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不再区分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统一为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且不低于现行标准。这是我省首次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建立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联动的自然增长机制。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继续由各市(州)参照当地日常生活照料、养老机构护理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分三档制定公布,实现区域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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