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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十三(四)---二十八王子  

 zqbxi 2019-10-19
        关于南朝宋孝武帝刘骏二十八子之死,历代学人的着作中有不同的记载和说法,总括起来, 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沈约《宋书》卷7《前废帝纪》,卷8《明帝纪》,卷80《孝武十四王传》记载:孝武帝二十八子,十子早夭,前废帝子业杀其二,余下的十六子为明帝刘彧所杀.
         二、李延寿《南史》卷3《宋本纪下.后废帝纪》记载:"孝武帝二十八子,明帝杀其十六,余皆帝杀之."认为明帝刘彧杀其十六子,其余十二子皆为后废帝刘昱所杀。
        三、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5《明帝》记载: "帝与子勋争立,而尽杀孝武二十八子."则谓二十八人皆为宋明帝一人所杀。
     .  四、夏曾佑《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第 24 节"宋诸王之乱",认为前废帝不仅杀予鸾,子师二人,而且子尚,子元二人亦为其所杀。
        那么,宋孝武帝二十八子究竟死于何人之手,当以何书记载为可信呢?鉴于史学界迄今仍然存在种种疑惑,有必要进一步考辨祛疑,以求其是。
        沈约修撰的《宋书》,是今天所能看到的记载这段史事最早,保存史迹最完整的资料.由于它所依据的原始资料今已不存,我们只能从其自身义例,同时人的旁证以及后人的考证诸方面判断 其可信程度。
        沈约于齐武帝永明五年奉敕撰《宋书》,次年二月告成,上距宋孝武帝二十八子之死仅仅2O 年,见闻亲切,记事较为得实.况且他记宋齐鼎革间事多为萧齐回护,对于刘宋诸帝大肆诛杀宗室的骨肉相残之事,必然会详细如实记载,用以表明刘宋朝廷昏暗腐朽,萧齐取而代之的合法性。 此可证《宋书》记载之可信,一也。
        魏收《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附刘彧传》 记载二十八人被杀,除个别人名和封号与《宋书》互异,当属传闻异辞以外,事实与《宋书》完全一致.《魏书》作为与南朝对立王朝的史书,没必要对刘宋诸帝进行回护.此可证《宋书》记载之可信,二也.
        司马光《通鉴考异》卷6,钱大昕《廿二史考 异))卷35,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54,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1O 等,都对此事作了考证,皆 以《宋书》记载为依据.此可证《宋书》记载之可信,三也。
        在确定了沈约《宋书》纪传的记载可信之后, 即可以此为主要依据,另外参考《南史》和《魏书》的相关记载,考证清楚宋孝武帝二十八子死亡的真实情况. 孝武帝二十八子中天亡者十人.据《宋书》卷80《孝武十四王传》记载:"孝武帝二十八男, 子深、凤、玄、衡、况、文、雍未封,早天。"上述七人天折的年月缺乏记载,但可以肯定不是被杀.另外三人,子羽于宋孝武帝"大明二年生,三年卒";子云于"大明六年生,年四岁,封晋陵王,未拜,是年薨,”子霄于"大明五年生,八年薨".此三人皆于孝武帝在位时夭折,亦非被杀. 前废帝子业所杀者二人.据《宋书》卷7《前 废帝纪》记载:永光元年九月"辛丑,抚军将军, 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免为庶人,赐死".《宋书》卷80《孝武十四王传》,《南史》卷2《宋本 纪中?前废帝纪》记载相同.另据《宋书》卷80 《孝武十四王传》记载:"南海哀王子师,景和元年,为前废帝所害,时年六岁."《南史》卷 14《宋宗室及诸王下.孝武诸子列传》亦载:"南海哀王子师,大明七年封.未拜,为前废帝所杀";东平王子嗣"泰始二年,其年赐死,时年四岁".另据《宋书》卷8《明帝纪》记载:永光元年十一月戊午,明帝亲信"佃夫,道儿因结寿寂之等,殒废帝于后堂";"己未,司徒, 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赐死";泰始二年八月 己卯,"晋安王子勋,安陆王子绥,临海王子顼, 邵陵王子元,并赐死";"十月乙卯,永嘉王子仁, 始安王子真,淮南王子盂,南平王子产,庐陵王子舆,松滋侯子房,并赐死".《南史》卷3《宋本纪下明帝纪》记载相同,《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附刘彧传》基本一致. 解决了孝武帝二十八子死亡的原因和时间问题。
         李延寿一方面在《南史》的《前废帝纪》, 《明帝纪》和《孝武诸子列传》中全部记载夭折的十人,前废帝所杀的二人和明帝所杀的十六人。一方面又在《后废帝纪》中说"孝武帝二十八子,明帝杀其十六,余皆帝杀之",相互矛盾,必有一误.考《南史孝武诸子列传》中明确记载:"明帝诛孝武帝之子,既然孝武帝之子在明帝之世荡然无存,当然也就不会再有后废帝诛杀孝武帝之子的事了. 王夫之《读通鉴论》的说法,当是依据《资治通鉴》卷131 宋明帝泰始二年冬十月乙卯条 "世祖二十八子于此尽矣"的记载,而忽略了司马光前面所记载的前废帝杀孝武之子;抑或是故意 如此措辞,以强调明帝骨肉相残之惨烈.无论属于哪种情况,王夫之所谓明帝"尽杀孝武二十八子",都不符合真实的历史,则是不争的事实. 夏曾佑认为前废帝不仅杀子鸾,子师,而且又杀子尚,子元,乃是因为《宋书》记载子尚于永光元年赐死,子元于景和元年起兵后被杀,这 两个年号皆为前废帝年号,而忽略了前废帝永光, 景和,明帝泰始三个年号皆在一年之内(公元465 年),是以致误。
       考《宋书》卷8《明帝纪》,永光元年十一月戊午(29 月己未(30日)"子尚,山阴公主并赐死",显然不是前废帝所为.另据《宋书》卷7《前废帝 纪》,卷8《明帝纪》记载,刘彧在景和元年十一月底弑君称帝,改元泰始,而子勋在十二月起兵 反叛,至次年八月才被镇压.明帝随即以子元参与子勋叛乱为借口,将其处死,更与前废帝毫不相干. 通过以上考证,我们可以确定宋孝武帝二十 既然后废帝并未杀一人,二十八人亦非全部为明帝所杀,那么李延寿,王夫之,夏曾佑诸人之说 就不正确,而沈约之说比较可信,研究这段历史 应当依据《宋书》的记载.。
      初,邓琬遣临川内史张淹自鄱阳峤道入三吴,军于上饶,闻刘胡败,军副鄱阳太守费晔斩淹以降。淹,畅之子也。

    废帝之世,衣冠惧祸,咸欲远出。至是流离外难,百不一存,众乃服蔡兴宗之先见。

    九月,壬辰,以山阳王休佑为荆州刺史。

    癸巳,解严,大赦。

    庚子,司徒休仁至寻阳,遣吴喜、张兴世向荆州,沈怀明向郢州,刘亮及宁朔将军南阳张敬儿向雍州,孙超之向湘州,沈思仁、任农夫向豫章,平定余寇。

    刘胡逃至石城,捕得,斩之。(刘胡(?-466年) ,字坳胡,南阳郡涅阳(今河南省镇平县)人,南朝宋将领。出身郡将,讨伐诸蛮。元嘉二十八年,为振威将军,迁宁朔将军、建昌太守。击鲁秀有功,除建武将军、东平阳平二郡太守。入为江夏王义恭太宰参军,加号龙骧将军。出为建安王中兵参军、冯翊太守。宋明帝即位,除越骑校尉, 出为豫州刺史,随邓琬参与晋安王刘子勋夺位之争,兵败被杀。)郢州行事张沈变形为沙门,潜走,追获,杀之。荆州行事刘道宪闻浓湖平,散兵,遣使归罪。荆州治中宗景等勒兵入城,杀道宪,执临海王子顼以降。孔道存知寻阳已平,遣使请降;寻闻柳世隆、刘亮当至,道存及三子皆自杀。上以何慧文才兼将吏,使吴喜宣旨赦之。慧文曰:“旣陷逆节,手害忠义,何面见天下之士!”遂自杀。安陆王子绥、临海王子顼、邵陵王子元并赐死,刘顺及余党在荆州者皆伏诛。诏追赠诸死节之臣,及封赏有功者各有差。

    己酉,魏初立郡学,置博士、助敎、生员,从中书令高允、相州刺史李欣之请也。欣,崇之子也。

    上旣诛晋安王子勋等,待世祖诸子犹如平日。司徒休仁还自寻阳,言于上曰:“松滋侯兄弟尚在,将来非社稷计,宜早为之所。”冬,十月,乙卯,松滋侯子房、永嘉王子仁、始安王子真、淮南王子孟、南平王子产、庐陵王子舆、子趋、子期、东平王子嗣、子悦并赐死,及镇北咨议参军路休之、司徒从事中郎路茂之、兖州刺史刘祗、中书舍人严龙皆坐诛。世祖二十八子于此尽矣。(可怜生于帝王家。)祗,义欣之子也。

    刘勔围寿阳,垣闳攻合肥,俱未下。勔患之,召诸将会议。马队主王广之曰:“得将军所乘马,判能平合肥。”幢主皇甫肃怒曰:“广之敢夺节下马,可斩!”勔笑曰:“观其意,必能立功。”卽推鞍下马与之。广之往攻合肥,三日,克之;薛道标突围奔淮西归常珍奇,勔擢广之为军主。广之谓肃曰:“节下若从卿言,何以平贼!卿不赏才,乃至于此!”肃有学术,及勔卒,更依广之,广之荐于齐世祖为东海太守。

    沈灵宝自庐江引兵攻晋熙(安徽省太湖县),晋熙太守阎湛之弃城走。

    徐州刺史薛安都、益州刺萧惠开、梁州刺史柳元怙、兖州刺史毕众敬、豫章太守殷孚、汝南太守常珍奇,并遣使乞降。上以南方已平,欲示威淮北,乙亥,命镇军将军张永、中领军沈攸之将甲士五万迎薛安都。蔡兴宗曰:“安都归顺,此诚非虚,正须单使尺书。今以重兵迎之,势必疑惧;或能招引北虏,为患方深。若以叛臣罪重,不可不诛,则向之所宥亦已多矣。况安都外据大镇,密迩边陲,地险兵强,攻围难克,考之国计,尤宜驯养;如其外叛,将为朝廷旰食之忧。”上不从,谓征北司马行南徐州事萧道成曰:“吾今因此北讨,卿意以为何如?”对曰:“安都狡猾有余,今以兵逼之,恐非国之利。”上曰:“诸军猛锐,何往不克!卿勿多言!”安都闻大兵北上,惧,遣使乞降于魏,常珍奇亦以悬瓠降魏,皆请兵自救。(刚刚平定,刘彧就不听宗兴建议,留下祸患。)

    戊寅,立皇子昱为太子。

    薛安都以其子为质于魏,魏遣镇东大将军代人尉元、镇东将军魏郡孔伯恭等帅骑一万出东道,救彭城;镇西大将军西河公石、都督荆‖豫‖南雍州诸军事张穷奇出西道,救悬瓠。以安都为都督徐‖雍等五州诸军事、镇南大将军、徐州刺史、河东公;常珍奇为平南将军、豫州刺史、河内公。

    兖州刺史申纂诈降于魏,尉元受之而阴为之备。魏帅至无盐,纂闭门拒守。

    薛安都之召魏兵也,毕众敬不与之同,遣使来请降;上以众敬为兖州刺史。众敬子元宾在建康,先坐他罪诛。众敬闻之,怒,拔刀斫柱曰:“吾皓首唯一子,不能全,安用独生!”十一月,壬子,魏师至瑕丘,众敬请降于魏。尉元遣部将先据其城,众敬悔恨,数日不食。元长驱而进,十二月,己未,军于秺dù(山东省成武县西北)。

    西河公石至上蔡,常珍奇帅文武出迎。石欲顿军汝北,未卽入城,中书博士郑羲曰:“今珍奇虽来,意未可量。不如直入其城,夺其管钥,据有府库,制其腹心,策之全者也。”石遂策马入城,因置酒嬉戏。羲曰:“观珍奇之色甚不平,不可不为之备。”乃严兵设备。其夕,珍奇使人烧府屋,欲为变,以石有备而止。羲,豁之曾孙也。

    淮西七郡民多不愿属魏,连营南奔。魏遣建安王陆馛宣慰新附。民有陷军为奴婢者,馛悉免之,新民乃悦。

    乙丑,诏坐依附寻阳削官爵禁锢者,皆从原荡,随才铨用。

    刘勔围寿阳,自首春至于末冬,内攻外御,战无不捷,以宽厚得将士心。寻阳旣平,上使中书为诏谕殷琰,蔡兴宗曰:“天下旣定,是琰思过之日。陛下宜赐手诏数行以相慰引。今直中书为诏,彼必疑谓非真,非所以速清方难也。”不从。琰得诏,谓刘勔诈为之,不敢降。杜叔宝闭绝寻阳败问,有传者卽杀之,守备益固。凡有降者,上辄送寿阳城下,使与城中人语,由是众情离沮。(再不听,再败。)

    琰欲请降于魏,主簿谯郡夏侯详说琰曰:“今日之举,本効忠节。若社稷有奉,便当归身朝廷,何可北面左衽乎!且今魏军近在淮次,官军未测吾之去就,若遣使归款,必厚相慰纳,岂止免罪而已。”琰乃使详出见刘勔。详说勔曰:“今城中士民知困而犹固守者,畏将军之诛,皆欲自归于魏。愿将军缓而赦之,则莫不相帅而至矣。”勔许诺,使详至城下,呼城中人,谕以勔意。丙寅,琰帅将佐面缚出降,勔悉加慰抚,不戮一人。入城,约勒将士,士民赀财,秋毫无所失,寿阳人大悦。魏兵至师水,将救寿阳;闻琰已降,乃掠义阳数千人而去。久之,琰复仕至少府而卒。(殷琰(415年―473年),字敬氓,陈郡长平(今河南西华)人,殷孝祖族子,父亲殷道鸾,是南朝宋衡阳王刘义季的右军长史。年少被宋文帝赏识,享受与琅琊的王景文同等待遇。永光初年,累官黄门侍郎。出为山阳王休佑右军长史,南梁郡太守。晋安王刘子勋早反,以殷琰为建武将军,豫州刺史。宋明帝知道殷琰被杜叔宝等人所逼,并无反意,宥罪劝降,至于再三。刘子勋失败后,殷琰投降。官终少府给事中。殷琰性格平和温雅,沉静朴素,恬淡寡欲,熟悉前代故事,伺候兄长很恭谨,少时因节义著名。)

    萧惠开在益州,多任刑诛,蜀人猜怨。闻费欣寿败没,程法度不得前,于是晋原一郡反,诸郡皆应之,合兵围成都。城中东兵不满二千,惠开悉遣蜀人出,独与东兵拒守。蜀人闻寻阳已平,争欲屠城,众至十余万人。惠开每遣兵出战,未尝不捷。

    上遣其弟惠基自陆道使成都,赦惠开罪。惠基至涪,蜀人遏留惠基,不听进。惠基帅部曲击之,斩其渠帅,然后得前。惠开奉旨归降,城围得解。

    上遣惠开宗人宝首自水道慰劳益州。宝首欲以平蜀为己功,更奖说蜀人,使攻惠开。于是处处蜂起,凡诸离散者一时还合,与宝首进逼成都,众号二十万。惠开欲击之,将佐皆曰:“今慰劳使至而拒之,何以自明?”惠开曰:“今表启路绝,不战则何以得通使京师?”乃遣宋宁太守萧惠训等将万兵与战,大破之,生擒宝首,囚于成都,遣使言状。上使执送宝首,召惠开还建康。上问以举兵状。惠开曰:“臣唯知逆顺,不识天命;且非臣不乱,非臣不平。”上释之。

    是岁,侨立兖州,治淮阴;徐州治钟离;青、冀二州共一刺史,治郁洲,郁洲(江苏连云港附近云台山(花果山所在地),古称郁州。又称嵎夷也称隅夷或郁夷)在海中,周数百里,累石为城,高八九尺,虚置郡县,荒民无几。

    张永、沈攸之进兵逼彭城,军于下礚kē,分遣羽林监王穆之将卒五千守辎重于武原。

    魏尉元至彭城,薛安都出迎。元遣李璨与安都先入城,收其管钥;别遣孔伯恭以精甲二千安抚内外,然后入。其夜,张永攻南门,不克而退。

    元不礼于薛安都,安都悔降,复谋叛魏;元和之,不果发。安都重赂元等,委罪于女壻裴祖隆而杀之。元使李珠与安都守彭城,自将兵击张永,绝其粮道,又破王穆之于武原。穆之帅余众就永,元进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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