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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干货」「刑法分论」误把明朝瓷碗当做普通碗盗窃如何处理?

 思明居士 2019-10-18

【刑法案例】

方圆应邀去同学家做客,在同学家厨房里看到一只碗,图案漂亮,非常喜欢,趁同学不注意把这只碗偷回家据为己有。事实上,该碗是同学的父亲收藏的一件明朝瓷器,价值10万元。

问:方圆是否构成盗窃罪?

【分析】

一,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成立盗窃罪,无数额要求。

二,行为人应邀去同学家做客属于合法入户,不成立入户盗窃。

三,行为人盗窃行为属于普通盗窃,不属于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四,普通盗窃成立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盗窃价值数额较大财物的概括认识。方圆不具有辨识明朝瓷器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无盗窃价值数额较大财物的认识,所以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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