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在其官网和官方微博向社会公示修改完善后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8-2035)》(草案),释放出的信息点颇多,包括区域统筹、全域保护,整体保护、应保尽保,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真实性,合理利用、永续发展这四大原则,以及通过四项保护策略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彰显西安城市特色。 首次囊括西咸一体 依照公示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规划范围为西安市行政辖区,面积为10096平方公里。 此次规划的研究范围包括了西安、西安市域,并首次将咸阳市大部分地区(包括秦都区、渭城区、泾阳县、三原县、兴平市、礼泉县、乾县、武功县)、西咸新区、渭南市(临渭区、富平县)、杨凌区全部纳入,真正意义上的涵盖了“大西安”概念上的空间范围,总面积达到空前的约1.76万平方公里。 ▲ 保护规划整体范围图 核心要点既保护策略,围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底线管控,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传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运用新技术实现文化遗产信息化管控等方面展开。 事实上,为了保持古都风貌,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引导高层建筑的合理布局,西安曾颁布了“关于控制市区建筑高度”的规定,在西安古城“格局严整、轴线对称、建筑平缓、空间舒展”的传统空间形态基础上,提出了“内低外高、轴线对称”的控制方案。 ▲ 区域历史地理环境示意图 ▲ 城址变迁示意图 而此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了对古城的整体保护又前进了一步,更是站在大西安视角统一布局,整体上分为法定要求保护内容和市域保护内容两部分。其中,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要求在自然山水格局保护中,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历史村镇、文化线路、古树名木等市域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村镇保护方面,保护中国传统村落蓝田县葛牌镇石船沟村及周至县厚畛子乡老县城村。同时,将未达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标准,但整体格局和风貌保存尚好,能够体现西安历史文化特点的古镇、古村,拟列入保护名录。 ▲ 周至老县城 文化线路保护方面,保护各个时期形成的贸易、交通、军事、水利等文化线路遗产本体及线路遗存点,包括古丝绸之路、古蜀道、秦驰道、水利工程、历史漕渠等。 古树名木保护方面,保护西安市域内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古树,国内外稀有的树种,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名木及古树群。 整体保护西安历史都城遗址 本次规划将西安市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概括为“摇篮·标识·典范和起点”,即「西安是华夏文明的摇篮之一、西安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精神标识地、西安是中华地理的自然标识、西安是古代东方都城营建的典范、西安是丝绸之路起点」,而这些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得益于西安范围内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 在历代都城格局保护方面,要着重整体保护西安历代都城遗址、城址、格局、宫殿、园林、陵墓等历史文化要素及其依存的山水环境,完整展现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都城格局特色。重点保护西周、秦、西汉、隋唐等重要历史时期的历史遗迹。 将于明年开放的未央宫遗址公园 ©悦西安 历史城区(老城)保护将按“一环、三轴、三片、多地段、多点”的传统格局形态进行整体保护。分类分级保护历史城区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历史街巷道路,包括历史道路、历史街巷。 历史地段保护方面,保护历史地段内历史文化遗存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历史地段内的建(构)筑物要进行分类保护整治,维持历史地段的社会生活延续性和活力,积极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品质,因地制宜地采取多样化的保护利用模式。 待拆迁的碑林(三学街)改扩建范围民居 ©悦西安 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涉及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三学街历史文化街区、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最终批复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主。此外,对市域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持续挖掘,将符合标准的片区,增补为历史地段,规划内容还公示出其他历史地段共计42处。 ▲ 42处历史地段名录 提高全市136处历史建筑保护水平 保护规划中提及要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其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包括涉及世界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建筑保护方面涉及136处建筑,要求加强普查、认定、公布工作,逐步完成历史建筑的确定工作,全面提高保护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对历史建筑进行管控,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档案和保护标志。 ▲ 136处历史建筑名录 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对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提出控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损坏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应按照保护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修缮,若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应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保护。 这份规划意在通过多方面举措,全方位保护大西安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发掘和用好文化资源,让历史文化融入现代生活,改善人居环境,展现古都风采。 综合自悦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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