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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大院 集中居住 互助养老

 乐康居 2019-10-12

“政府建设、无偿使用、集中居住、互助养老”和小知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农村C、D级危房总数28877户。2017年改造完成2240户,灭迹垃圾房4558户,现剩余危房户22079户。

2018年需要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3725户,五保户D级危房266户、低保户D级危房1190户、残疾D级危房245户;四类重点人群无房户合计901户。

二、建设方式

(一)维修改建。各乡镇利用闲置敬老院、村办公室、学校实施改建。建成后集体大院产权按属地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建设资金可整合贫困户D级危房户改造补助资金统一建设(入住人群只限于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户)。

(二)新建。各乡镇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建成后产权归乡镇政府,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三、入住群体

按照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农村住房实际情况,将以下四类人口纳入集体大院入住群体:

  (一)2018年建档立卡D级危房贫困户。

  (二)残疾户、低保户、五保户中D级危房户和无房户。

  (三)人均纯收入在7000元以下无房户(子女、父母均无安全住房)。

  (四)目前居住户数在20户以下的撤并屯中的现居住户。

四、建设标准

  新建集体大院按改水、改灶、改厕标准设计,按40㎡和60㎡两种户型建设,每处集体大院规模不少于100户40㎡户型供1-2人入住60㎡供3人以上入住

五、管理办法

  (一)管理模式。集体大院所在乡镇为管理主体,负责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群众采取无偿入住方式,入住前要签订好入住协议,入住搬离采取自愿原则。

  (二)管理费用。每个大院改扩建或新建要与光伏产业或其它产业相结合。入住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及其它管理费用,采取入住群众出一部分,镇村补贴一部分,产业产生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三种方式解决。

  (三)农户原有宅基地管理。入住大院农户原宅基地可以继续保留,但在入住集体大院期间不能新建住房,可以将原有宅基地转变为耕地,纳入村集体台账,由本人综合利用。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栾云巍为组长,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大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指导此项工作。

  (二)提高认识,精心谋划。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建设集体大院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抓住有利时机,专项推进。

  (三)统筹结合,适度发展。建集体大院要与打造美丽乡村相结合;要与具有一定造血功能的扶贫产业相结合;要与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要与实际贫困户入住数量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逐步实施,防止追求数量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四)规划合理,设施齐全。集体大院建成后要预留建设面积,为今后扩大规模预留空间。各乡镇集体大院建设要有效利用空间,合理规划生活区、活动区,切实做到室内功能齐全,建筑材料环保、保暖性强、安全可靠。

  (五)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各乡镇要利用有效时间搞好宣传,让弱势群体家喻户晓,转变故土难离,思想守旧的观念,充分认识到集体大院建设对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

以上内容节选自黑龙江省讷河市《2018年关于印发讷河市建设农村集体大院指导意见的通知》部分内容。如果大家想了解完整政策内容,欢迎下载知政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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