选者。又置书判拔萃科,以待选人。又置高蹈丘园科,沉沦草泽科,茂材异等科,以待布衣之被举者。其法先上艺业于有司,有司较之,然后试秘阁,中格,然后天子亲策之。
由以上记述可知,宋代科举考试,有进士、诸科、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童子举。进士、诸科的考试内容各不相同。“试中格者,第其甲乙”。考中这些进士、诸科等科目的士子都属于正奏,列为有功名出身。
区别于正奏,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始开特奏名恩例(不是恩科),“诏礼部阅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列为无功名出身。特奏名制度发展到后来有点泛滥,弊病越来越多。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特奏名九百余人,人数超过正奏(进士、诸科等)的八百四十人。
《宋史·选举》:
(太祖)开宝三年(970),诏礼部阅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盖自此始。
(真宗)咸平三年(1000),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有晋天福中尝预贡者。凡士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积前后举数,参其年而差等之,遇亲策士则别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
(仁宗)天圣初,宋兴六十有二载,天下乂安。时取才唯进士、诸科为最广,名卿钜公,皆繇此选,而仁宗亦向用之,登上第者不数年,辄赫然显贵矣。其贡礼部而数诎者,得特奏名,或因循不学,乃诏曰:“学犹殖也,不学将落,逊志务时敏,厥修乃来。朕虑天下之士或有遗也,既已临轩较得失,而忧其屡不中科,则衰迈而无所成,退不能返其里闾,而进不得预于禄仕。故常数之外,特为之甄采。而狃于宽恩,遂隳素业,苟简成风,甚可耻也。自今宜笃进厥学,无习侥幸焉。”
林巽天圣五年(1027)“进士第二甲”、“特奏名”这两种观点都是有失偏颇。康熙《潮州府志》的记述“正奏、第二甲”其实没有错,只不过这个“正奏、第二甲”是“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第二甲,被后人理解为进士第二甲。道光《广东通志》和光绪《海阳县志》有点画蛇添足,“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是正奏诸科,并非“特奏名”。“特奏名”是对于礼部试、廷试屡试不第士子的“恩例”,不是“恩科”。
因此,林巽的功名正确表述应该是:
正奏,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第二甲。
三、林仪曹的由来及“投匦论事”时间考
康熙《潮州府志》、光绪《海阳县志》都记述:林巽于宋仁宗“庆历中,投匦论事,仁宗异之,授徐州仪曹,不就,南归”。
前文已经论证,康定二年(1041)释契嵩写作《送林野夫秀才归潮阳叙》时林巽已经不在人世,因此“庆历中(1041—1048)投匦论事”的表述就有了问题。那么林巽“投匦论事”究竟怎么回事?
《宋史·选举》
(真宗)景德二年(1005),增置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等科,诏中书门下试察其才,具名闻奏,将临轩亲策之。
仁宗初,诏曰:“朕开数路以详延天下之士,而制举独久不设,意者吾豪杰或以故见遗也,其复置此科。”于是增其名,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明于教化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详明吏理可使从政科,识洞韬略运筹帷幄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科,凡六,以待京、朝之被举及起应选者。又置书判拔萃科,以待选人。又置高蹈丘园科,沉沦草泽科,茂材异等科,以待布衣之被举者。其法先上艺业于有司,有司较之,然后试秘阁,中格,然后天子亲策之。
由此可见,“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是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开始设立的,到了宋仁宗当政之初,进一步完善为六科之一,并明确了选举的方法“其法先上艺业于有司,有司较之,然后试秘阁,中格,然后天子亲策之。”由此,我们也可以明白康熙《潮州府志》记述林巽“天圣中应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对策忤权贵,不录。”、“仁宗异之”和光绪《海阳县志》“天圣中应材识兼茂明於体用科,对策鲠切,有忤权贵,有司不敢取。”、“仁宗鉴而异之”。
可以推断,林巽是在天圣五年(1027)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按当时的选举方法,先“上艺业于有司”,因为文章言辞激烈,判卷的人不喜欢,准备不录用,但林巽不服,将文章通过“投匦”的特别渠道,直达上听。又或者,虽然“有司不取”,但卷子到了“秘阁”,还是被看上了。然后,宋仁宗看后“异之”,干预了考试结果,因此林巽被列为“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二甲,准备授“徐州仪曹”的官职,但林巽“不就”“南归”。事件发生时间是天圣五年(1027)应试的时候,不是“庆历间”。
虽然没有去任职“徐州仪曹”,但后人还是以“林仪曹”嘉誉称之。
那么,“徐州仪曹”究竟是什么职务?林巽为何“不就”?
仪曹,官名,掌礼乐制度,始置于三国魏,晋沿之,南朝时为祠部属官,北魏为仪曹尚书,北齐仪曹属殿中尚书。隋置礼部,兼代前代祠部、仪曹之职。炀帝时改礼部员外郎为仪曹郎,唐初又改仪曹郎为礼部员外郎。唐以后“仪曹”成为礼部郎官的别称,同时也用以泛称地方上掌管礼仪的属官。
林巽拟任的“徐州仪曹”也就是掌管徐州地方礼仪的属官。可以说,这个官职品阶不高。
再看看《宋史·职官》“选人选京官之制”:
有出身:
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九经》入紧州判、司,望县簿、尉。
诸科、明法入上州判、司,紧县簿、尉。
学究、武举得班行人换授,入中州判、司,上县簿、尉。
无出身:
太庙齐郎入中下州判、司,中县簿、尉。
郊社齐郎、旧掌坐同。试衔白衣送铨注官,司士、文学、参军、长史、司马、助教得正官,并班行试换文资,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林巽是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第二甲,按“诸科、明法入上州判、司,紧县簿、尉”的规定,显然,“徐州仪曹”比标准配置是低了,怪不得林巽“不就”了。
四、林巽时代的潮州鼎盛人文
林巽所处时代潮州人文鼎盛,释契嵩称:“世称潮阳(潮之阳,潮水之北、潮海之北,指潮州)多君子,而林氏最盛。”
林氏家族自林冀六世祖从南安徙居潮州,“宗族盘互,为海阳著姓”。林冀、林巽兄弟及从侄林从周名盛一时。
林从周(975—1025),景德二年(1005)进士,两浙提点刑狱尚书度支员外郎。长婿许因,潮州名贤许申之子,景祐三年(1036)进士,次婿北宋名臣余靖(1000~1064年)。林从周身后墓志铭为余靖所撰(见四库全书
余靖《武溪集》卷十九)。
按蔡襄所撰林冀墓志铭,林冀长女适“揭阳进士”卢幾,“揭阳”应是当时文人对潮州的雅称,“揭岭之阳”的意思,历史上潮州地域最早设置的行政机构为古揭阳,后废,设海阳。蔡襄撰林冀墓志铭时,海阳县尚未析出新揭阳县。“进士”应是“乡进士”(贡生,各地贡进朝廷的士子。)的美称。按释契嵩文章,卢侗、卢幾是亲戚关系。至于什么亲戚关系,无从考证。
各种错综复杂的血亲及姻亲关系,把潮州八贤的许申、林巽、卢侗以及林从周、北宋名臣余靖等人交集在一起。林巽以“易”学闻名于世,著有《易範》等,而作为后学者的卢侗对林巽充满美誉和崇拜,后来也是以易学闻名于当世,大臣以经学荐之,在国子监讲学六七年之久(治平二年,1065——熙宁四年,1071),著有《周易训释》。
五、林巽与冠山林氏
九牧林氏为林姓重要分支之一,有“唐九牧”与“宋九牧”之分。东晋初年晋安林氏始祖林禄入闽,传至十六世林披,生九子苇、藻、著、荐、晔、蕴、蒙、迈、蔇,皆官居州刺史(州牧),世称“九牧林家”。按照林氏族谱所述,妈祖林默娘是六牧林蕴第七世孙女、林禄二十三世孙女,林巽为六牧林蕴第九世孙、林禄二十五世孙。冠山林氏一世祖林居安为六牧林蕴十四世孙、林禄三十世孙,仕宋,官侍御史,银青光禄大夫,宋理宗景定(1260-1264)年间因官遂家来潮,居蓬洲都观陇。林居安来潮州定居已经是在林巽去世后二百二十余年。冠山林氏始祖来潮与林巽没有直接的渊源,但冠山林氏与林巽同属六牧林蕴之后,辈分上差五世。林巽墓园修复,冠山林氏更是热心捐款修建墓道水泥路,每年也有组织到林巽墓园祭拜。冠山林氏始祖林居安墓至今仍在汕头莲塘蜈蚣岭,后人祭拜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