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豆瓣8.7分,刘烨孙俪教你做人

 小酌千年 2019-10-05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句很有意思话,“十多年前,你是个少年,十多年后,你依旧是少年,只不过是个舔着脸都要往年轻群体去靠的少年。”

的确什么都可以重来,可只有青春不能。许多事情,跟青春绑在一起就是美好,离开青春就是傻帽。

但有这么一个人,他一直青春,他一直在路上,为了体味百态人生,他才来到了这个世界。

因为他,我们迷上了父母那一代的青春时光,迷上了陕北的信天游,迷上了侦察兵,这一切全是因为他是钟跃民,因为这部《血色浪漫》。

故事开始于1968年,一共持续二十年的光阴。二十年对于人的区区百年来说不算短了,尤其对于人生最黄金的青春年华,而且那还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动荡年代。

北京大院子弟的钟跃民和好友袁军、郑桐等整日游荡在大街上,为单调的生活寻求着刺激。并结识了,高雅、纯情、浪漫的周晓白,二人的浪漫也由此开始。

就如剧名,浪漫之所以是血色,你可以理解为激情和狂热。但血色更多是来自于暴力。比如现实和故事里,警察都在找的“小混蛋”。(现实中也的确有“小混蛋”这个人,死法也和剧中并无差别)。

但那时候的青年认为,圈子里的事圈子解决,丢给警察就是笑话,于是“小混蛋”被乱刀捅死在先农坛。

文革奴役了那个年代人的思想。但钟跃民们并没有被束缚住,相反,正是那种强压下一触即发的社会形态造就了他们的“冥顽不灵”,他们的故事也自此拉开了序幕。 

钟跃民绝对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主儿,有人说他就是个渣男,替周晓白、秦岭抱不平,不喜欢他的“始乱终弃”。

但他就是这样的人,他似乎不会为任何人停住他的脚步,他会按着自己的方式过着人生的所有日子,中途可能会停下来在原地活动一下,可是不久后他又会去选择另一种新的方式,对他来说,人生状态就是在路上。

他本可以好好当个军人,可他选择了退伍。好好当个警察,他又选择了摆摊卖煎饼。即使到了最后一集,我们都以为他会继续开饭店,可他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可可西里,于是他就去那儿加入了反盗猎队。

你可以说他混蛋。但他也是个有魅力的混蛋。他最害怕听到的,是“一辈子”。我们都随着这个世界活成了其他人,但钟跃民选择活成自己!

而另一个印象最深的角色,无疑是宁伟,他也是最令人心疼的一个人。幼年时,亲眼目睹哥哥被“小混蛋”捅死在他面前。于是就有了后面,先农坛前小宁伟为哥报仇。

他从小跟着钟跃民等人玩,后来参军又跟着他,被夸“是个好兵的料”。在部队他果然学得一身好武艺,枪法也极准,只要路见不平,他总第一个拔刀相助。

但就这样一个人,最终却复制了“小混蛋”的命运。他从小耳濡目染都是哥哥们打打杀杀,也见惯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血腥互动。一个从小浸淫在斗争中的人。

他遭遇不公与背叛时,最后能依靠的,也只有暴力。他一直活在了那个“江湖气”的时代。 

宁伟是不幸的,却也是幸运的,毕竟在他人生的最后,有珊珊这样一位知心爱人陪伴自己,也算幸运。

而小人物李奎勇,无疑加深了这部剧和我们的共鸣,李奎勇是钟跃民好友里,少有的平民出身。

他又是家中长子,从小就养成了骁勇好斗的性格,但都是为了哥们打架,自己从来不惹事生非。

可到了中年以后再也没有了那份青春冲动,他每天为了养活一家人而奔命,当了几年知青以后返城分配到了工厂上班,却赶上下岗热潮到来。

后来又干起了出租车司机,长期的劳累终于积劳成疾,到医院一查直接就是癌症晚期,对这个辛劳一生的李奎勇直接就宣判了死刑。

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太多太多了,没有背景,没有资历,在拖家带口的挣扎中,失去了当年当“顽主”的勇气,最后徒留一声疲惫,悄悄地离开这个人世间。

青春气贯长虹,勇敢盖过怯懦,进取压倒苟安。那段岁月,有欢笑,也有泪水;有朝气,也有颓废;有甜蜜,也有荒唐;有自信,也有迷茫。

每个角落都是活力的气息,抬头看看藏满秘密的天空,浮动的白云,满怀壮志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我们坚信自己与众不同,坚信世界会因我而改变。

小时候喜欢宁伟,希望像他一样桀骜不驯,行走江湖,长大后才发现钟跃民才是洒脱,可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却活成了李奎勇。

 但奎勇曾说过,再活一次还愿意做自己。尽管艰辛,但依然认可自己,依然认可这自己选择的一生,不论遭遇什么,起码问心无愧,无论是对“小混蛋”、对朋友、对家人、还是对恋人,他从头到尾都是敢担当的主儿,

这样的人生其实也不赖,不是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