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 班级:商务经济 学号:19010380 摘要:庄园制在欧洲历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至今地欧洲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庄园制的形成重要因素是农奴制的发展,没有农奴制度的加持,庄园制很难形成。庄园制度形成于欧洲的中世纪早期,盛行于中世纪。中世纪的欧洲战火缭乱,社会治安极其混乱,国家内战不断,百姓名不聊生,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庄园制虽然只是一种经济制度单位,但在欧洲确定封建制度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庄园制不仅是当时欧洲的一种农业组织结构,也是当时重要的经济制度和社会组成结构。因为当时的欧洲政治结构并不完整,所以对于庄园制的出现,不仅在经济上有重要意义,在政治上影响也很大。 关键词:封建制度、庄园制、奴隶制、农村公社 一、庄园制的定义 庄园制度的形成是中世纪欧洲战争不断与政治紊乱的结果。对庄园制度定义与意义的探索与研究,是对于中世纪欧洲(西欧)社会历史理解的关键。庄园制度只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单位,主要发挥经济作用,但是越来越多庄园的形成,成为中世纪欧洲独有的社会结构。庄园制度是在剥削之上的一种经济压迫,农奴在庄园内给庄园主工作,庄园主为其提供衣食住行和劳动工具。【1】这里的农奴是自由的,没有买卖性质。 庄园制开始形成于8、9世纪,到12、13世纪达到鼎盛,最后在16世纪最终瓦解。封建庄园是欧洲中世纪随着封建制度的确定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它不仅是中世纪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还是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庄园的形成主要因素是农奴制的产生以及发展,所以农奴制的兴衰决定了庄园制度的兴衰。庄园制是政治范围内组织的一种经济形式单位,在中世纪欧洲占重要的经济地位。伴随着整个欧洲的封建统治,在中世纪后期,庄园制度的发展,也催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庄园制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虽然是一种经济倒退的表现,但是在哪个时期,对于人民休养生息,社会的发展是很有重要性的。 封建庄园形成的基础是土地,中世纪早期战乱严重,人口下降,地广人稀。庄园主圈地形成庄园,招纳居民进入庄园内,强制要求庄园内的居民提供劳动力。庄园主在庄园内充当统治者的地位,有行使经济权、政治权、司法权等政治权利。 1/5页 在庄园内,庄园主严格控制庄园内的剥削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组织形式。 二、庄园制度的形成 美国历史学家汤普逊在一书中认为:“中世纪庄园的起源是中世纪制度中的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2】在这一问题上,西方学者有罗马派和日耳曼派之争,前者认为中世纪西欧庄园制是古代罗马田庄制的延续,后者认为西欧庄园制是由日耳曼人的农村公社制发展而来【3】。庄园制是罗马帝国“农奴制”和日耳曼帝国“农村公社”的结合体,综合了两者的特点,庄园制才在当时的社会流行开来。 在罗马帝国后期,有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拥有土地财产的奴隶主或者庄园主开始采用租聘的方式将土地承包给包租人;二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积极性,罗马帝国释放了大量的奴隶,奴隶开始向隶农转化,隶农开始以家庭为单位为庄园主提供劳动力。例外,庄园制得以形成还有重要的一点。限制自由民自由迁徙,以保证税收。虽然到伽罗林时代,这个限制令已经消失,但是庄园主对隶农的绝对控制以及庄园主对隶农实行庇护的义务,加上欧洲的政治环境混乱。使得隶农长期在庄园内活动,若没有士兵的保护,没有人会感到安全。在法国,一些由罗马时期的殖民地居民所耕种过的大规模种植园幸存下来,进入中世纪时在新领主的管辖之下。经国王授权,许多村民受基督教会的封建主支配,即受修道院或者大教堂教会的支配。 在另一方面,日耳曼帝国在公元9世纪经过内乱战争之后,趋于瓦解。在一些地方,以个人领袖为代表,建立起了乡村。乡村中的农民从属于这个领袖,为领袖服务。受日耳曼农村公社制度的影响,庄园主不得不在庄园当地人中选拔有威望者、技术熟练者担任庄头等管理职务,利用其威望和技术来协助管家组织庄园生产。这样,庄园出现了由管家、庄头组成的管理队伍,他们以村庄为基础组织庄园的农业生产。 受罗马和日耳曼两者的影响,恰好构成了这个结构简单地经济组织结构—庄园制。庄园作为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当时社会条件的必然产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庄园制度中,庄园习俗作为基础性制度被视为神圣的法规,在这种习俗内发展起来的契约安排即为制度安排。在庄园内,农奴对于习俗的信仰是坚不可摧的,庄园主利用习俗的力量,限制农奴搬迁活动,树立自己的威严和权力。庄园制在中世纪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当然,它诞生时所带的缺点也是庄园制走向灭亡的重要原因。 2/5页 三、庄园制的发展 10世纪初,经过战火的洗礼之后,人口数量下降,欧洲呈现地广人稀的社会状态,庄园与庄园之间少有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沟通,各自独立,导致庄园与庄园之间经济体系高度相似,加上农奴的村庄主要就在庄园内少有移动,新的经济市场产生受到妨碍。 中世纪欧洲庄园的发展,和欧洲人口数量的多少有着很大的关系。起初,人口稀少,劳动力缺乏,劳动力价值凸显。因此,庄园主之间对于劳动力的竞争,使得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庄园主为了挽留住劳动力,劳动关系发生改变。新的劳役契约形成,庄园主利用劳役分成来招纳劳动力,这也是最低成本的契约安排。一方面,庄园主减少了对于劳动力的投入成本,抑制了讨价还价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劳动者获得以惯例价格取得的劳动报酬。庄园主与农奴之间的关系发生改变,也是庄园制作为经济形式为了生存下去的改变。而这种改变是有限制性的,人口的变化,经济发展完全依赖土地耕种等因素,庄园制度要想再生存下去,势必要在其他方面做改变。 随着时间的发展,百姓安居乐业,人口数量剧增,庄园土地扩张和新庄园的形成,使得庄园与庄园之间开始交接重合。土地和人口关系发生改变,地少人口的状况,也促使劳动者的报酬降低。庄园主为使经济不受人口剧增影响,加上庄园与庄园之间自然环境的不同,产物不同。庄园之间的贸易开始产生,贸易的发展使得人们开始使用货币,庄园主在贸易中获得收益,同时还对贸易的货物进行收税。【4】庄园间贸易逐渐扩大,贸易交易的场所逐渐发展为城市。庄园主在贸易中获得很大的收益,贸易市场越做越大,政府开始对贸易区开始统治和管辖。有了政府的支持,贸易市场的潜在利益被激发,交易环境受到保护,因此交易成本降低,市场得到扩张。在这样的条件下,商品市场的发展改变了基本的经济条件,庄园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开始受到质疑和动摇。传统的按劳分配已经不能够满足劳动者的需求,随着人口数量的持续上升,商品市场的发展,土地资源稀缺,庄园主为了避免与劳动者之间的冲突,劳动契约关系在一次改变,劳役税分成形式消失。12世纪,新的劳动关系建立,劳役税转向固定租金和固定货币收益,每年的劳役税改为固定支付,庄园主将部分土地出租,习惯价格渐渐作为习俗被固定下来,反过来要修改它也是很困难的。这个时候,庄园主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收取土地租金;而是庄园主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报酬。 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攀升,土地资源极度稀缺,人民可耕作的土地有限,劳动者却很多。人民通过货品变卖来获得收益,但无力买货品,这也导致13世 3/5页 纪严重的通货膨胀。通货膨胀使得土地租金和土地收益严重不平衡,货币价值也开始下降,庄园主的收入下降。12世纪之前的劳役税再次流行,但是劳动者的报酬却大不如前。庄园主为了减少损失,在适当的时候,开始对土地开始收回,并且直接拒绝将土地税收收取转向劳动力换取。因为在通货膨胀这样的经济环境下,再去改变劳动关系的成本过高。由此可以看出,对于经济冲击,庄园制度的承受能力几乎是没有的,面对这样的情况急救措施也没有,庄园制度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组织形式的缺陷开始显现。 四、庄园制的灭亡 作为一种相对封闭的经济组织,庄园制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在封建环境之下,并不利于农业文明的传播和发展。庄园和外界的联系甚少,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和传递,使得社会经济发展处于较慢的水平。长此以往,庄园内部管理方式以及经营方式没有发生变化,一成不变,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同时也限制了人们的创造力,使人们安于现状,固守着之前的传统,从而与社会前进的大步伐脱轨,最后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走向衰落。 在14世纪早期,因为人口膨胀土地短缺,西欧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饥荒,接着是瘟疫,经过这两个灾难之后,西欧的人口急剧的减少,土地和劳动力比例提高。虽然庄园之间的贸易仍在继续,但是经过黑死病之后,西欧的物价水平经过一个漫长的缓慢下降过程,因此农民和庄园主的部分财产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之下,之前制定的劳务契约需要再次的调整。终生租约的诞生意味着奴化的消失,庄园制开始走向灭亡。【6】在15世纪晚期和16世纪早期,因为习俗的原因,庄园主获得土地的继承权,并在法律上逐渐受到认可。16世纪,劳务服务被货币租金支付所取代,也就意味着劳动力可以自由的选择工作, 10 世纪起人口不断增长引起一系列经济变化,而 14 世纪之后又是由于人口锐减,契约安排被迫改变,最终导致庄园制的消亡。 五、总结 中世纪欧洲庄园制的产生在欧洲历史上的重要影响是不可否认的,庄园制度是欧洲建立封建制度的基础。农奴在庄园内,虽然遭到了劳动经济剥削,丧失了自由身份,但是社会动荡不安,他们在庄园内的生活更为安全,人身安全比自有更重要。庄园制是自给自足的经济组织形式单位,劳役制是庄园主压迫农奴的依据和手段,也是庄园制的以形成的重要因素。庄园制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公社合作的组织结构,将中世纪欧洲的经济倒退到原始经济,庄园与庄园之间的贸 4/5页 易交易不明显,经济、技术、交通、医疗等交流存在严重的障碍,庄园制存在很大的灵活性缺陷。其经济形式十分的封闭,生活水平也只能长期维持基本的生存。庄园制度是古板的,短期内对于社会稳定起到作用,但是长期发展,这种经济发展是难以存活下去的。庄园制主要依赖于土地资源,但是随着人口的上下浮动,劳动力关系虽然也随之改变,但是经济发展的规律显然和庄园制这种经济组织活动并不想符合。这也是为什么,庄园制在,中世纪后期,黑死病畅行欧洲之后,庄园制毁灭的原因。 【文献参考】 期刊文献: 【4】黄春高,《14-16世纪英国租地农场的历史考察》[J],历史研究,1998年,(3):130-143. 【3】齐思和:《西欧中世纪的庄园制度》,历史教学,1957年第7期. 著作: 【1】汤普逊著,耿淡如译:《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101页. 【2】汤普逊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 【5】P.布瓦松纳[法]:《欧洲中世纪的劳动与生活》,潘源来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85页. 【6】马克尧:《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5/5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