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中非婚生子女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父母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二是存在在婚姻之外出生的法律事实。因此非婚生子女就是指在婚姻关系之外没有进行合法婚姻登记所出生的子女。 《婚姻法》第25条第1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是从立法层面上确立了非婚生子女与同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原则。我国的婚姻法在保护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方面的规定,有利于将所有婚姻关系之外出生的具有自然血亲关系的子女纳入立法的保护范围之内,真正实现了二者权利的平等性,可以说其立法理念是十分先进的、具有极大进步意义。 点击下方图标,免费查询解读 命运 | 财运 |健康 |每日运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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