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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际刚:论工匠精神与工匠队伍建设

 昵称45199333 2019-10-12

论工匠精神与工匠队伍建设

作者:魏际刚
【导语】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加快,工匠精神开始受到更多人的关注,何为“工匠精神”?在新科技来袭的时代,“工匠精神”如何影响时代的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暨战略研究首席特邀专家魏际刚先生认为工匠精神为灿烂的中华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并就工匠精神的内涵与创新展开论述。

摘要


     工匠精神是从业者为追求产品、服务的高品质而具有的高度责任感、专注、热爱、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等精神。中国具有厚实的工匠精神底蕴,工匠精神源远流长,为灿烂的中华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但近一百多年的经济社会变革,特别是在迈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工匠精神赖以存在的文化土壤正大量流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中国工匠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这不仅削弱了产业竞争力,也带来巨大的经济社会成本。要高度重视工匠精神与工匠队伍建设,建议实施质量驱动的“工匠中国战略”,大幅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社会地位,构建完善的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营造崇尚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

一、工匠精神的内涵


狭义地讲,工匠精神是指匠人在制造产品时追求高品质,一丝不苟,拥有耐心与恒心。传统手工业中,工匠精神体现在匠人穿出的“一针一线”,体现在每一锤下落的精准无误。广义的工匠精神则是指“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是“从业人员的一种价值取向与行为表现,与其人生观和价值观紧密相连,是从业过程中对职业的态度和精神理念”,它不仅追求手工艺极致化,而且在工业化、机械化以及信息化的制造生产当中融入质量至上的职业操守、对生产过程中每一细节都给予重视的工作态度,体现一种不惜用血汗塑造产品质量的崇高精神。可以说,工匠精神是“从业者为追求产品、服务的高品质而具有的高度责任感、专注甚至痴迷、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等精神”,体现出“责任、热爱、敬业、专注、坚持、精益、创新、道技合一”等特征。


二、工匠精神促进了发达国家高质量发展


(一)工匠精神成就了德国的卓越制造

德国制造具有耐用、可靠、安全、精密等特性,这与德国近百余年的“精致、专注、创新”工匠精神紧密相关。历史上,“德国制造”曾是劣质品代名词,英国1887年新《商标法》专门规定:从德国进口的商品须标注“德国制造”,以区分劣质德国货和优质英国货。知耻而后勇,德国不断改进制造品质。近100多年的工业化进程,某种程度上就是德国“精工制造”的进化过程。德国人在各个行业坚持不懈地发扬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精益求精的匠人精神,终于使“德国制造”成为高品质制造的代名词。进一步探究这种根本性转变的历史文化原因,那就是中世纪宗教改革时期劳动观念的转变、手工业行会制度的长期存在和技术的繁荣、严谨的民族性格、双元制的教育体系、严格的企业要求、专注精神(专注于一项产品领域)、标准主义(德国标准化学会的标准)、精确主义、美学主义(美学情怀)、程序主义(秩序主义)、厚实精神(责任、可靠、诚实)以及宗教影响等。


(二)工匠精神塑造了日本制造与服务

日本的工匠精神源于中国。从唐朝贞观年间开始,日本派出大量“遣唐使”,对中国的政治改革、教育制度、各类手工技艺进行了全面学习。明治维新后,日本开始大量引进欧洲工业技术,国内出现不少街道私人小工厂,工厂老板通常被称为“职人”,职人往往让孩子“子承父业”,将技术传下去。二战后,日本又全面学习欧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日本商品,价格低廉,质量欠佳,充斥仿冒品。但在学习欧美技术之后,日本将传统手工业者的匠人精神内化于工业制造,大大提升了制造的品质。日本政府1955年专门设立了“人间国宝”制度,用以保护匠人和中小型企业,持续倡导匠人精神。20世纪70年代日本完成了向“日本制造”这个金字招牌的跃升。战后日本经济的成功起飞,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日本制造迈向高品质的进程。

日本“工匠精神”呈现的是一种对工作执着、对所做事情和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精神。“工匠精神”在企业领导人与员工之间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并成为企业内生的动力。如今,工匠精神渗入到日本各行各业。日本服务认真、精细、人性化的良好体验,也为世人称道。


(三)工匠精神孕育了美国创新

美国工匠是一群突破陈规,依靠纯粹的意志和拼搏,做出了改变世界的发明创新的人。像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爱迪生、怀特兄弟、迪恩·卡门、乔布斯等就是杰出的工匠代表。富兰克林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工匠,他诸多发明的事例被写入教科书。乔治·华盛顿既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也是一位卓越的工匠。美国工匠的共同特征是博学,充满好奇心,根据个人的兴趣来重建世界,而工匠精神则为美国成为世界创新强国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基础。


三、工匠精神为灿烂的中华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但近些年工匠精神传承明显不足,工匠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一)中国具有厚实的工匠精神底蕴
工匠精神在中国源远流长,对中华文明影响深远。金缕玉衣、素纱禅衣等制造极品,就是工匠精神在中国古代制造中的杰出体现。《庄子·达生》中的梓庆呈现的匠人精神具有“专注走心、追求极致、荣辱不惊、忘名忘利、敬畏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礼记·大学》中同样弘扬了“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的工匠精神。
中国古代工匠精神分为“技”“艺”“道”三个层次。“技”,是匠人所拥有的基本能力;“艺”,是在“技”基础上的创造,蕴含了方法的凝练和智慧的展现;“道”,是对前两者的深刻体悟,是对天地规律的触类旁通和对万事万物的深刻洞见,“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中国古代的“艺徒制度”,不仅讲究技术传承与掌握、传授技艺知识,而且重视师徒间互动和领悟,教会做事的方法、从业态度及做人道德。言传身教、师徒共学共研共进使师徒共同在实践中传承和发扬工匠精神。

(二)工匠精神虽有传承,但近些年孕育传统工匠精神的文化土壤逐步流失

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发展需要文化土壤的孕育。中国虽有两千多年的工匠精神传承,但近一百多年的经济社会变革,特别是在迈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工匠精神赖以存在的文化土壤正大量流失。千百年形成的精益求精、质量至上的精神在挣快钱、快挣钱的时代被人们舍弃,逐利之心远胜过做出令人感动的产品。人们过度追求商业利益,“重数量、轻质量”“顾眼前,忽长远”。企业与个人把“聪明劲”用在“灵活性”上,经常对应该遵守的程序和规则采取变通处理方法,甚至为了短期利益或非法利益进行伪造、偷工减料、损人利己。同时这些行为因为政府监管体系的薄弱、市场竞争机制的不健全,未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与遏制。

(三)以高技能人才为代表的工匠队伍建设滞后
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中国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中国就业人员约7.76亿人,技术工人约1.6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仅有4700 多万人,占整个就业人员的 6%。中国高级技工缺口达上千万人。而在日本,整个产业工人队伍中,高级技工占比40%,德国则高达50%。相关机构的研究还表明,中国技能越高的劳动力缺口越大。
高技能人才缺失,一是削弱了产业竞争力。中国制造在品质与品牌方面存在很大的短板。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居民海外消费高达1.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一半用于购物,所购商品也从以往的高档奢侈品转向了性价比较高的日用消费品;二是带来巨大经济社会成本。据中消协统计,在众多投诉项目(质量、计量、公平交易、合同违约、安全生产、假冒伪劣等)中,质量投诉连续10年超过50%。质量问题带来重大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三是加重结构性失业问题。随着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迈向中高端,技术结构朝着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就业结构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更多,低质低效低技能的劳动力下岗失业的风险在加大。

四、价值观扭曲、激励不足、教育体制弊端是中国工匠精神与工匠队伍建设不足的重要原因


(一)工匠社会地位不高,人们普遍认为的成功就是指升官发财

价值观是人们认定事物、辨别是非的一种深层次思维或价值取向。工匠精神的价值观是一种层次很高的文化形态,需要国家的引导与鼓励。当今中国,权力与金钱成了众人顶礼膜拜的对象,多数人以收入高低作为职业生涯是否成功的评价标准。人们视能赚大钱、能飞黄腾达者为“能人”“成功人士”,而那些默默耕耘、诚实劳动的匠人以及身怀绝技、身手不凡的技工、“土专家”则淡出人们的视线,甚至被人看不起。现实中,工匠们付出很高的劳力、时间与精神成本,但实际回报并不高。工匠成为“苦行僧”“傻子”的代名词。残酷的现实让工匠们面临着巨大的物质、精神与生存压力,深深影响到人们的价值取向以及择业敬业意向。


(二)一线职工,特别是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不畅

工匠精神的建设,需要对一代代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国内企业往往将更多的报酬分配到营销部门,追求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收入的增加,而忽视了对创造产品增加值的中间生产环节的激励。分配的不合理使高学历高创造力的人群流向企业的营销部门,而生产环节的工人得不到重视和应有的报酬,也就缺乏对产品精益求精的态度和改进生产技艺的动力。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偏低,人们普遍认为技术工人职业发展渠道单一、上升空间和成长模式狭窄。在现行体制下,技工的出路几乎永远被定格在车间一线,繁重的劳作和无休止的加班往往会伴随其全部职业生涯。一个月薪几千元的“白领”岗位能吸引大学生哄抢,而工资上万元的技工岗位却少人问津。


(三)职业教育“低人一等”,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观念未能根本扭转

一个国家需要多种多样的人才,既要有一流的思想家、发明家、科学家,也要有高素质的工人、技师等技能人才。某种程度上,一个国家的技术实力取决于该国劳动者的技能水平。长期以来,我们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各大院校不断扩张以“大批量”产出高学历高文凭的学生,而摒弃了适才而育与劳动光荣的理念,一些高等专科学校被本科院校合并,而一些职业教育学校甚至招不到学生。


(四)专业技能人才的开发与教育体制不完善

一是工程教育实践环节薄弱,产教融合不够深入。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中的工程实践环节不太受重视。工程教育普遍重理论轻实践,偏重科学基础课,工程实践课偏少。产教融合模式单一,多数是基于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采用顶岗实习或是单项技能的训练。学生没有得到充分的工程与实践训练,缺少对工程设计及运用综合知识解决问题的理解,动手能力差,毕业后很难适应实际工作。

二是企业在人才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不充分。企业宁愿每年耗费大量财力送管理人员学MBA,送工程技术人员去高校拿文凭,却不愿在技术工人培训上多投入。在投入压力大、人才流动性大、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的多重影响下,企业的人才培育能力和主动性都比较欠缺。许多企业缺乏内部培养技术骨干员工与行业人才的体制,而到了急需用人的时候大部分靠的是猎头,互相“挖角”。


五、加强工匠精神与工匠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实施质量驱动的“工匠中国战略”

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工匠精神的打造与工匠队伍的建设,实施质量驱动的“工匠中国战略”。以建设质量强国与构建21世纪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总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市场竞争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基础作用,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环节的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工作机制,使高品质产品有好价格,专业人才与现代工匠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把质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优先内容。

(二)大幅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社会地位

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引导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制定企业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办法,持续提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

企业引进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对技能精湛、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适当延长退休年龄。高级技师退休待遇与工程师等同。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建立技术带头人制度,设立“首席技师”,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鼓励相关部门与机构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特殊奖励。鼓励企业在经营管理决策中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


(三)构建完善的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人才发展全过程的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中等、高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硕士、博士之间的纵向衔接,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横向沟通以及终身教育的便捷通畅。提高大学本科高等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使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学生具有同等升学机会,构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的“立交桥”。

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产教融合以社会、产业、行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培养。让学生有效地融入产业活动,把产业理念、技术、文化引入教学活动中。强化工学结合,形成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对接、学校教学内容与企业生产对接、学校评价标准与企业要求对接的机制,形成教、学、研、产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的现代学徒制。学徒制应坚持产业导向、突出专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共担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建立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①。


(四)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成长规律,合理设置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以品德、业绩、能力、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专业岗位中工作经验、教案、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同于论文、科研等成果。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时,优先考虑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五)营造崇尚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

在全社会倡导“精益求精、止于至善、勇于创新”的精神,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现代产业发展的思想基础。以工匠精神来感召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爱岗敬业、专注走心,努力实现“道技合一”。把工匠精神塑造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工匠精神的培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创业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创新激励等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各界对工匠精神的认知。


注释:

①  在德国,企业高度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500 人以上的大企业学徒制参与率高达91%。在英国,现代学徒制成为实施国家技能战略的重要途径,并提出要让学徒制学习成为16 岁以上青年的主流选择。欧盟中等教育层次共有学徒370 万人,另有570万学生参加了企业培训。世界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实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经费保障体系。

魏际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访问学者,牛津大学布拉瓦托尼克政府学院访问学者。兼任联合国贸发会议产业政策顾问、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评估专家,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一带一路’建设”高级顾问,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暨战略研究首席特邀专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法》修订协调推进小组成员、北京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北京物资学院兼职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客座教授,新华社特约经济分析师。长期从事产业经济研究,参与了物流、交通、铁路、民航、邮政、快递、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健康、能源等领域的重大研究与文件起草。多份研究成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两次获“中国发展研究奖”一等奖。获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物流突出贡献人物。2018年荣获“改革开放40年物流行业专家代表性人物”荣誉称号。


本文转载:中制智库

责任编辑:陈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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