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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第十卷│刺孟篇第三十(17)

 紫微o太微o天市 2019-10-15

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农历己亥年【猪年】六月廿八

今日品读王充《论衡》第十卷——刺孟篇第三十(17)

《论衡》第十卷│刺孟篇第三十(17)

【原文之十七】

孟子曰:“莫非天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

夫孟子之言,是谓人无触值之命也。顺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为得非正,是天命于燥行也。夫子不王,颜渊早夭,子夏失明,伯牛为疠。四者行不顺与?何以不受正命?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极戮,非徒桎梏也。必以桎梏效非正命,则比干、子胥行不顺也。人禀性命,或当压溺兵烧,虽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窦广国与百人卧积炭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广国独济,命当封侯也。积炭与岩墙何以异?命不压,虽岩崩,有广国之命者犹将脱免。行或使之;止或尼之。命当压,犹或使之立于墙下。孔甲所入主人子之,天命当贱,虽载入宫,犹为守者。不立岩墙之下,与孔甲载子入宫,同一实也。

【字词】

1、桎梏:(zhì gù)(1)脚镣和手铐 (2)像镣铐般约束、妨碍或阻止自由动作的事物

2、触值:遭遇

3、疠:(lì)文中指麻风病

4、菹:(zū)本义指腌菜,文中指剁成肉酱

【拙解】

孟子说:“莫要逆天命,当顺应秉承天授正命。所以知天命者不站在高墙之下。”尽顺天道而死者,是为正命。受桎梏而死者,不是正命。

孟子之言,是说人没有偶然遭遇之命。良好操行者可得正命,妄行胡为者将得非正命,是天命应于操行。孔夫子未成王,颜渊早亡,子夏失明,伯牛患麻风病。这四人操行不好吗?为何不能得到正命?比干被剖心,子胥被烹死,子路被剁成肉酱,这都是天下极残酷的刑戮,不只是身受桎梏。如果一定要以身受桎梏证明得到非正命,那就是比干、子胥的操行不好了。人禀受天命,或该当被压死、被溺亡、受兵祸而死、被烧死,虽然有人谨慎操守修行,又有何好处?窦广国与一百人一起睡卧在炭堆之下,炭堆崩塌,那一百人都死了,唯独窦广国脱险,其命该当被封侯。炭堆与高墙有何不同?命不该被压,虽然高墙崩坍,若有窦广国一样的命同样可以脱灾免难。行事则或有力量驱使;止事则或有力量相阻。命当被压,就好像有力量使其站立于墙下。孔甲所入那户人家的主人的儿子,天命卑贱,虽然被载入宫中,还是只做了守门人。不站在高墙之下,与孔甲载那孩子入宫,是同一样的道理。

【小议】

人的命,有时看起来真的有些难以理解。何为命?命为何?为何命?从古至今,论命者无尽其数,然而皆脱不了初生终死两端。生命降于世间,缘于偶然,也是必然;终离尘世,皆是必然。有人或问,那些遭灾遇祸的夭亡实例,是必然还是偶然?“遭”事为偶然,死亡是必然。至于生命之路如何走,是生命个体自己的选择。有些人将个体的所谓命运归于“天”授之命,可以理解,毕竟人的境遇有大不同,想法自然也会有不同。文中言及孔甲带入宫中的孩子,只做了守门人,那不是天命,而是人为的结果。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东汉时期思想家,唯物主义者。

《论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仅存篇目,实存八十四篇,是东汉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义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论衡》的出现,在中华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由于作者身处的时代使其世界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并不影响其著作的历史重要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对待历史经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学态度。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读国学经典,从中汲取有益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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