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了,就不能称作“立案诉讼”。进入二审阶段,当事人发现有的证据的,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在二审中,如果需要调取新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二审程序中什么是新的证据,在我国的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标准的,证据的提出时间也是有要求的。 什么是二审中的新证据?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会与当事人一同协商确定一个举证期限。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不能算作是“新的证据”,除非在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后仍然不能提供证据,但是不审理该证据会明显导致裁判不公的,可视为新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事诉讼二审中,“新的证据”包括以下两种: 1.当事人在一审庭审结束后发现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重要证据; 2.在一审的举证期限内,一审人民法院拒绝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在二审阶段,二审人民法院人物应当调取的证据; 二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证据怎么办?我国实行的两审终审制,但是仍然有一个纠错程序存在,那就是再审程序。如果当事人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申请一般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当事人双方都是公民的或者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结语: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当事人选择上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新的证据。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的,当事人可以当庭提出,提出的时间一般是在法庭审理结束之前。当庭提出的证据需要调查审核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二审判决生效后才发现新的证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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