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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解读“互联网 护理服务”

 乐康居 2019-10-20


手机下单,护士即可上门服务

2月12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方案,确定今年2月至12月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6个省市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引起大众关注。

网约护士试点是应对老龄化之举,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3%。我国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有1.5亿,占老年人总数的65%,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4000万左右。

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增多,使得很多带病生存的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而与此矛盾的是我国专业护理人员的短缺。

根据2017年卫生健康统计,我国注册护士有380万,每千人拥有护士数量仅有2.7,这一比例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远远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互联网+”放大护士的服务能力,可能成为应对带病生存者照护需求的一大途径。接下来我们来扒一扒方案里有哪些干货呢?

谁可以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从机构内延伸至社区、家庭。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对象是?

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按照突出重点人群、保障质量安全、防控执业风险的原则,确定具体服务对象。


如何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

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前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可以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

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技术操作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应当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互联网+护理服务”相关责任

试点医疗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当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护患安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责任、权力、利益。此外,试点医疗机构实施服务前,还应当与患者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签订知情同意书。

如何防控和应对风险?

试点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上传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等资料进行验证;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通过公安系统个人身份信息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比对核验;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要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制订应急预案。同时,畅通投诉、评论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机制

试点地区应当结合供给需求,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支付机制。

笔者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网约护士未来必定属于阳光职业,但是在推行过程中也必定会遇到问题和阻碍。

此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推行过程中,就被曝出在基层“接不住”“落地难”的窘境,存在“签而不约”“签而难约”的问题,“网约护士”是否会遇到类似的尴尬呢?

新生事物的发展初期可能都有问题或弊端,但这不影响新生事物生命力,相信在未来,网约护士,大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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