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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鉴视点 | 全面主动运用法律防范医疗纠纷

 天涯aobebd0m4x 2019-10-13

从医学发展的历史看,医患矛盾、医疗纠纷不是当今社会独有的现象。自从医学产生并成为一种职业以来,就存在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民国时期随着医院的建立,开业医师的队伍逐渐壮大,医院成为医疗活动的中心,同时也成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地。打铁还需自身硬,尽管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可能是非常复杂的,但作为医方,医生和医院可以从自身做起,全面、主动、尽最大努力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本文节选了《全面主动运用法律防范医疗纠纷》(载于:《中国卫生法制》2019第5期;作者:杨开浩,陈颖,凌基磊,等。)一文的主要内容,供广大医生和医院管理者借鉴、思考。

转变医务人员意识

国内医务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沟通能力不足等问题。新形势下,对医务人员素质有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对此,医务人员要重点实现以下“三个转变”:

(一)转变旧有观念,从“技术专家型”向“综合提高型”转变

大量数据表明,医疗投诉和纠纷发生并不会因为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提高而有所降低,沟通能力强而技术水平欠缺的医务人员往往能赢得患者较高的认可。一名好医生不仅应医术高明,还应具有高尚的医德和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妥善处理医患关系。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加强业务能力学习的同时,必须不断提高与患者打交道的能力,良好的交流才是赢得相互信任的基础。

(二)提高法律意识,从“被动接受型”向“主动利用型”转变

法律与公民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只有在法律前提下的各项行为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只要生活在社会上就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为什么要提倡学习法律?因为法律不会因为一个人不懂法而犯法就不处罚,也不会因为一个人懂法而犯法而提高处罚力度。学习法律是为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利用好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为了更好地将权利受侵害事件防范于未然。医务人员更要学法、懂法、用法,只有牢牢抓住法律这一武器,才能最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注重程序正义,从“临床经验型”向“技术规范型”转变

对已往纠纷产生进行回顾性调查可以看出,很多医务人员在医疗操作中绕过基本操作规范,以自身临床经验为主导。当然,不可否认医疗技术行为存在一定的经验性,但个人经验往往因为缺乏大量实践支撑缺乏科学性。因为医疗行为特有的技术特点,法院缺乏专业知识,只能依照国内相关技术操作规范为标准,是否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往往成为医疗纠纷胜诉的决定性因素。从以往判例来看,只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的,医院不承担侵权责任或承担很少的补偿性责任。所以,医务人员应避免以“经验”“麻烦”“习惯”等为由,忽视了基本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这不是扼杀医务人员的“创新”,创新也必须在法律规范下实施,任何超越法律的行为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相反还会受到法律制裁。

强化医院管理

医院要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主动适应新情况、新法律,全面提高管理能力,重点加强法律培训、完善医院制度、健全各类医疗文书、严格程序管理、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等五个方面的管理。

(一)加强法律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

国内过去以治疗疾病为第一、不断提高诊疗水平的单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够重视医学生、医院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教育的情况。医疗服务不同于其他服务行业,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治好病的同时还增加了自我保护的要求。医院可通过法律专题讲座、印发法律知识汇编、视频宣教等多种形式,以集中学习、自我学习为抓手,高度重视对管理者、医生、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如保安、清洁人员等)法律知识教育,树立法制观念,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把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对医院工作人员进岗、在岗、竞岗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强化医院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将法律工具全面融入到工作中去。

(二)主动适应法律,完善医院规章制度

良好的制度是开展工作的可靠保障,是尽量避免低级错误、减少出错频率的有效手段。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首先必须要合法,其次才是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尽量做到合理、高效。对此,医院应全面梳理涉及医院管理的法律,如针对医院总体管理、医务人员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的《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完善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才是推进医院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

(三)保障患者权利,健全医疗文书规范

《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明确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要求医院在医疗服务活动过程中重点保障患者知情同意、隐私、选择等权利。病历资料是体现患者权利落实的重要方式,也是用法律手段解决医疗纠纷最重要的证据资料。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所有病历资料,这对医院病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督查力度,不断提高医院病历书写规范程度。同时,还应在严格依照法律、借鉴先进医院经验、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各类常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医患沟通书(告知书)等各类常用文书模板,并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尽量提高病历书写内容的准确性、一致性。

(四)落实技术规范,严格程序管理

针对目前部分医务人员“重经验、轻规范”的情况,医院要加强对技术规范落实的监查力度,大力开展技术操作规范培训,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三级查房、会诊、手术分级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等发布的卫生行业标准、诊疗指南等技术规范,严惩未依照技术规范操作的医务人员,确保医务人员诊疗操作程序合法合规。

(五)完善纠纷防范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医院应建立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为核心的纠纷防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差错或不良后果发生;建立以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为核心的医患沟通机制,针对满意度调查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持续整改;指定医院医患投诉办公室统一接待处理各类纠纷投诉,严禁各科室自行协商解决;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医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及时主动与政府(尤其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政府信访办等)、媒体、医疗责任险投保公司沟通协调,尽量获得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积极向公众通报事件情况,牢牢把控事件发展态势。

总之,医院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应加强对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技术操作规范培训,加大与公安、人民调解部门沟通联系,紧紧依靠法律这一手段,不断强化医疗纠纷处置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2019年19期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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