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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40年开始,清朝总共赔给了外国多少钱?

 袁承志dtau70na 2019-10-21

清朝第一个要赔款的条约是鸦片战争后的《南京条约》,实际上本来是打算在广州签《穿鼻草约》,由清琦善谈出来的结果。本来《穿鼻草约》内容还不错,虽然割让香港但关税还是给清朝政府,另外赔偿英国军费 600 万银元。不过这个条约道光皇帝不喜欢,英国政府也不喜欢,最后破局。

英军继续攻打南京,最后才签了《南京条约》,除了割让香港以外,关税也没了,投降输一半也没有,还要赔白银2100万两。有人算过,英国在鸦片战争中军费开支白银119万两,可以说是大赚一票。

接下来破千万两的大笔赔款要到1860年的《北京条约》,这个条约主要是因为英法联军因为亚罗号事件出兵东亚,并攻破北京烧了圆明园。《北京条约》赔给英国1300万两,然后给法国800万两。

之后虽然经历《烟台条约》和《伊犁条约》等,但因为清朝没有和外国展开战事,这段期间是清朝的外交蜜月期,赔款大多是拿来给传教士被杀等费用,金额都不高。中间只有和法国开战,还打赢过法国,最后的《中法新约》法国连赔款都不敢提,所以要赔款的重点不在于有没有打仗,而是有没有打赢。

1894年甲午战争开打,清军在陆海战场都一败涂地,请出李鸿章赴马关与日本和谈,又是一大笔的来了。原本日本方面要求赔款3亿两白银,这费用很明显超过清国底线,期间李鸿章据理力争,脸上还被日本愤青打了一枪,最后日本才把赔款降到2亿两。这个赔款费用也超过过去西洋各国所要求的赔款。

对日本的赔款记录不到10年就被打破,就是1900年的《辛丑条约》。义和团在北京包围使馆并屠杀外国人,引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清政府逃到西安办公。只要打赢了就可以要赔款。

因为各国在义和团之乱中损失惨重,不仅电报、铁路和其他建设都被毁,连侨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都被威胁,德国还赔上一个公使的性命。所以一开始八国联军要求赔款10亿两白银。但各国很快就认识到,清政府如果付不出这笔费用可能会倒台,倒台以后无政府状态,那各国的利益都化为泡影,于是用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4.5亿两白银,也就是清朝当时每一个国民一人付出一两银子做赔偿。而这份丧权辱国的条约,又是可怜的李鸿章签的。当时李鸿章为表不满,签字还不签自己的名字,只用代表他的封爵“肃毅侯”的“肃”字代替。

这条赔款也是清清朝与外国签的最后一条赔款,再过11年清政府倒台进入民国,民国政府还是一直在偿还这条赔款。这条赔款虽然是4.5亿两,但因为分39年还清,所以还有4%利息,本息加起来实际上共要付9亿8223万两。

另外,1905年由于国际市场上黄金上涨,白银下跌,各国认为清朝以白银支付赔款的方式将给他们造成巨大损失,要求改用黄金支付。这就是晚清财政史上的所谓“镑亏”问题。1905年清政府就向各国额外支付了当年的镑亏120万英镑,折合白银800万两。

而这笔赔款到最后也没付完,有些在一战时成为战胜国就不用还钱了(德国和奥地利),有些是直接说不用还了(美国、苏联、英国),以及二战时对日本也不用还了。

林林总总加起来,清政府从1840年到1939年为止,付给外国的战争赔款费用是38亿8120万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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