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好政策 企业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如何申请? 一起来看看—— 企业稳岗返还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 企业稳岗返还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西安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返还标准是多少? 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对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支柱产业企业,返还标准可上浮10%-20%。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西安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1428元)和2018年末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 企业稳岗返还、上浮稳岗返还标准、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企业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 基本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 在西安市依法登记并参加失业保险,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申请前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3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 裁员率按企业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末参保人数的比值确定。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职或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不纳入计算。 2018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 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提供企业与工会(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2018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含)至85%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值; 2018年以来连续3个月(含)以上亏损或一年内亏损超过6个月(含); 经市政府批准确定的其他困难企业。 “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如何申请? 企业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申请,参照稳岗补贴审批流程办理。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通过使用CA验证或手机短信验证的方式,登陆西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http://113.140.18.123:8100/wsfw),选择稳岗返还申请,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申请资料电子版,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上浮稳岗返还标准,持相关资料向参保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初审并报市人社局复核,经省人社厅审批后,参照稳岗补贴审批流程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