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的网购平台,各类大大小小的电商平台及各企业的电商都开始推出各种类型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又开始进入各种买买买的节奏。财务工作者在作为消费者买买买的同时,其职业特性对电商的财税问题也开始关注,对于电商的具体财务核算处理等系列问题,今天我们来做详细解读。(文末可免费领取“电商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与会计分录”学习课件) 收入确认及各交易流程中的账务处理: 1.收入确认 A环节:买家网上下单时不确入收入; B环节:买家付款(款项打入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资金账户)时,不确认收入; C环节:商家发货,账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此处的难点问题是:如何确认发出商品的金额? 1)有进销存系统的,可以依据系统数据 2)无进销存系统的:发出商品=(已发货金额-客户支付的运费)*(1-毛利率) 如商家包邮,则客户支付运费为0 D环节:买家确认收货时,款项扣除天猫相关费用,由第三方担保账户转入店铺支付宝账户,时确认收入,账务处理: 借:其他货币资金——XXX 预付账款-平台佣金 预付账款-平台积分 财务费用-POS手续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确认收货金额-当期售后退款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环节:商家将货款由支付宝账户转入其银行账户时,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XXX 成本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结转依据: 有进销存系统的,根据系统数据; 无进销存系统的,依据销售毛利率法结转。 主营业务成本=(确认收货金额-客户承担运费)*(1-销售毛利率) 退货处理: ◆ D环节买家确认收货前退货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 D环节买家确认收货后退货 直接从当期收入、成本确认时扣除 2.运输费用 ◆ 支付快递公司运费,包邮: 借:销售费用——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收取客户运费,属于混合销售,按主营业务税率交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运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支付快递公司运费,另收邮费: 借:其他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难点:收取的客户运费收入的数据统计。 简化处理:收取的客户运费计入 主营业务收入,支付快递公司运费时计入 “销售费用——运费” 3.刷单 无法区分刷单收入 ◆ 电商平台上,无法区分正常收入与刷单收入,先按正常收入处理:款项扣除天猫相关费用后确认收入。 借:其他货币资金——XXX 预付账款-平台佣金 预付账款-平台积分 财务费用-POS手续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确认收货金额-当期售后退款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支付刷单货款 借:其他应收款——刷单货款 贷:银行存款——刷单专用 (注:店商通过远程支付方式,通过银行卡自行支付刷单费用) ◆ 支付刷单佣金 借:销售费用——刷单佣金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其他 ◆ 收入、成本中“刷单”部分剔除 根据店铺内部刷单统计表,将本期收入、成本中的刷单部分剔除。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刷单货款 发出真实商品的 借:销售费用——刷单成本 贷:主营业务成本 注:发出空包的不涉及 ◆ 转出刷单部分的平台佣金、积分 借:销售费用——刷单平台佣金 ——刷单平台积分 贷:销售费用——平台佣金 销售费用——平台积分 可以区分刷单 有网友电商会计这样说:这个可以不用算的,只要你们标旗子了,在平台导出的订单可以筛选的。 1、属于刷单的交易,在订单中标旗子。 2、根据筛选条件分别统计正常收入成本,刷单费用。 正常收入确认: 借:其他货币资金——XXX 预付账款-平台佣金 预付账款-平台积分 财务费用-POS手续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确认收货金额-当期售后退款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货币资金——XXX 销售费用-刷单平台佣金 销售费用-刷单平台积分 销售费用-刷单POS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刷单专用 4.二级分销的佣金 例:目前公司1.0版本的购物商城的营销模式是二级分销,就是通过人与人的分享把APP推出去。比如B通过扫描A的二维码下载APP,然后B如果在购物商城买了100元的产品,而A就会有8元的提成,这个8元A 是可以提现的。 1、100元全额确认收入 2、8元作为销售费用 3、原始凭证:取后台交易数据汇总表 问题:8元销售费用都是网上平台自动发送到个人账户的,无法获取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各地规定不同,以下供参考: 天津国税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执行口径: 网络电商平台给顾客(个人)的促销代金券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税务问题。 一、网络电商平台支付给顾客的促销代金券支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1.网络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的安排。 2.消费者实际使用该优惠券的消费记录。 3.网络电商平台实际支付优惠金额的资金划拨明细。 二、顾客使用网络电商平台的代金券消费后又退货的,网络电商平台收到退还的优惠金额应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小编熬夜整理了“电商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与会计分录”学习资料,同时,想要学习完整的会计每月工作流程及清单的小伙伴,按照文末操作即可统统免费领取学习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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