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工作时间中级职称申报时间:10月16日开始,11月1日截止。 二、申报流程1.用人单位联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账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2.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3.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 三、申报注意事项(一)中小学教师中级网上申报过程中,教案可不予上传,但在其能力和经历要求部分的教学经历证明中,必须由学校出具规范的证明其本人有合格教案的证明!对申报人能力和经历出具证明的单位承办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应保证材料真实,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网上申报时,要按照要求上传材料扫描件,除了教案、听评课记录和视频,其他较多、较厚的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论文要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发表页和检索页照片;其他材料按照整理规范,上传对应的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的格式 上传文件支持三种格式:1.word文档格式;(一般不用这种格式)2.PDF格式(可以由不同软件产生);3.图片格式(JPG/JPEG)。 (四)上传项目的共同点 除“基本信息”,其他各菜单项,都有四个按钮“增加、删除、修改、刷新”,这四个按钮与windows的中的概念相同,熟悉电脑的操作人员都能理解。 (五)上传项目的关键 各个项目中四个按钮中最重要是“增加”按钮,当点击此按钮时会出现对话框,每一个对话需要填写的内容与当前项目相关。其中在此对话框中的“选择文件”就是要上传的佐证文件。这些佐证文件是关键,是你能否评审通过的重要条件,它涉及到单位出具的证明、各种条件中的证件等。这些都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装袋中的文件,不过需要的是对这些文件的电子化。制作这些文件需要的硬件:扫描仪或手机。需要的软件是:word、wps、PS(非必须)、PDF制作软件等。 (六)电子化材料的要求 1.证件照为2寸,大小626*413,格式:jpg/jpeg,可用PS软件进行大小与格式的设置; 2.将参评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照后(最好是扫描)转换为清晰的PDF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为在兼顾清晰度情况下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建议将每页原始图片的像素控制在1440乘以900左右,数量容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10页的单个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可使用与纸质原件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 3.使用软件工具按顺序将原始图片分模块转换整合为PDF格式文档,然后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相应申报支撑材料模块中(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选择文件”);申报人支撑材料的每个模块可上传的PDF格式文档数量不限,但每个PDF格式文档数据量应小于8MB;注意不要将每页图片逐个转换为独立的单页内容PDF文件上传系统,申报人电子材料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后,须在“职称系统”中对所有模块的每个PDF文档进行检查检测,确保能顺畅打开显示且清晰无误; 4.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奖项专利等业绩类成果支撑材料模块中各个PDF文档的内容顺序由申报人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从前到后进行排序; (七)电子化材料文件上传规则及要求: 1.大小。单个文件限制最大8M,如果超出8M大小(例如:教案、病例、著作等),可以分成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2.清晰度。所有扫描文档不能模糊,图片印章必须能正常清晰浏览,扫描的文件内容需放正。 3.顺序。单个项目上传多个文件时请注意文件先后顺序,最好(文件名1、文件名2....)以文件名+顺序号命名然后依次上传。 四、申报职称中每个模块中的具体要求1.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任现职以来讲授过优质课或观摩课,或被教研部门邀请开展过学科教学专题讲座。教研员获得过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类表彰。 2.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可以用其他学科或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幼儿园教师的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的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 教研人员须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要到学校指导教学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3.教育教学经历 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幼儿园教师须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教研员须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研工作不少于2年工作经历。其中城市学校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满1年以上者,应优先推荐。 4.教学效果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教学科学生普遍达到教育教学质量要求,教学效果良好。 5.学生管理 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具体范围见“释义”)工作1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发展,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6.教科研工作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及时进行教育教学反思,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并在单位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中获得好评;或参与过1项校本等教科研项目,经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认定,该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教研员指导过至少1项本学科的校本等教科研项目,经本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认定,该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7.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 积极发展素质教育,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或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评价良好。 教研员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较强的课程与教学领导力,能够结合实际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创新,并取得良好效果。 8.业绩1 城市教师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 农村教师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9.业绩2 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城市学校教师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1)获得县级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市级表彰1次或县级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县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市级1次或县级2次。 (5)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辖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奖项,根据其规范程度,经评委会集体讨论认可,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1次或县级表彰2次。 农村学校教师受到过县级综合表彰、师德表彰、班主任表彰、专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表彰或教育教学工作单项表彰1次,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县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0.业绩3 在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连续在乡村小规模学校任教满15年,现仍在小规模学校任教的一线教师,参加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合格者,此条可不作硬性要求。 11.倾斜政策 第九条 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的资格与评委会评审具有同等效力,退休后其专设职数自动注销。 第十条 一线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成绩居同类别人员中前8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课题有关条款可适当倾斜: (一)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农村学校教师;以及连续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任教满30年且在职称评审中讲课答辨合格者。 (二)担任班主任满1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5年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三)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特教岗位上教学的一线教师。 第十一条 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中学专业教师,任教满8年以上,申报高级职称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至中专技校毕业。 第十二条 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第十三条 农村教师身份申报者,须近3年在农村学校任教,取得的职称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12.个人业务自传 主要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以及工作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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