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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但年后要主动回来领死,结果如何?

 昵称WR1d9 2019-10-14

李世民和他的一生,在人类历史上可以说是个奇迹。文治武功的完美典范,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没受过什么严格和学院派的军事训练,每一次战斗却都像教科书般完美。他早年从未被任何人高看,每一次行动的结果却都让人高看。他擅骑射,文笔却比骑射来得还犀利,能用兵,治国之术却比用兵还高超。王守仁先生说,有些人天生就心体通透,宛如明镜,物来能照,无所不可。这十六字,用在李世民身上再准确不过——至少唐朝如此。

李世民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但年后要主动回来领死,结果如何?

李渊在晋阳起兵时,隋炀帝的恶行并没有我们认为的那么猖獗,天下也都还在隋朝手中。但这一切都架不住李世民的天纵英才,他的勇气足以让他做出直捣龙潭虎穴的壮举。敦煌郡公,右领军大都督的头衔,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沉重了些,但对天纵奇才的人却总是少了些什么。义宁元年,公元617年,李世民攻入长安,踏平隋炀帝罪恶的王朝。但新唐的建立,并没有撼动天下反对势力,盘踞关中的李家王朝,还要面对无数战斗。

当时,西方有薛举,北有宋金刚,东有王世充,这种局面,任何一个乱世都出现过。刘邦和项羽争夺了数十年的天下,汉末三国持续了近百年的乱世,在李世民这里,只需短短三年就能扫平。浅水源之战,虎牢关之战,李世民总能以少胜多,扭转颓势,621年,在父亲李渊建立唐朝三年后,李世民在二十三岁的年纪——这个普通人尚且糊涂的年纪——已经食封三万户,位居王公之上了——只是不知道,那些年长李世民几十岁的爷爷们,该如何与这位青年照面。

李世民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但年后要主动回来领死,结果如何?

能打的人,往往不太能治国,这不仅是能力问题,更是时间和精力的问题。项羽能打,刘邦能用,武帝能打,昭帝能治,刘秀是位天之骄子,但留给他治国的时间又不长,即便超凡绝伦如曹操者,甚至连天下都没统一,魏武扬鞭,在顶级这个层面上,天才总比勤奋有用得多。

但李世民不一样。他践祚时,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少。有隋朝创建的基础,有父王正名的江山,自己,也才二十多岁,当然最关键的,他是个天才。战场上的李世明凶猛如虎,治国中的李世明却能收住自己的猛,露出自己的仁。他在隋朝这块千疮铁板上,大兴屯田,缓解生存压力,知人善任,解决人才问题,更重要的,是他收天下人心的能力。

李世民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但年后要主动回来领死,结果如何?

隋炀帝统治中后期,由于国祚混乱,天道凌迟,皇统无序,纲纪失统,犯罪率大幅飙升。李世民接棒后数年,社会逐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法治也更加完善化和人性化。例如,隋炀帝时期曾一度废除的死刑复奏制度,又被李世民恢复。死刑复奏,是源于北魏时期的一项刑法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凡触犯刑法被判死刑的囚徒,只要达到某些复奏条件,例如悔罪,自首等情况时,可以申请死刑复奏,也可能被虑囚。隋炀帝废除死刑复奏前,死刑复奏有一次机会,死囚上报皇帝后,皇帝会再次审阅,如果依然核准死刑,才会执行。

李世民为改革法治,不但恢复了死刑复奏,甚至将复奏机会由一次增加到三次,大大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率,也给予死囚活命的机会。李世民此举,是适合当时的环境和局面的。唐朝新建,天下百姓经历水深火热十数载的战乱,急需一个相对宽松的政策,恢复生产和国力。

李世民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但年后要主动回来领死,结果如何?

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发生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李世民在一次体察民情过程中,曾与个别死囚犯交谈。李世民询问了他们在监狱中的生活状况,他们犯罪的动机和原因。从死囚的回答中,李世民可能生出了怜悯之心,也可能是想借这些死囚以收天下人心,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

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新唐书》

所谓“录囚”,是封建社会的一项法律制度,其主要作用是对已经判决的刑犯,进行定期审查,以纠正一些冤假错案;对长久悬而未决的犯人,继续审判。贞观六年,李世民下令对一些死刑犯录囚,怜悯了三百九十位死囚罪犯,让他们回家团聚,但与他们约定:第二年的秋天,主动回来行刑。

李世民放这些囚犯归乡后,给了他们近一年时间,是为能让他们更好地与亲友团聚和告别。同时,李世民只是和他们进行了一项约定,并没有派任何人和任何机构去监督他们归乡的路途和去向,在家的行动和言语,甚至没有派人强制他们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回来领死。一切都充满了契约精神,一切都看他们自己的自觉性。然而,有趣的事发生了。

七年,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这三百九十位死囚,在约定的时间,全部归还,主动领死,没有一人选择逃跑。唐太宗因为他们真心悔过,全部赦免了他们。

李世民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但年后要主动回来领死,结果如何?

那么,唐太宗为何要行此举?是一念之间仁德之心涌上心头,为天下做表率?果真如此,唐太宗不担心此举会败乱法纪么?

唐太宗行此举,必然有仁德之念涌上心头的原因,也有以此向天下树立恩德的原因。唐太宗通过最大程度的宽容——让死刑犯破天荒的获得一年自由,并让他们自行决定是否逃亡——希望达到震撼这些囚犯心灵的效果。他成功了,同时,这件事在天下传为美谈,人们为唐太宗的宽大歌功颂德,天下人心得到洗涤和净化。然而,这么做也是有风险的。

宋代著名法律思想家欧阳修曾在其著作《纵囚论》中,公开指责唐太宗此举不合情理。欧阳修认为,唐太宗因一念之仁放了这些囚徒,这本身已破坏了法律权威性。即便事后结果比较好,但唐太宗这一行为有沽名钓誉之嫌,而且开了不好的先河。如果任何一位帝王,都能因自己的个人喜好,在一念之间决定死生大事,那就是君主凌驾于法律,就会动摇法律根基。

李世民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但年后要主动回来领死,结果如何?

唐太宗对这三百九十位死囚的赦免,属于特赦。特赦是在一定限度和一定局面下,司法者权衡一时之利弊,对部分罪犯进行的宽宥政策。唐代的特赦主要有两类,其一是特赦那些被冤枉的囚犯,其二是特赦那些没必要特赦,但因极其特殊的原因而特赦的囚犯。

自来特赦之事亦甚多,有不可不赦而赦者,有不必赦而赦者。——《历代刑法考·赦考》

但唐太宗的这次特赦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这些囚犯,如果真是被冤假错案冤枉的,那直接重审即可;如果的确该杀,按法执行即可。这也是唐太宗此举被后来许多著名法律思想家批评的原因:利小失大。从这个角度看,唐太宗此举确实有失稳重。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唐太宗可能也有自己的考量。

李世民让390名死囚回家过年,但年后要主动回来领死,结果如何?

我们要注意唐太宗实行这次特赦的时代背景。这次特赦,是在贞观六年和七年实行的,这一时期,唐朝已经比较繁荣。这种局面下,即便唐太宗释放了这些囚犯,他们也很难独自逃亡。《新唐书·刑律》在记载此事时,并未记载这些被释囚犯的身份和背景,很可能他们的各种信息,早已被充分了解。因此,唐太宗根本就不担心他们会逃亡。这种局面下,唐太宗就能通过这一举动,在既不纵容死囚的前提下,考验自己的影响力。

同时,这次举动也并非唐太宗即位后的第一次。贞观二年时,唐太宗就进行过一次录囚,那一次甚至是在朝堂之上进行的。囚犯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经过被再次审视,他们的悔改情况也被重新评估。那些确实悔改的囚犯也得以宽大处理。所以,认为唐太宗此举是沽名钓誉,恐怕也有失偏颇,如果他真的沽名钓誉,又为何要高度重视这件事,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可见,唐太宗的确是有慈悲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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