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爆朋友圈的小丽遇到了点麻烦,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 很多80,90后独生子女都会想当然的认为,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但随着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离世,这样的问题越来越凸显,所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今天房屋过户网就来和各位独生子女聊聊房产继承的事。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房管局拒绝办理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 公证处遇到难题 公证处的人说让小丽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 “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狗血剧情,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律师的说法是这样的: 1. 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小丽母亲,1/2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 2. 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奶奶分得1/6。 3. 奶奶过世后,奶奶的1/6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继承,每个人1/24房产,因大伯已早于父亲和奶奶过世,所以小丽再获1/24房产。 4. 小丽母亲过世,小丽又获得了母亲的2/3房产。 计算:小丽获得了1/6+1/24+2/3=7/8房产。 光看这些,小编就看懵了,简直太复杂了啊,明明小丽自己是独生子女根本就没有兄弟姐妹争财产,没想到七大姑八大姨那些无关的人也扯进来了。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 我国的遗产继承流程吧,是下图这样的: 所以律师的说法是完全有依据的,当然,这种算法只是小丽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了。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那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此案的复杂程度超过想象,如此复杂的局面,是否立遗嘱并不是主要的问题,而是在继承发生后拖得太久导致发生多次继承,增加出很多继承人导致的。 所以核心问题是拖得太久导致的! 我国遗嘱继承实现起来并不一定就比法定继承容易。 即使文章中的小丽父亲立了遗嘱,小丽拖这么长时间继承,程序上也会出现要找到众多法定继承人的问题,因为,我国缺少遗嘱检证的规定(遗嘱检证是指对遗嘱真伪,是否是最后或者唯一的一份遗嘱等进行确认的程序),实践中,不论是因纠纷去法院还是无纠纷去办公证,都要查清法定继承人的。 至于公证过的遗嘱是不是就不会这么麻烦? 当然不是,因为,如果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质疑该公证遗嘱,发生纠纷,还是要找齐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所以提醒大家:在继承发生后,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完成继承手续。 继承是简单还是复杂,要视家庭情况而定,小编个人不建议以个案来做独生子女群体的普遍问题来渲染。特别是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看,本来就得不出父母去世后遗产一定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的结论。 小丽如果知道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父亲过世后及时处理父亲的遗产,或者征询奶奶的意见,在奶奶同意放弃继承的前提下让奶奶单独先做个放弃继承的声明手续,就相当于切断了奶奶的继承权往后延伸的可能性,能避免后面遭遇的种种麻烦。 小丽这代人虽然是独生子女居多,但他们父母这辈的兄弟姐妹往往很多,而且随着生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辈老人越来越长寿,经常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即使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容易出现小丽所遇到的这种头大复杂的情况。 因此也给小丽类似情况的朋友提个醒,遗产继承要及时处理,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就一定简单。 那是否不需要立遗嘱呢? 答案是:要立。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当然,即使有遗嘱,也不一定就能简单处理,但能一定程度上简化流程,如果拖得时间长,问题就会变的复杂,所以还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完成继承手续。 最后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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