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书法的自然之美

 江山携手 2019-10-06

书法家和评论家历来崇尚书法的自然之美。书法从尚象,尚韵,尚法,尚意,尚态,尚质一路走来,自然美始终作为书家的追求目标和评者遵循的法则。蔡邑在《九势》中曰:“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矣,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卫铄的《笔阵图》中对于各种笔画的描述匀以自然取象,合自然者生,逆自然者亡。萧衍在《古今书人优劣评》中对于钟繇和王羲之等31位书家的作品,从视觉感观上作出形象化的描述,确立了重神韵和自然之美的审美法则。项穆在《书法雅言<神化篇>》中曰:“书之为言:散也,舒也,意也,如也。”他认为书法是自然的,任何雕琢与修饰都会破坏这种自然纯洁之美。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讲到碑刻十美时,其中“天趣酣足”和“结构天成”说的就是碑刻有率真天然之美。

所谓书法的自然之美,笔者认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书法作品在气象,气势,气韵上符合自然的现象和规则。汉字本身就是表现自然现象和揭示事物内在规律的,作为以汉字为书写对象的书法亦然。书家总是试图通过手中笔墨的变化,以最简洁的线条来描绘大自然的各种美感。孙过庭《书谱》云:“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他已将书法所要求的气韵和自然现象的内在联系说得淋漓尽致,古今书评无出其右。二是书法是书家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或沉雄豪劲,或清丽和婉,或端庄厚重,或倜傥俊逸,或浑穆苍古,或高逸幽雅,各种风格的形成匀是书家心灵的写照。书法不是创造来的,书法没有制造美,只有自然美。当今书家朱关田先生认为,“创作”一词对书法恐怕不太适用,书法一旦“创作”就不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就不能充分表现书家的风格与个性,这与书家所追求的直出胸臆是不大相符的。试想一下,如果颜真卿将《祭侄稿》再重新誊写一遍,那情感与神韵将会大打折扣,“天下第二行书”恐怕就不是它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