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长春一辆小车刚启动车辆,行驶不久后就撞上一名从道路旁突然跑出来的小女孩。 司机觉得自己买了车险,可以通过保险给对方省钱,于是自认全责并签了事故责任书,但事后对方却向他索要保险以外的赔偿。 在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司机都想着要不要本着人道主义认个全责,毕竟买了车险,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殊不知这样做却很容易惹上一身麻烦。 交通事故后自认全责,可能赔到倾家荡产 一、保险不全赔,甚至不赔 通常情况下,事故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后期会出现各种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附加费用,如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如果自认全责,就需要自费赔偿。
而司机不是全责却认全责还会有“骗保”的风险,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赔偿。 二、没买不计免赔险的不要自认全责 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而在事故中判全责的话,保险公司会有20%的免赔率,而保险公司不赔的这20%的费用需要你自己承担。 但即便买了不计免赔险,也不要轻易认全责,因为几十万的三者险也未必足够赔偿伤者的治疗和后续康复费用。 三、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应 就算对方说了不追究责任,也不要认全责。因为口头承诺或私下签订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如果认定书上司机全责,那么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就要司机承担,很容易会赔得“倾家荡产”。 判了全责能“推翻”,但申请限时三天 如果司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判责不服,可以在3天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但要注意,同一事故只能复议一次。
申请必须是书面的,应该写清楚复议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然后直接向上一级交警支队或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大队申请。 然而申请复议是一个很耗时的过程,所以希望大家多转发文章提醒其他司机朋友,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自认全责,以免后续有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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