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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二十讲”之四

 zjshzq 20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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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读者:我和我的祖国》全文







编者按

他们是经历者,参与者,实践者,见证者,获得者。在此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法制日报邀请20位讲述者,从不同角度,讲述“我和我的祖国”法治故事,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经历感悟,感受他们对祖国的浓浓深情。今天的三位讲述人,是来自环保执法一线的苏江海、城管执法处长陈明和社区民警蔡斌。作为参与者,他们用自己平凡的经历,讲述了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由“法制”到“法治”的点点滴滴……这些时代命题不断嬗变发展,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的思路更加清晰、精准的明证;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与法治一路同行的明证。



环保执法有了“最严”法律撑腰

讲述人苏江海 

福建省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福建省三明市地处闽江源头,有“八闽水缸”之称。而与此同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大力发展重工业的历史也让三明遗留下重经济、轻环保的传统。作为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中的一员,如何保护好“八闽水缸”,我的压力可想而知。
  

2009年,我进入三明市尤溪县环保局工作,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而真正开始投身环保执法一线,还是从2013年进入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以后开始的。
  

没过一年,我就有幸赶上环保领域的一件大事儿——2014年4月24日,堪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通过了。有了实实在在的对比,我真切体会到了法律制度完善与否对于一线环保执法工作有着怎样的深远影响。
  

刚进队里工作没多久,我去尤溪县一家木制品厂检查排污情况。去之前我听说,这家公司老板赚了不少钱,还有点“黑道”背景,十分跋扈。
  

来到公司门口,发现大门紧锁,老板就在门内,任凭我们怎么敲门喊话都不开门。执法对象不配合,执法任务却还得完成。无奈之下,我和其他同事只好翻墙进去检查。可没想到我刚刚从墙上下来,老板就气势汹汹地直接朝我走过来,恶狠狠地说:“你要是再来查,我就弄死你!”面对这种当面赤裸裸的威胁,我感到的并不是畏惧,而是吃惊,吃惊他竟然会如此嚣张。
  

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企业排污的违法成本很低。有的企业排污程度超出正常标准几十倍,我们却只能处罚几千元,远远低于添置环保设备的成本,甚至低于其一天的排污处理费用。因此,大多数企业宁愿违法排污也不愿下决心改变现状,对环保执法工作不屑一顾,屡查屡犯。
  

这次的经历对我触动很大。原来,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强有力的执法手段作后盾,企业在违法排污中的肆无忌惮和对我们执法工作的不屑一顾也都显得“理所应当”起来。
  

随着新环保法以及水法、大气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进一步修改,我们的环保执法工作终于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现在,企业只要超标排放,处罚起步就是10万元。面对“屡教不改”的企业,我们可以依法启动“按日计罚”。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或者企业负责人还将面临查封、扣押或是拘留等强制手段,涉嫌犯罪的还将有可能获刑。

苏江海在企业废水排放口采集水样。

2016年8月底,同事在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时,发现宁化县一家污水处理公司的监测数据存在异常。当天上午,我就带队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却未发现问题。因为这家企业非常狡猾,采取了间歇性排放废水的方式来躲避检查。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在排污口采集水样后便前往其他企业检查。下午5时45分,我又带队杀了个回马枪,直奔该公司排污口采集水样。可就在我们继续检查现场排污设施的同时,这家企业负责人却擅自进入在线监控站内,将水样给调包了。
  

更夸张的是,当我们再次重新采样时,发现进水管被人从排污口脱开并插入到一个装有调配好水样的玻璃瓶内。经过氨氮监测设备分析,该玻璃瓶内氨氮浓度为3.936mg/L,而实际水样的氨氮浓度为16.06mg/L,相对于标准浓度超标了1.01倍。
  

由于当时新水法还未实施,我们针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处以3倍排污费共计9万余元的罚款,针对其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人民币3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办理。
  

同时,我们还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如果该企业再排污超标,我们就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启动“按日计罚”。同年9月28日晚,正值台风“鲇鱼”发威,我摸清了排污企业多在极端天气侥幸违法排污的心理,带领队员驻扎在该企业附近的宾馆,实时在线监测排污数据。29日凌晨6时许,我们发现该企业利用在线监控取样的时间差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迅速对其作出处罚,依法给予153万余元罚款。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福建省开出的最大环保罚单。巨额的罚款对这家企业触动非常大,终于肯认真进行排污整改。10月份我们再次检查,发现该企业已经整改到位。

苏江海在企业检查指导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

三明地处闽西北山区,想要引进一家企业或者经济项目到这里特别困难。此前,基层政府为了经济发展,对我们环保部门的执法工作不说干扰,起码是不支持的,我们的执法工作经常出现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而现在,随着一系列“武装到牙齿”的环保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我们可以放开手脚依法执法。2017年,中央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力度空前的环保督察,严厉杜绝地方干扰环保执法工作,我们再也没有接到过“打招呼”的电话了。
  

随着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传统环境监管瓶颈也在逐渐被打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评价等级高的企业就会被列入“白名单”,不仅可以优先获得环保资金补助,还可享有相应的贷款福利。
  

2014年开始,我负责开展三明市的企业环境评价工作。从无到有、不断“试水”,我前后共组织1400多家次企业开展评价工作,并在福建省率先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极大地促进企业从漠视污染、消极治理、被动应付向重视环保、清洁生产、主动减排转变。
  

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这支基层环保执法队伍交上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今年1月至6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中,三明市成为福建首个进入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位”和“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双榜单的设区市。三明市的森林覆盖率也位居福建首位,成为中国“最绿省份”中的“最绿城市”。


来源:法制日报·社区版(整理: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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