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著中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水浒传》,从小就不喜欢。从教材里面《鲁提辖怒打镇关西》开始,当时觉得写得很好,然后去读整书的时候,渐渐读不下去。 这不都是些流氓地痞么?安上一百零八个星宿就能洗白?还真是应了那句话:“想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上山前,坏事做尽,上山后,有组织地骚乱百姓,投降后,征方腊,当朝廷走狗,这帮子人算得什么英雄? 这些杀人如麻的“英雄”之中有几个女性角色。但是粗看确实作者对女性相当不公,“母夜叉”、“母大虫”、“一丈青”,从这仅有的三位女英雄的绰号就能看出作者对女性的歧视,而且把潘金莲和潘巧云写得狠毒淫浪。 后来对小说的认识让我改变了看法。 小说源于生活,只不过的借用了生活的外壳,是为了让读者产生代入感,接受作者的义理灌输。 其实小说写的并不是生活。 凡好小说,都是伟大的作者幻想的新世界。这个新世界的所有人伦、道德、逻辑、规则都被重新解构,而不再是真实的生活。这个新世界是人间绝对不存在的。读者通过阅读,进入这个全新的世界里,获得与现实生活迥然不同的新奇感,从而获得极大阅读乐趣,认同作者的价值观。 《红楼梦》书名就告诉你了,这种美少女环绕富家宅男的日子不过红楼一梦,你别当真。 《三国演义》就是英雄实现梦想的广阔天地,征战杀伐无不成功,奇谋妙计无不灵验。 《西游记》就更不用说了。仙、佛、妖、人和谐共处,还有上天入地、千变万化、无所不能的神通,人生之大乐莫过于此。 《水浒传》则是一个暴力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所有的郁闷、压抑、不满,甚至奢望,都能通过暴力一招儿化解,完全超脱了仁义道德、瞻前顾后的羁绊。这是何等的快意恩仇? 很多人读《水浒》读到了痛快,但是这种痛快是建立在无数人的痛苦之上的。作者把暴力美化成英雄,把不义偷换为正义,把私刑上升为公理。 女性角色被写得狠毒、淫浪,可我们怎么能选择性忽视英雄们的暴行: 杨雄在翠屏山,杀死潘巧云,掏出五脏六腑挂树上喂鸟吃; 林冲杀陆谦,尖刀往心窝里一剜,逃出心肝,提在手里; 武松杀张都监,齐着耳朵斜砍一刀,连着脖子砍下脑袋来,如同卖猪耳朵的总要带半拉猪头肉; 鲁智深三拳把镇关西打死,鼻子歪在一边,眼棱裂缝、眼珠崩出,横尸街头; 更有无数次打家劫舍、滥杀无辜。李逵大喊着“杀个痛快”,杀的不是官兵,而是百姓。 一部水浒,所谓的英雄,不过都是杀人狂魔,手段残忍,焚尸碎尸,家常便饭。 这样一个变态的世界里,女性角色出现得越少,越是幸运。仅有的几个女性和这些暴力英雄的行为比起来,还不算良家妇女? 窃以为,施耐庵这不是对女性角色不公,这甚至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一百单八将中总共才有三个女将,要真是按照男女平等,来上五十多个杀人如麻的女性角色,这岂不更是对女性的污辱? 暴力酱缸之中,谈何良民?谈何良家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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