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顾名思义,一个个体对于其生命的无条件享有。生命权可能是人类所用的各种基本权利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权利,因为无论是自由权还是个人财产权都需要建立在生命权的基础上。天空之眼这部电影无疑是一部将生命权展现的最为明显的一部电影。其中,关于打击所导致的无辜小女孩的牺牲成为了影响正常军事行动的关键。最终,军方选择了进行打击,小女孩也因此丧命。 我七年级的时候接触这部电影,当时我坚定的认为作为军方应该毫不犹豫地实施打击。但是后来,我接触了一列的影视作品以及有关人权的书籍之后,我的想法开始有所转变。这种想法的论证已在之前的文章中阐明。这篇文章的核心将不再围绕这部电影,而是谈一谈作者对于生命和个体生命权的一些思考。 生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我们可以大致的认为,自然界中的所有存在,包括动物,植物,甚至细菌,真菌都是生命。生命权则更多的针对人类社会而言,如一个公民不能够随意伤害其他公民,中国设有死刑来惩罚杀人犯等。而在不同国家内,不同人群中,对于生命和生命权的阐释是不尽相同的。如,很多女权主义者会支持堕胎(这实际上是杀死胎儿),而很多保守主义认识不会接受这样的思想;在中国仍然设有死刑,而在美国大部分州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是,无论不同文明对于生命权的阐释有何区别,作者认为这些思想都需要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则。 生命同等重要。不同个体的生命同等重要,无论是动物,植物,还是人。这种重要性不有这个个体所处的物种,社会阶层,身份地位,财富决定。这也是很多人在思考时常犯的错误。试问,一只山羊和一个人谁的生命更重要?答案是同等重要。生物学家的研究已经表明,人类的演化只不过是一个意外。我们的祖先就其他生物而言并没有任何的优越性,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我们拥有了强的社会和科技从而发展成人类中心论者。有人可能会说,那你吃肉,吃菜不是在伤害生命吗。可是,其中的问题是,每个物种有权利享受生命,并为自己的生命奋斗。如果我们拒绝进食,我们会死亡。正如一只老虎拒绝进食也会死亡一样。大自然之所以存在食物链,就是为了满足这样一种生存关系。又问,一个国家总统的生命和一个乞讨的人的生命哪个重要?答案是同等重要。生命不能用社会地位或者身份来衡量。一个著名的逻辑难题就是,一列火车失控,你可以拉下变道器,使他压死一个人,从而救下原本铁轨上的五个人。数量问题会在下文讨论。但是这个问题有很多翻版,如:如果那一个人是总统或者少年,而另外五个人时乞丐或者老年将死的人,那么你的选择会改变吗。这样的翻版其实是无意义的,因为这些人的身份无论如何变化,他们的生命都是等价的,因此不存在改变选择的问题。 生命不能够以数量来计算或者衡量。上文中,提出了一个经典的逻辑题目,即“列车铁轨”。这个问题,实质上除了思考生命的价值外,其实是在考量生命的重要性是否可以用数量来衡量。答案是明显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不能将生命视为数字进行数学计算。很多人认为,五条生命大于一条生命。这是荒谬的。第一,按照这样的逻辑,101条生命显然大于100条生命,我们知道这样的差距在这样的数量级上是微小的。第二,这一条生命同样是生命,无辜的生命,他并没有伤害他人或侵犯他人的权利,那么谁能够决定剥夺他的生命权呢。如果我们将这样的思维带入对于生命的考察和思考中,将得到一系列恐怖的结论。比如,我牺牲一百万人来拯救一千万人,看似合理,实际上一百万人就不是人,就不是生命吗?一百万人的数量也是非常庞大的。再比如,我说牺牲几万生命,就能为几百万人换来和平,于是发动战争。上述这些结论其实都可以从生命的数量推导出来,而我们都知道这些结论是不可靠的。更广义的说,对于生命数量的考察,实际上是在权衡得和失。很多人的思维是,得大于失,那么这件事就是正义的,或者值得的。值得,可以认为,因为值得本身的含义就是利大于弊;但,正义的,对的,却是荒谬的。大多数人的思维不一定是正确的,利大于弊并不意味着弊端就因此抵消或者消失了。这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权衡利弊,恰恰忽略了利和弊的相辅相成,他们的共存性。我们绝对不能通过简单的利弊权衡来做出选择,尤其是面对生命的选择。 以上的原则是理解生命的基础,也是我们看待问题的基本思想。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些常见的问题。 正义的战争。很多人认为,发动正义的战争是非常必要的。原因是,这场战争可以传播善良,正义,阻止暴力。但是,只要稍微想一想就会认识到这种思维的局限。战争是众多暴力形式的一种,也是最为残酷和大规模的一种。如果说,战争能够带来正义,阻止暴力,那么战争本身的行为,难道不是暴力吗?换言之,战争其实是以暴制暴,我们不能断言战争是否会胜利,但是我们只需要知道战争代表着暴力。暴力是不可能阻止暴力的,因为暴力本身就是一种暴力。自身的暴力是不能通过自身消除的,因而又必须借助外界的暴力。这样,暴力就永无止境了。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指的暴力并不一定指战争的形式,如调动军队等,而是指主张战争和发动战争的一方最后也会陷入战争的泥潭,为了胜利不择手段。同时,战争会葬送无数的生命。无论战争的规模大小,如果赢得战争,则必须发生流血事件。无条件投降是因为战争到了最后阶段,支撑不下去了。在此之前,无数无辜的士兵会被送上战场,参与搏杀。美国电影里经常会提到阿富汗战争等战争给士兵带来的战后应激综合症,这就是战争对于生命精神的腐蚀。更为重要的是,在战争中,无所谓正义和善良。两方一旦开始战斗,没有人会手下留情。俘虏,只不过是经人道主义呼吁后的一种折中手段。“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恰恰暗示了战争的道德模糊性。《神秘博士》中博士曾说“当你打响战争的第一枪时,不论你觉得自己如何正确或正义,你永远不知道谁会因此而死。你不知道谁家的孩子会尖叫和燃烧。多少心灵会破碎。多少生命会逝去。多少血会流淌知道每个人开始做他们从一开始就应该做的事--做下来,然后谈话”。这番话精确的概括了战争的实质。因此,作者认为,应当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和暴力。 堕胎权问题。这个问题困扰了社会学家,宗教学叫,哲学家,科学家非常长的时间。堕胎权支持者论证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胎儿不是人;胎儿就算是人,也不享有人的权利。很多阅读这篇文章的人也会认为堕胎是合理的。但事实上,我们思考一下,堕胎意味着什么。值得肯定的是,胎儿是一个生命。我们可以不纠结于“胎儿是不是人”的哲学和生物学论证或者“胎儿的独立意识有没有发展出来”等问题,但是我们需要思考生命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问支持堕胎的人一个问题,即你同意猎杀濒危动物吗,或者你觉得杀死自己的宠物是道德的吗?正如上文所论证的,所有生命拥有相同的地位和相同的权利。人类并不比其他生物拥有更多的权利。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堕胎支持者反对屠杀动物或者杀死自己的宠物,那么杀死婴儿的逻辑便不攻自破。如果他们支持杀死动物,杀死自己的宠物,那么这样的结论显然是更加荒谬的。当然,这只是作者的一些个人意见。反对者完全可以论证,胎儿和独立的动物个体是不同的,动物个体拥有独立的思考和意识。那么,又问,你的宠物,有独立的思考和意识吗。你的宠物难道不是听命于你的安排吗?或者,人类个体的权利是来自哪里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等词汇被众多人使用,但是我们需要思考既然人有自然权利,为什么胎儿没有,为什么动物没有,为什么植物没有?一个物种之所以拥有这些基本的权利,就是因为他们生存在这个大自然中,大自然赋予了他们这样的权利和条件。胎儿,同样汲取大自然的资源,为什么胎儿没有生命权而动物却有呢?这些问题可能没有确切的解答。作者在这里虽然反对堕胎,但是却是本着对于生命的思考,提出了这些无偏见的问题。也希望大家可以一起思考。 以上是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本文主要探讨生命和生命权,提出了两个基本原则,和两个推论。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事实性错误,请读者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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