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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描述体系和外在描述体系

 余文唐 2019-10-17

    欧式几何体系是一种外在描述体系,对于一个曲面的描述必须在三维空间中进行。而黎曼几何(微分几何)是一种内在描述体系,对于一个曲面的描述在二维几何里进行。在康德的哲学体系里,在对理论理性进行描述时,似乎采取的是外在描述方法,而在对实践理性进行描述时,似乎采取的是内在描述方法。

 

    采用外在描述体系对意识进行描述,就必须站在比人类意识更高的角度(超意识),而这种超意识是否可能,若可能该怎样去想象,这都是无比困难的。康德把在这种外在描述体系里的意识(纯粹理性)当作本体(物自体),是不可认识的,因为人类不可能通达超意识。现代神经科学、脑科学、认知科学等,则希望做些意识的基础研究。打个比方,假设计算机有了意识(理性),它现在要想认识它的意识究竟是怎么回事。它发现了电子学,发现了晶体管的原理,当然它也发现了它的数学。假设它和人类对自身意识的研究进度一样,那么它仅到此而已。逻辑门电路的原理,它恐怕还没发现。布尔逻辑代数,谓词逻辑,图灵机理论,形式语言理论,编译原理,操作系统原理,等等,对它来说发现之旅还很遥远。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意识是神经元活动的动态核心假设(神经元的功能性聚类,再进入,体内选择,记忆中的现在,参见埃德尔曼的《意识的宇宙》),记忆-预测架构理论(参见霍金斯的《人工智能的未来》),这些恐怕类似于它(计算机)的电子学。这个有了意识的计算机若突然间掌握了数理逻辑,它肯定会豁然开悟。人类何时可以发现针对于自身的意识的“数理逻辑”呢。

 

    在《纯粹理性批判》里,康德采用先验的方法,也就是外在描述方法,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感性的纯直观形式(时间和空间),知性的范畴原理,理性的先验理念、理想,等等,这样的一个意识的结构模型。

 

    而在《实践理性批判》里,康德则采用内在描述方法,对实践理性进行研究。理性在实践上是能动的,是自由意志的原因性的规定根据。理性自身为自己立法,并自身为自己的法官,自身为自己辩护,自身为自己负责。在这种内在描述体系里,理性是自洽的,自演绎的,因而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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