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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先生:中国文化的“个人主义”

 乐和行者 2019-10-18
《大学》上说: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一是皆以修身为本。
 
是则一切皆从“个人本位”做起,从自己“德性”上做起。诸位,不会觉得这些话太迂腐吗?但我问诸位,是不是能想出另一条快捷方式呢?军事、经济、政治、法律纵使能统治此世界,但不能使世界大同,天下太平。这些只是在人类之上再加上一番力量,叫人不得不从。中国人却最看不起这个力量。要把这个力量大而化之为道为天,小而纳之于各个人的德性,使各人的“德性”能与“天”与“道”合而“为一”,则各人便是一枢纽,一中心。此身即是一自然,亦即是一天地,与大群合一之天地。但此不是西方哲学中之唯心论。
 
中国文化最着重“人”,要叫每一人成为天地中心,作天地主宰。纵不是作全天地的主宰,却能作我一小天地的主宰。
 
——《中华文化十二讲》
 

近代人称西方为“个人主义”,其实中国亦同是个人主义。个人乃人群之本源,使无个人,又何得有群?
 
但中国与西方之个人主义乃大有分别。西方偏重物质方面,故其所谓个人,乃以“身体”为本。中国偏重精神方面,故其所谓个人,乃以“心性”为本。此乃其大别所在。
 
故中国人不称个人,而称为“己”。乃谓一切道义责任全在“己”。故“为己之道”、“为己之学”,实即中国之个人主义。
 
“己”由父母来,非父母,何来有己?故中国人道最重孝。然生必老而死,非有子女,则己之生命即断绝。因有子女,己之生命乃得持续不断,故中国人又重慈。有夫妇,乃得生子女,故中国人又重夫妇和爱之道。
 
“爱”与“慈”与“孝”,乃中国伦常大道之本。其本在己之一“心”,此即可谓中国之“个人主义”。实即与“大群主义”无异致。
 
故中国人之伦理,由“夫妇”乃有父母子女,又得有兄弟姊妹。由“个人”而成家成群。我之子女,又与人之子女配为婚姻,成为夫妇。
 
于是而中国之家乃有内外之分。“家”之扩大为“氏族”,再由氏族扩大而为“邦国”。故古之国,皆以氏族成,如陶唐氏、有虞氏、夏后氏皆是。再由诸国推尊一天子,于是而成为“天下”。
 
凡天下之人类,乃得和合成为一大群,而相安以为生。由个人而至于天下,此乃中国文化理想之极致。
 
——《文化学大义》

钱穆(1895—1990),史学大师、国学大师,著有《国史大纲》《国史新论》《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国历史研究法》等1700余万字的史学和文化学著作。
钱先生说: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已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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